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闖出示自己購買的無座車票。圖片來自網(wǎng)絡(luò) 因火車站票與座票同價,,乘客卻無法享受同等服務(wù),,廣州市民雷闖將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2月10日,,該案獲廣州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將于2015年4月28日開庭審理,。 “無座與硬座同票價不合理” 近日,雷闖通過12306網(wǎng)站購得一張由武昌開往廣州的Z35次無座火車票,,票價為138.5元,。2月4日晚,雷闖乘坐該趟火車前往廣州,,據(jù)他回憶,,車程時長約10多個小時。 雷闖查詢鐵路售票官網(wǎng)后發(fā)現(xiàn),,該趟列車硬座和無座的票價相同,。他認為,無座和硬座的收費標準相同,,乘客享受的座位服務(wù)卻不同,,“這明顯不公平,也不合理,?!?br>雷闖稱,鐵路營運方憑借公共運輸?shù)膲艛鄡?yōu)勢,,將不提供座位的客運服務(wù)按提供座位服務(wù)的價格來出售,, “他們在訂立客運合同時已失公平?!?br>2月5日,,雷闖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遞交起訴狀,,狀告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對方以半價向其出售站票車票,退還多收取的票款,,并承擔該案件的案訴訟費用,。 曾以相同理由起訴被判敗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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