有限責任公司清算不能時怠于清算的全體股東負債務連帶清償責任發(fā)布時間:2012年12月18日文章瀏覽: 4274次
——上海某貿易公司訴常州某機械公司,、房某,、蔣某、王某買賣合同案 上海市松江區(qū)人民法院 顧國華 陳旭 本文載于《上海審判實踐》2012年第11期 【要旨】 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義務人與公司股東身份直接關聯(lián),,公司債務連帶清償責任應及于怠于清算的全體股東,。股東以未實際參與公司經(jīng)營管理為由對公司債務連帶清償責任提出的抗辯不能成立。 【案情】 庭審中,,被告蔣某和被告王某共同辯稱:其對于原告與被告機械公司之間的上述業(yè)務并不清楚;兩被告雖然是股東,,但并未實際參與經(jīng)營,,因此不排除是被告房某的個人行為,對于欠款金額的真實性無法確認,,對于違約金也不予認可,,請求法庭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某機械公司,、房某未到庭發(fā)表答辯意見,。 【審判】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機械公司未能按約付款,,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原告要求被告機械公司支付欠款及自 一審判決后,被告蔣某,、王某不服上訴,。二審法院認為,被告機械公司三股東未依法履行清算義務,,導致原告的債權無法得到受償,,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一審法院判決正確,,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 公司清算是公司在解散過程中了結公司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結束與公司有關的一切法律關系的一種法律行為。公司清算涉及眾多利益群體,,如果清算義務人不及時選任清算人(清算組),、啟動清算程序,甚至借解散之機逃避債務,,不僅將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也將擾亂經(jīng)濟秩序。 [1]鑒于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二)》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帳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據(jù)此,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若股東怠于履行清算義務致使公司清算不能,,應就公司無法向債權人清償?shù)膫鶆粘袚B帶責任,且與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的是,,該項連帶責任的負擔對于為全體怠于履行清算義務的股東,,而非僅限于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 一,、股東致使清算不能時承擔公司債務的法理基礎 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履行義務致使公司清算不能,,其需向公司債權人承擔責任的理論基礎,主要有三種觀點:①第三人侵害債權行為理論,。公司解散后,,清算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清算義務,不僅將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毀損,、流失,也將損害公司債權人合法利益,。這種行為屬于第三人侵害債權行為,,清算義務人應據(jù)此承擔損害賠償責任。②法人人格否認理論,。公司在正式登記注銷以前,,仍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清算義務人的行為屬于公司行為,,產生的后果也應由公司承擔,。公司解散后,清算義務人本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及時履行清算義務,。如果清算義務人利用股東責任的有限性以及清算程序,,惡意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應該否認公司的獨立人格及股東的有限責任,責令清算義務人直接對債權人或社會公眾直接負責,。③清算責任理論,。清算義務人未盡清算義務而給公司和債權人造成損失時,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是法定義務向法律責任的轉化,。 [2] 筆者認為,在上述三種觀點中,,第一種觀點較好地揭示了有限責任公司清算不能時怠于履行義務股東就債權人未獲清償?shù)膫鶛嘭撚羞B帶清償責任的法理基礎,。首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規(guī)定,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該條確立了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該制度的本質意義在于防止股東之有限責任被濫用為惡意投資人逃避債務,侵害債權人利益之工具,,其方式諸如抽逃出資,、資產混同等均不具有針對特定債務人利益的直接指向。而在本案所涉及的股東不履行清算義務,,致使公司無法清算,,其結果是直接導致特定債權人因無法得到清償而產生利益受損,故而在該種情況下股東的連帶責任與公司法人格否認時股東的連帶責任在發(fā)生原因上有所區(qū)別,,也因此具有不同的性質,。其次,第三種觀點過于將有限責任公司清算不能時怠于履行義務股東的責任確定為獨立的責任類型,,而我國現(xiàn)行法律體系中對此并未有明確的定義,,且該種獨立的責任歸類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必要也有待商榷。綜上,,在本案所涉的情形中,,股東無論是以股東身份,還是以公司清算義務人身份,,其及時進行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系其尤其身份所決定的法律義務,,其不履行該項義務,致使公司清算不能,,而造成債權人因此無法受償?shù)膿p害后果,,即系以不作為的方式侵害債權人的債權。相對公司與公司債權人系債權債務關系的當事人而言,,此時股東系第三方,,故可以認為在本案所涉情況下,發(fā)生了第三方侵害債權的問題,。據(jù)此,,第一種觀點能夠較好地揭示有限責任公司清算不能時怠于履行義務股東的連帶責任的法理基礎。 二,、有限責任公司債務連帶清償責任及于怠于清算的全體股東 目前,,大量存在公司解散后應當清算而不清算,甚至故意借解散之機逃廢債務的情形,,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并危害市場經(jīng)濟秩序,。審判實踐中,,有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不是實際控制人或者未參加實際經(jīng)營管理為由進行抗辯,,各地對此認識不一,處理也不盡一致,。該問題也系本案中的主要爭議焦點,。 筆者認為,就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全體怠于履行清算義務的股東,,均應在公司發(fā)生清算不能而致使債權人無法受償時,向債權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二)》相關規(guī)定的文義來看,其在股東怠于履行清算義務,,發(fā)生公司清算不能導致債權人無法受償?shù)墓蓶|連帶清償責任設置時,,已對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責任主體范圍進行了區(qū)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相關的責任主體為董事和控股股東,;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該規(guī)定僅將責任主體確定為股東,,而未進一步將其范圍進行縮限,。故而,從司法解釋條文的文義整體進行判斷,,在有限責任公司發(fā)生本案情況時,,對于債權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主體范圍應包含全體怠于履行清算義務的股東。 其次,,根據(jù)公司法理論及實踐,,清算義務人是指由于與公司之間存在特殊的關系而對公司的清算負有義務的民事主體,而實際清算人是指在公司清算中具體實施清算事務的主體,。 [3]根據(jù)公司的類型不同,,清算義務人也不相同。就有限責任公司而言,,由于其人數(shù)較少,,且具有較強的人合性特點,,因此,,清算義務人為全體股東。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資合性要強于人合性,,且其股東人數(shù)較多,,強求全體股東均為清算義務人既不現(xiàn)實也不公平,尤其就上市公司而言,,更不合理,,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義務人為公司的董事。 [4]本案中被告機械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因此,,清算義務人應為全體股東,即房某,、蔣某,、王某。蔣某,、王某在訴訟中提出兩人另有職業(yè),,從未參與過被告機械公司的經(jīng)營管理,且被告機械公司實際由大股東房某控制,,兩人無法對其進行清算,。蔣某、王某還認為,,兩人雖系被告機械公司登記在冊的股東,,但由于未實際參加經(jīng)營,故僅僅是名義上的股東,,故但無需承擔清算義務,。對此,筆者認為,,即使存在本案蔣某,、王某所述的其從未參與過被告機械公司經(jīng)營管理的情況,蔣某,、王某也不能排除由其股東身份所決定的公司清算義務,。又由于被告機械公司系有限責任公司,其全體股東在法律上應一體成為公司的當然清算義務人,。蔣某,、王某在被告機械公司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后均有義務在法定期限內依法對被告機械公司進行清算,其抗辯理由不能成立,。 最后,,確定怠于履行清算義務的全體股東對公司債權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有利于維護債權人利益。由于在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東怠于清算而發(fā)生清算不能致使公司債權人無法就公司財產進行受償時,,原先以公司財產作為責任財產并以此向公司債權人進行的債務清償擔保已因股東的不作為行為而落空,,公司股東面臨債務無法受償而產生的權益損害。如前所述,,由于該損害系因股東怠于履行清算義務而造成,,故應由股東承擔損害賠償義務,,即應排除股東有限責任之適用,而以股東之自有財產作為責任財產作為相關損害賠償?shù)膬敻稉?。又由于,,股東是否實際參與有限責任公司經(jīng)營管理不排除其清算義務人地位,且該項情況也與公司債權人無涉,,故為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債權人利益,,就債權人的債權清償而言,該連帶責任的責任主體范圍及于怠于履行清算義務的全體股東,。而至于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則可根據(jù)未及時清算的具體責任歸屬在股東履行公司債務連帶清償責任后再行依法分配所應承擔的內部份額。 據(jù)此,,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義務直接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身份相關聯(lián),。在本案中,蔣某,、王某的抗辯不能成立,,其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即負有公司清算義務,,故也因此成為其不為該項義務造成公司清算不能致使公司債權人權利損害時的責任主體,。 [1] 吳洪、李霄敏:《清算義務人賠償責任理論依據(jù)及范圍》,,載 [2] 吳洪、李霄敏:《清算義務人賠償責任理論依據(jù)及范圍》,,載 [3] 徐越峰:《清算義務人的清算賠償責任》,載上海法院信息網(wǎng)http://gywebfront.hshfy.:8080/shqsw/xxnrjs/,, [4] 徐越峰:《清算義務人的清算賠償責任》,載上海法院信息網(wǎng)http://gywebfront.hshfy.:8080/shqsw/xxnr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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