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經》是一部純粹的地理人文書籍,本身沒有神話的介紹,,但是后人卻在翻譯成漢語時造出了許多神話,,其中反應出華夏神話產生的主要階段問題。我們從《山海經》濮文中只了解到各處山神的概念,,而且都沒有具體的名字,,說明華夏的神話大多數是產生于春秋時代。當濮文化變得模糊的時候,,就成了神話的創(chuàng)造素材,。如“女媧”這個神的概念,是利用仰韶文化之前的博那聯盟的京城“驪華”演繹而成的,,它代表著那個歷時兩千八百年的僚夏民族為主體的母系時代,。《山海經》并沒有女媧神話的記錄,,只是描述了驪華都城旁邊的大集市渭南肆的情況,。因為渭南肆是都城地區(qū)的集市,,所以又稱為“博惹”,漢語將其譯為“十人”,,“驪華之場博惹”就被譯為“女媧之腸十人”,。“西王母”的神話也是利用濮語音譯的轉換而產生的,?!拔魍跄浮币辉~在濮語中是指雪域高原“須武麥”(如今還有西昆侖武麥拉山為證),譯者利用相同的讀音轉換成漢語,,就變成“西部的女王”了,。“葫蘆”神話的概念原是一句較為普遍的文化用語,,大量存在于仰韶文化時期,,屬古濮語,主要表達圓形的,、團結的,、和諧的現象,常用于表達華夏民族大團結,,和睦相處的愿望,。仰韶文化彩陶的魚擁太陽和彩繪葫蘆陶瓶都表達了這個含義。漢文化雖然以神話的方式表達出是葫蘆拯救了人類,,但并未能說明葫蘆為何能拯救人類,,這是濮漢文化斷裂留下的遺憾。漢文化將整個新石器時代五千八百年的歷史,,按照博那和博羲兩大部落聯盟具象化為女媧與伏羲兩尊大神,,卻忽略了這兩個概念的出處。濮文化告訴我們,,“女媧”來源于驪華,,“伏羲”來源于龍山文化所稱的“東方之國”。龍山文化是新石器時代的晚期文化,,它所稱的“伏羲”是一個泛概念,,因為在這一時期已經有一個蚩尤聯盟以具體的“東方之國”的國名稱為“契那”(英語表達為CHINA)。而在對蚩尤氏族的事跡描述中,,濮文化記錄的是“蚩尤氏建立了大伏羲之國”,。從《山海經》的漢語譯本中可以看出,化夏最悲愴的民族是蚩尤民族,。他們因伏羲文化概念使本民族以伏羲之神的名義列入了創(chuàng)世紀的神話中,,另一方面卻因“沂蒙”民族的概念被描述為空長有一雙翅膀而不會飛的羽民。正因如此,,他們沒有足夠強大的反抗力,,最后被驅趕到西南地區(qū),,重建自己的羽民國。 利用濮文化造神是一件較容易的事情,,因為濮文化的文字較少,,許多字都是多音多解和共用。如“鳥”概念的字,,就有“僚”,、“草”、“地方”,、“人”,、“河流”、“國家”等概念共用,,華夏至今表達“中國”的單詞“契那”的“那”字,,在濮文中就是用“鳥”字來表達的?!傍B”字在濮文書寫中很像一只被稱為太陽鳥的三足烏,。如果不考慮語境,許多神話都可以由對濮文的誤解誤讀而產生,。在《山海經》成書之前產生的神話,,我們從神的濮語名稱及含義上可以區(qū)分出來,如太陽鳥“三足烏”,、天照大神“須彌斯”,、取火之神“濮僚米胥斯”、生命始祖“道米諾”,、酒神“邦克斯”和“狄俄尼索斯”,、鐵匠“赫淮斯”等等,這些神產生的時期距今五千至一萬年,,屬于原始的自然崇拜范疇。這一階段的神的形象,,就如古希臘神話中神的形象一樣,,都是以人作為原形的,并沒有奇形怪狀,。作為人形化的神,,“六祖起源”中將六祖的母親描述為三天君之女,她們分別是天上的太陽,、月亮和星星,,她們的父親分別是生命、團聚和希望,。這些表達自然文化的神,,成為人類的祖先,,首先是被擬人化,不能超越于人類形體本身,,否則今天的人類就只能像鴨嘴獸和蝙蝠這類似禽非禽,、似獸非獸的怪物了?!渡胶=洝樊a生神話,,在于夏商兩種文化的不同,其中存在著鏈接故障,,商周文化實際上是來自于貝加爾湖地區(qū)的斯基泰文化,,它與早先傳承的華夏文化存在著較大的差別。商王朝奪取政權后對夏朝濮文化的放棄,,使華夏文化幾乎返回到原始的起點,,致使華夏通用的語言系統(tǒng)發(fā)生重大的變故,就像日本人侵占東三省要強行推行日語和日文一樣,。夏朝因亡國而使美麗的六劃文被邊緣化了,。取而代之的是原始象形的、筆畫繁多的甲骨文,。人們逐漸忘卻了文化概念的濮語語音,,重新接納了新的語音系統(tǒng),如黃帝族的“夏”姓,,原讀音為gu,,忘卻后使該姓氏的濮語記述的理解出現了偏差,表示“夏啟”的“古契”被譯為“鯀竊”,,“舜父古叟”被譯為“盲人瞽叟”,。由此可以看出,文化的忘卻所產生的神話效應,,本身帶有時間的階段性,。舜帝出生于古姓世家,他和他的臣民都不可能將帝王的姓氏之“古”表達為盲人之“瞽”,,這種表達只有在叛逆的商王朝才會出現,,而周朝只是對商文化繼承而已。濮文化《山海經》與商周文化的《山海經》存在著根本性的區(qū)別,,反映出不同文化之間的心理訴求的不同,。商、周王朝是對冥冥世界和神運文化特別依賴的王朝,,那種凡事必卜心理依賴遠勝于之前的各個部落聯盟和王國,。所以華夏的神話大多產生于商周時期,即使最早的女媧與伏羲的神話也是如此。在龍山文化之前,,博羲聯盟中并沒有伏羲概念,,只有“博姜羲”概念,所以在早,、中期的濮文化中是造不出伏羲大神的,,而在龍山文化時期,華夏出于分裂狀態(tài),,相互之間,,誰又會尊誰為伏羲呢,?商王朝根據博羲聯盟建立的歷史事件將大庭氏塑造為伏羲,,其意是想將自己美化成像大庭氏一樣的偉大的部落族群,,大庭氏以僚族人的身份轉換為化胥氏,,而商族則以華族牧民的身份轉換為像燕子一樣溫順的僚夏民族,這種出于政治親和需要的渲染,,反應出商王朝塑造伏羲大神的必要性,。但是作為歷史,,我們需要對相關的政治因素有所了解,。 《山海經》濮文記述的神祗,,沒有奇異的神,只有山神和土地神,。人們要共奉山神和土地神,,是因為它們與國家和部落的疆域有關,直接涉及到國家的強弱與民生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所有的民族都不會吝惜自身的信仰與崇拜。對山神的形象塑造,,歷來都以當地的民族的形象為參照,,甚至還賦予地方官員的服飾,象征具有管理山川和土地的國家權力,。山神和土地神是為地方百姓服務的,,他們的形象不但沒有奇形怪狀,而且是和顏悅色的慈祥面孔,,表達出百姓希望風調雨順,、豐衣足食的愿望。了解這些基本的原理,,我們才能夠正確理解《山海經》記錄的內容的真正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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