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疫情的影響,,各地政府也推出了很多電子消費券,消費者在消費時也可以直接抵用,。 電商平臺賣家的促銷方式多種多樣,,如節(jié)日折扣、滿額優(yōu)惠,、贈送禮品,、免運費、贈送優(yōu)惠券,、送積分等各種促銷行為?,F在很多商家基本上都是線上和線下都在做,很多促銷活動也會同步進行,。618即將到來,,線上和線下的各種商家都在擦拳磨掌,積極準備各種年中促銷活動,,有些商家甚至早早地就開具了618促銷活動,,而不是等到618…面對消費券和618促銷混合在一起的業(yè)務,我們財務人員應該怎么進行賬務處理和稅務處理呢,?各大電商平臺賣家或線下賣家都會參與諸如6.18、11.11,、12.12折扣等促銷方式,,在促銷期間給予很大折扣比例。對此,,我們應當將促銷折扣作為銷售折扣處理,,賣家應當按照折扣后的價款開具發(fā)票,,確認銷售收入并結轉相應的商品成本,。【案例-1】甲服裝品牌公司在618期間對所列商品進行打折出售,某夏季服裝原價118元,,現價49元(含稅價),,其會計處理應當按照折扣后售價49元進行。假定甲公司在2020年618促銷期間,在A電商平臺共計1萬件該促銷衣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6371.68滿額即減是指當買家購買金額達到一定數額后,賣家給予一定的折扣,,如滿100元減20元,,滿200元減50元等。稅務方面的收入確認金額由開票方式決定,,如開具折扣發(fā)票或按公允價值分攤金額,。【案例-2】乙服裝類品牌公司在618期間針對女士裙子推出“滿500減100元,滿1000減300元”的優(yōu)惠活動,,某買家購買兩款裙子,,價款共計1000元,扣減300元后買家支付700元,。買贈促銷行為是指當買家購買商品時,賣家贈送一件或多件同類商品或非同類商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yè)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guī)定,,企業(yè)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yè)商品的,不屬于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該項規(guī)定雖然只適用于企業(yè)所得稅,并不適用于增值稅,。增值稅方面按照折扣銷售處理的,,滿足稅法規(guī)定條件的,也是可以對贈送商品免增值稅的;否則,,視同銷售,。【案例-3】某奶粉類品牌公司在“6.18”期間對某一奶粉進行“買三贈一”“買五贈二”的促銷活動,該奶粉單價為398元/罐,,某買家購買5件商品并獲贈2件商品,。(1)發(fā)票按總價1990(398×5),數量為7罐,;或者按照單價398元/罐,,數量7罐,折扣796元,,折后金額1990元,。(2)發(fā)票按原價1990(398×5),但數量為5罐,,發(fā)貨單位7罐,。第一步同上,,但贈送的2罐還應視同銷售收入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會計處理如下:說明: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時,,還應視同銷售確認收入和成本,,調增。贈送優(yōu)惠券是指買家在購物前贈送一定金額的購物券抵減購買價款的促銷行為,,或者買家購物之后贈送一定金額的購物券,待買家在以后任一期間或特定期間再次購物時使用的促銷行為,。如:“收藏門店送10元購物券”活動,,買家收藏后支付貨款立減10元。在買家消費前就贈送優(yōu)惠券,,主要目的是為了吸引買家入店或關注,,以達到促銷目的。有兩種處理方式:第一種:贈送優(yōu)惠券時不做會計處理,,待買家再次購物使用時將其視同銷售折扣,,按照抵減后的金額確認銷售收入與增值稅銷項稅額。第二種:會計上遵循謹慎性原則,,按照所贈購物券金額和預計使用率先確認銷售費用,,同時貸記“預計負債”,待買家使用優(yōu)惠券時沖減預計負債,,對于未使用的購物券則沖減當期銷售費用,。由于會計上預計的費用,不滿足稅法規(guī)定,,如果在年末仍然沒有實際發(fā)生的金額不能稅前扣除,,應做納稅調增。【案例-4】某玩具類品牌公司在618期間對收藏店鋪的1000名顧客贈送優(yōu)惠券,,每張20元,,某顧客再次購買其商品時使用了該優(yōu)惠券,優(yōu)惠券抵減后支付1130元,。②對贈送優(yōu)惠券做預計負債處理,,以后收回沖減預計負債。上述的會計處理,,看似在“很完美”,其實是不合理的,。應該上述的會計處理多確認了增值稅計稅依據,,從而導致企業(yè)會多交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方面只是同時多確認了收入與費用,,對最終的應納稅所得額基本上沒有影響,。如果會計上非要按照謹慎性原則確認促銷費用的話,,當促銷目的已經達到的情況下(賣家使用優(yōu)惠券),,可以對預估費用沖銷,,即紅字沖銷,比如【案例-4】,,確認收入還是按照①,,同時紅字分錄:【案例-5】某公司在618期間對凡是在本店消費購物的按照每滿100元贈送10元消費優(yōu)惠券,以后再次購物時可以直接抵扣貨款,,優(yōu)惠券有效期限從領取之日起180天,。假如該公司在618期間銷售113萬元,實際贈送優(yōu)惠券面值10萬元,。根據以往經驗,,該類優(yōu)惠抵用券的使用率只有80%。根據與其他優(yōu)惠券對比,,該類抵用券的價值實際上只有面值的50%,。因此,優(yōu)惠券的實際價值=10萬元*80%*50%=4萬元,。1.后期使用時,,在沖減優(yōu)惠券的價值并確認收入:2.到年末“合同負債/遞延收益”科目如果還有貸方余額的,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時應做納稅調增,。各大電商平臺,為了吸引人氣,,也會推出針對買家的各種促銷活動,,比如抽獎、積分等活動,,買家可以在各商家(賣家)處使用,,月末電商平臺在把錢結算給買家。對于這部分促銷活動,,買家在購買貨物少付貨款,,其實在后面可以得到平臺的補償,對于賣家來講,,收入并未減少,,不能作為折扣處理,應該確認為收入,,計提銷項稅額和作為企業(yè)所得稅的應稅收入,。政府為支持經濟復蘇,,在疫情期間通過各種平臺發(fā)放的消費券,,消費者在消費時可以直接抵用消費金額,。由于該類消費券金額,后期會有政府補償給相關企業(yè),,因此消費者因抵用而減少的金額,,企業(yè)不能作為折扣處理,應作為增值稅的計稅依據和企業(yè)所得稅的應收收入處理,。在沒有收到該款項前,,作為“應收賬款”核算,后期收到政府撥款時再沖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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