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知常在 知有神經(感覺)之知與靈覺之知(知不知之知),其衍化進程是: 感知一覺知一識知一虛知一靈知. 當靈知形成后,,前之各知均為其變相表現 法眼之“隨時及節(jié)”提法很好,。 如鐘聲之報時按時而報,人以為常而無聞與驚異之心緒,,若突現非時之報鐘 時則起驚異之心,,四時季節(jié)之寒暑往來亦如此。 此理: 1,、 喻人之習慣性形成后則可心安正,。 2、 喻人不可有先驗之心理,,需按現實之客觀實在而反映之,。 不得加之主觀之愛憎取舍,則可合于道,。 1是常人之行蹤,。 2是智慧之行履。 然而2又可借1而用,,使修煉之內容形成習慣性,。 關鍵在不固執(zhí)己見己意,尤其是己有之習慣,。 宏范:“問答之間不令意根椿之',。 佛經曾以學射為喻:久習成巧。射雖無心而皆中,。 初學不思議之,,唯系心一緣。若久習成就,,則更無心想,,多與空俱。 意元體:即自心現量之不動不變之體,,明凈如虛空,。其性相用本自具足。但 不可以有心求,,不可以無心得,,不可以以語言造,不可以寂然通,。及其用——超 常之用,,還需依法而練方可,古人等待之,是其一弊,。 自心現量,,指不與外界反應(混化)時的體相性用的自映自知的狀態(tài)。 然當其映自自映時,,其用已行使其職能了,。 故上述之狀態(tài)絕非《易經》所述之“寂然不動”; 亦非佛家所謂之“非動非靜'之態(tài),。 需知,,此狀態(tài)似乎是“不動不變”的,故佛釋氏謂其“亙古常存 其實它是進化而來,,且經修煉能不斷升華,。 意元體,相當唯識之自證分,。 反映性:覺f知一自我一識一思(一慮-?智)f情一執(zhí)(取舍) 自我-能動性,;識-主觀世界;情-愛,、憎,。 反應性:動f運 客觀世界通過意元體的自我這一主觀世界的主人與之混化才成為對象性的 客觀存在,否則它只是人們即將認識的對象,。 自我未與之混化時,,它的信息已存在于意元體中。 “行處可以見體,,萬物出處可以見用”【出處:指意中萌生之種種】。 行處:乃參照系抉擇后之意動指令之實現過程,。 于此中見體者乃參照系與意元體相融之體也,。 修煉者旨在破除其舊習之執(zhí)著也。此體乃用之體,。實不存在無用之體,。 萬物出處:乃意識中之覺生、動生(此動指機動),、念生(由機而生念,,與 念自然念,若由意聯(lián)想生念則屬思),、思生也,,此意元體之用也。 人對客觀世界的反應 (1),、形體反應,;通過有形機體及其組織器官所起的互動反應(神經細胞多參 與這過程),刺激事物可以是形、能,、信息,。 ⑵、氣的反應:無形的接觸而起的非形反應,,刺激物主要是氣,。 ⑶、意元體反應:主要是信息,、感覺,。 生命運動:反應動作、反射動作,、行為動作(包括操作),、營運動作、氣意 動作,。 興,,常人之覺…動,常有不覺知而呈現下意識之動,,亦有不覺知而動,,如 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之心不在焉之情形,。 由知而情動亦多不自動而自然呈現之情緒活動,,有意識活動亦僅知主觀意念 而忽略意念行使與實現之全過程的內容與生命狀態(tài)。 練功就要體察覺知,,由覺知到動的全過程,,這不僅需向內運用意識,而且強 化體察能力與意識發(fā)朝能力——滿心而發(fā),,這就需要擴充心量,。 意識內容除道德、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藝術外,尚有宗教(信仰),、生命意識,、 自我意識、氣功意識等,,而生命意識乃生命活動(如攝食,、求偶、排便,、排泄),、情緒,、安 全(包括防衛(wèi))、學習等生命活動反映到意識中來,。然人之生命活動已不再是簡單的生命活 動,,而是受意識影響與支配下的生命活動。生命意識有其自然與社會特性的綜合性,。 指示靈知常在而引入悟緣 1,、 知與不知皆屬靈知常在; 2,、 婦哺乳期時對嬰兒之呵護與警覺常在,,且有不少媽媽對此頭腦內的狀態(tài) 有感受; 3,、 常人熟睡時之松弛狀態(tài),,已處在不自覺狀態(tài),但把手臂拉起并向頭部垂 落時,,則會自動地避開頭部,; 4、 整體運動形成后,,其所屬局部均能掌握其整體運動模式(如一字會寫后,, 身體各部均會描畫),此功能亦屬靈知(尤其是指揮局部運動時之內在感覺與靈 元射線有相似之處),。 靈知(意元體)一識知(分辨)(參照系) 應動(意元體)一知動一識動(參照系) 識別才是參照系,,而其中的知與動是被“染色”的意元體之功用。 老師指明此之知動之真我后,,學者當時體察到其體相用時的一剎那己是具有 意元體之整體特性,,但其用則僅屬基礎層面。 古人稱為“微明”,。 微明,;在時間上短暫,在空間上尚未向深廣展開,。 必須于事上保任之、擴充之,、完滿之,,才能到從常態(tài)到超常大用呈現層面。 它與古人所謂“稱性起修全修即性”似同而實異,。 我們稱之“大用現前”,。包括對自身與對自然界的混化。 前人(佛道儒各家)均未涉及遺些內容,。 能映一知一覺,,其德用在智,。此智與因慮而處物之智不可混淆。 能應一動,、運,,其德用在能。 此二者屬意元體之性德,,皆自然而然,,故能達“中和”,且其中有知,。 又:意元體之映應思皆屬智力,,神經細胞至各效應器官之功能,為能力,,亦 即性為智,,命為能也! 分別為識: 識f情(愛憎)……知 識f取舍f意動……動 其中皆有思在。 此二者皆依此主觀而空,,故必有偏倚,,其靈知被二者而蔽。 此''自然”乃合乎整體規(guī)律之自然,,指意元體之本具性德而言,。 常人之智能乃常態(tài)功能之表現。 完人智能則不僅包括超常功能狀態(tài)之智能,,而且從自然而發(fā)進入自覺而發(fā),, 再進入發(fā)而不守不逾之自由階段。 常態(tài)者:借助感覺器接受的事物“局部”屬性而獲得的認識并以之為據建立 與外界的相互智能關系(局部的或整體的,,感性或理性的),。 超常者:不借助感覺器官而直接獲得事物的屬性,可隨意而空其局部或整體 之智能關系,。 兩者對事物的認識盡管是對立的又是互補的,,往往是遞相促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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