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作為進項抵扣憑證之一 其進項抵扣流程和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大不同,, 具體如何操作,,請看下面詳解。 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實行“先比對后抵扣”的管理辦法,,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屬于增值稅扣稅范圍的海關繳款書,,需經稅務機關稽核比對相符后,其增值稅額才可作為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一步 先下載 “通用稅務數據采集軟件v2.40” 對需申請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納稅人使用現行“通用稅務數據采集軟件v2.40”進行采集。該軟件可在“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 > 我要下載> 軟件和操作手冊下載 > 認證抄稅”進行下載,。如圖所示: 第二步 數據采集 1.進入系統,,點擊“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新增報表”; 2.輸入所屬區(qū)間,。 3.點擊“新增”,,錄入需采集的海關繳款書信息。 注意,!一共有五個信息需要采集,,分別是:專用繳款書號碼、進口口岸代碼,、進口口岸名稱,、填發(fā)日期、稅款金額,,一定要與海關繳款書的信息一致,,否則會稽核不符哦。 4.錄入完畢并確認無誤后,,即可將數據進行導出,。 第三步 上傳數據 將海關繳款書數據導出之后,即可登陸廈門市電子稅務局,,進入“我要查詢--稽核結果查詢—海關完稅專用繳款書”模塊,,上傳數據至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稽核比對,每月可多次報送。 注意:上傳時選擇后綴為JK的文件哦,! 上傳之后記得在“海關專用繳款書數據上傳狀態(tài)查詢”模塊查看上傳數據狀態(tài),,確認數據是否上傳成功。 結果信息顯示“接收成功”就代表已經上傳成功了,,接下來就是等待稽核結果了,。 稅務機關通過稽核系統將納稅人申請稽核的海關繳款書數據,按日與進口增值稅入庫數據進行稽核比對,,每個月為一個稽核期,。 海關繳款書開具當月申請稽核的,稽核期為申請稽核的當月,、次月及第三個月,。 海關繳款書開具次月申請稽核的,稽核期為申請稽核的當月及次月,。 海關繳款書開具次月以后申請稽核的,,稽核期為申請稽核的當月。 第四步 下載確認 稅務機關于每月納稅申報期內,,向納稅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對結果,,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查詢稽核比對結果信息。 海關專用繳款書下載確認是稽核結果通知書打印和明細查詢的前置條件,。但是稽核結果通知書每月只能確認一次,,一旦確認,不可更改,。 確認的規(guī)則,, 圖已截好, 認真看哦~ ↓↓↓ 溫馨提示: 因海關專用繳款書數據稽核是滾動比對的,,稽核結果會實時更新變動,,所以若出現部分海關繳款書比對結果是留待繼續(xù)比對的也不用慌張哦!留待繼續(xù)比對的票系統會繼續(xù)參與稽核比對,,納稅人不需再次申請數據核對,。 第五步 確認成功之后,就可以進行“海關專用繳款書稽核結果通知書打印”或“海關專用繳款書稽核結果通知書明細查詢” 第六步 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1,、納稅人已申請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進項稅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表二“待抵扣進項稅額”中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欄,。 2、稽核結果通知書中稽核結果為相符的海關繳款書份數,、稅額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二第5欄,。 最后,送你一張電子稅務局操作順序流程圖哦,!收好哦,! 來源:廈門稅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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