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稍打量他的一些詩題,,如《周末在一家有啤酒的店里》、《‘我和黃昏擦肩而過……’》,、《大衛(wèi)·梭羅在瓦爾登湖畔》等,,就可以明白,為了攬住不斷向外舒張的句子和意象,詩題無需特別講究,,或具有特別的象征,,事實上,它只是一個隨意的標記,,以便讓那些閃閃發(fā)光的意象,,能匯成一個有機整體。這樣,,想對句子的肆意舒張加以鉗制,,就幾乎不可能。這種做法倒令人想起惠特曼,?!爱斘易呓@些緊握著我的手并用我所喜愛的聲音活潑地大聲地親切地叫著我的名字的人,,什么神能勝過他們呢,?”(惠特曼《橫過布魯克林渡口》),對比看龐培的詩:“但它有時只是一條街,、破舊,、下著雨,/面包店門口寫著“面包”兩個字,,/修腳踏車的攤頭上一位攤主正在抱怨,。”(龐培《周末在一家有啤酒的店里》),,他們舒張的詩句都不太規(guī)避散文長句,,大概有太多的話要說,只好讓詩歌與散文交融在一起,,共建一座經驗和摯愛的大廈,。他們似乎都懂得長句的弱點,以及運用得法會產生的奇效,。我把這視為龐培后來創(chuàng)作出許多本散文的秘訣,。即不在于他對長句的喜好,而在于散文化的傾向可以幫他攬括更廣袤富饒的意味,。 大概是幾年前,,我偶然在《雨花》雜志讀到過他寫的小說,當時的發(fā)稿人是畢飛宇,。記得畢飛宇與我交流過那篇小說,,他認為龐培寫得不錯,但我的看法完全不同,。那篇小說表明,,他沒有真正掌握小說的形式,,反倒讓人驚嘆他的隨筆才華。大概他考慮寫隨筆要比寫詩晚,,寫小說要比寫隨筆晚,,這樣我就可以把他寫隨筆和小說的出發(fā)點,都理解為與寫詩有關,。對一個有越來越多內容要表達的詩人,,詩歌能發(fā)揮效果的范圍,就成了一個局限,。怎樣處理某些題材或經驗,,自然就演變成處理更寬松體裁的需要。我認為舒張不羈,,以及讓詩和隨筆相互塑造,,是他給詩、隨筆帶來異質的根本原因,。說真的,,小說對這一做法的接受程度,要小得多,。小說需要更為全面的推進,,而推進恰恰不是他的長處,這使他在小說中受到限制,,小說不再像隨筆那樣,,可以任他縱橫馳騁。讀完他去年送給我的兩本隨筆,,這個看法越發(fā)變得清晰,。即他的浪漫抒情天性,天然地為他準備好了通向抒情詩歌和隨筆的道路,。他對色彩,、細節(jié),、反常的偏愛,,甚至還可以視為納博科夫,試圖附魂于一個東方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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