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站票價格居然還和坐票價格一樣,,真他媽的不公平,!” 為什么火車上的站票價格和坐票價格一樣? 這是一個困擾了很多人很多年的問題,,今天我就來解釋一下這一現(xiàn)象,。 火車坐票全名是“有預留座位票”,也就是預留了座位的座位票,。無座票是“無預留座位票”,,也是座位票,只是沒有預留座位而已,。 其實本來不該存在無座票,,鐵路最早是那種硬紙板車票,一旦車上座位有人半途下車,,這個空位就會空到終點站,。為了不讓座位空閑,肯定會加售一部分無座票(5%左右每節(jié)車廂4,、5張),。 但春運時客流量猛增20倍,為了解決運能不足而折中的辦法就是:在保證列車安全的前提下加售無座票,,盡可能多的把更多旅客送回家,。 如果站票與座票不同價,并且站票價低,,那么應該規(guī)定,,買站票的人不能坐到座位上。做個類比:買了座票的人,,不能去臥鋪車廂,。坐飛機買了經(jīng)濟艙的乘客,不能去頭等艙,。 我們購買的是一種服務,,花了多少錢,享受到的就是對應的服務,低價享受高價服務并不合理,。如果座票的人去了臥鋪車廂,,也會使臥鋪車廂的服務打折扣。 現(xiàn)在的情況是:無座的人可以坐到座位上去,,享受有座的服務。從這方面說,,同價有其合理性,。無座如果要比有座價低,那么,,除非制造專門的無座車廂,,否則,必然要求檢票員不斷地查票,,把買無座票的乘客從座位上趕起來,,而這幾乎是不可能實現(xiàn)的。 其實除了春運和一些特別熱門的線路,,車輛常常不是滿員的,。所有,如果無座價低,,人們了解某車常常不滿員,,就會指明要無座,因為即使是無座票也可以坐到座位上,。 按照這種邏輯分析,,似乎我們被說服了,但是——任何問題都像一枚硬幣一樣,,都有其兩面,。 有人同樣會質疑:消費者在坐票售罄之后,只能選擇付出相同金額,,接受打折的服務,,以及一份顯失公平的合同,消費者公平交易的權利受到侵犯,。我國的火車票價實行政府定價,,鐵路部門不屬于完全競爭的市場主體,其承運責任帶有很強的公共與公益性質,。 如果基于現(xiàn)實需求增加站票及定價類型,,也應遵循法定程序,即修改相關規(guī)范性文件,,增加站票類型,,征求民意,形成合理的價格計算標準。 2016年1月31日,,四川省的鄧江湖在12306網(wǎng)站購買了當天下午3點50分從眉山站到漢源站的K145次列車無座車票一張,,車票價格為28.5元。經(jīng)查詢,,該次列車這一運行區(qū)間的硬座票價也為28.5元,。鄧江湖認為,自己支付了和同車次有座的硬座車票一樣的票價,,卻無法享受有座服務,,明顯不合理。2月18日,,鄧江湖將昆明鐵路局起訴到法院,,要求被告對無座車票打5折,返還多收取的票價款14.25元,。 其實,,鄧江湖不是第一個就無座票價起訴鐵路部門的公民,在此之前已有多起類似案件,。2006年7月,,江西省的丁昌祥曾以“列車上的站票理應比坐票價低”為由起訴北京鐵路局。后丁昌祥被判敗訴,。而據(jù)2014年3月21日媒體報道,,廣州的雷闖及其朋友因買到的火車站票與坐票同價,卻沒有享受到相應的座位服務,,雷闖將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該公司將其購買的無座車票打5折。最終雷闖敗訴,。 專家認為:站票,、坐票同價違背了我國民法上的平等、公平原則,。平等原則及公平原則是民事法律關系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民法通則第3條規(guī)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钡?條規(guī)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鐵路部門與旅客之間存在的民事法律關系屬于典型的合同關系,。從表面上看,購買車票合同是在鐵路部門與旅客雙方平等自愿的情況下訂立的,但不可忽視的是,我國鐵路運輸資源在“春運”等特殊時期無法滿足旅客需求,而鐵路部門具有強大的經(jīng)濟實力及完全的市場壟斷地位,旅客在購票時完全沒有與之交涉的能力,只能接受不公平的合同,。站票,、坐票同價違背了平等原則及公平原則。 那么,,站票,、坐票同價侵犯了消費者的何種權益呢?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0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jīng)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毕M者購買車票時,無論站票還是坐票,均支付相同的價金,則消費者理應獲得同等的服務,。 然而現(xiàn)實情況是,消費者在坐票售罄之后,只能無奈地選擇付出相同金額而不得不接受打折的服務,不得不接受這樣一份顯失公平的合同。因此,這樣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規(guī)定,侵犯了消費者公平交易的權利,。 為什么這一行為明明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狀告鐵路部門卻屢屢敗訴? 這是因為各方就火車票是否屬于自主定價范疇存在爭議,。在江西省的丁昌祥一案中,被告北京鐵路局給出的理由是,無論乘客坐著還是站著,體重并沒有變,因此火車對每個乘客付出的運營成本是一樣的,有座無座同價有其合理性,。 在廣州的雷闖一案中,法院認為雷闖為自主自愿購買無座車票,不存在訂立合同時的“顯失公平”,且從合同履行情況看,被告已將雷闖及其朋友安全送到目的地。法院認為雷闖要求站票打5折無法律和事實依據(jù),判定其敗訴,。 就目前掌握的相關案例的判決結果來看,鐵路部門及鐵路運輸法院的主要理由有: 一是無座票與硬座票在運輸成本上是大致相同的,。 二是無座與硬座同價符合運輸市場交易習慣,例如公交汽車、地鐵,、輪渡均是如此,。 三是依照價格法、鐵路法,、《鐵路客運運價規(guī)則》和《國家計委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定價目錄》,軟臥票,、硬臥票、軟座票,、硬座票屬于政府定價的范圍,相關法律文件并未規(guī)定無座票的定價方式,因此屬于鐵路運輸企業(yè)的自主定價范圍,鐵路運輸企業(yè)比照硬座票價出售一定范圍的無座票屬于經(jīng)營自主行為,。 前兩條理由大體上屬于經(jīng)濟范疇,在法律的視野下應重點分析第3條理由是否成立。在公權力領域應當遵循“法無授權皆禁止”原則,在私權利領域則應當遵循“法無禁止皆自由”原則,。那么,由此看來,鐵路部門顯然將無座票的定價權劃入了私權利領域,認定為企業(yè)自主經(jīng)營行為,在乘客自主,、自愿購買無座車票的情況下,不存在訂立合同時的顯失公平。 火車站票該不該半價,,相信買方和賣方都各有自己的理由,。但是,打破既定的條條框框,、逆轉利益配置中傳統(tǒng)的傾向性法則,,本身就是這個時代改革的一部分。糾結在站票上的疑問,,其實不算是“沉沒的聲音”,,只不過說來說去沒人理,,一直沒有進入政策論證的環(huán)節(jié)而已。 幾個共識性的邏輯,,恐怕早就不能忽視:一方面,,無論從市場經(jīng)濟的公平原則,或者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公平交易權來說,,站著和坐著一個價格,,顯然“說不過去”。有過乘坐火車經(jīng)歷的都知道,,尤其是長途火車,,站與坐的感受乃天壤之別,那種隨時避讓貨郎車與人流的艱辛,,實在是半價折扣都難以撫慰的,;另一方面,站票“隨大溜”地跟硬座票看齊,,事實上也純屬自說自話,。根據(jù)《鐵路客運運價規(guī)則》,火車票包括客票和附加票兩部分,,客票部分為軟座,、硬座,附加票分為快票,、臥鋪票,、空調票,而“火車站票”是獨立于該火車票體系之外的無座特殊票種,。價格怎么定,、服務怎么給,很難找到明確說法,。 有人說站票是有嚴格控制的,,再說也是為了更多人的乘車需求。這話顯然不是理性探討價格形成機制的態(tài)度,。站票算不算超載是一回事,,價格形成的底線規(guī)則是另一回事。站票有限,,不能說明站票與硬座票一個價格就合理,。至于乘車需求,鐵道部門不屬于完全競爭的市場主體,,其承運責任帶有很強的公共與公益屬性,。 既然實行幾十年的強制險都可以從車票價格中理性剝除,既然站票硬座票一個價格無法從情與法中拎清楚,,不談半價還是幾折,,起碼站票得是“站價”才是公平的態(tài)度,。眼下,公路,、鐵路,、航空各有各的消費階層,相信也沒人愿意在“幸福年代”為那點折扣而“一站到底”,。倒是定價部門,,很有必要在春運來臨的當口,以有區(qū)別的票價,,彰顯運輸責任中的人性與公平,。 其一,“站票與坐票一個價”體現(xiàn)的是機會均等的原則,,面對潮水般的購票者,,如果說前面的人都買坐票,而剩下的都是站票,,那么,,后買票的肯定是不服氣的。為什么呢,?錢都是一般多,你能買到,,我為什么就買不到呢,?這個時候,只有經(jīng)過“一視同仁”才能解決,。按照時間的先后順序,,先到先得,后來者只能買站票,,要么就坐下一趟,。 其二,“站票與坐票一個價”體現(xiàn)的還是一個公平的原則,。我們不能保證買站票的永遠站著,,買坐票的非得坐到終點,實際上,,很多人買了站票,,卻在途中找到了座位。如果說非要把站票和坐票的價格分開不同,,那么,,只有站票顧客自己保證不坐座位,這才是合理的,。但這是不可能的,。由于站,、坐票是一個價,使得買站票和買坐票的顧客機會均等,,地位均等,,不至于讓人覺得買了站票的人買不起坐票,不至于說這樣的顧客吝嗇,。 其三,,“站票與坐票一個價”是對顧客的負責。大家都知道,,座位占的地方比走廊大,,但是車廂里空著的地方可以站人,而站的地方遠遠小于座位,。如果顧客是沖著票價來的,,都買了站票的話,勢必影響火車車廂的管理,。一般在車廂里的顧客都是見縫插針,,沒有誰會講文明禮儀,溫良恭儉讓,。 大家都不愿意看到車廂人滿為患的現(xiàn)象,,有座位的都不想自己的旁邊老是站滿了人。實際上,,鐵道部門規(guī)定了站票和坐票的比例,,這是很合理的。買票的時候,,先到的買的全是站票,,稍后買到的是站票,再到后來就買不到票了,。這是對顧客的負責,。 綜上,“站票與坐票一個價”是合情,、合理的,,我們沒有必要為了來遲了買到和坐票一樣價格的站票而煩惱和計較。 我從來都沒有感覺到火車票坐票和站票價格一樣有問題,,我們出行是為了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而不是為了坐一個公共的座位。 這個話題討論很久了,,我真的一點兒也沒感覺出這有什么問題,,或者是我的奴化思想比較嚴重,但是確實是這樣的想的,。 火車說白了就是一種服務,,一種交通運輸?shù)姆?,收的是你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的費用。而排隊買票也是一種公平的原則,,先來的有座位,,后來的沒有座位,感覺不公平,,但是對于先買票的人來說他提前排隊這是不是也是一種勞動呢,?即便是網(wǎng)絡購票也是一樣的道理,先買的自然有機會買到座位,,要不然大家都到開車前買票,,這樣也會浪費很大的人力物力,更不利于火車站的調度,。 火車上座位的站牌和坐票確實是一樣價格的,,但是軟座、軟臥和硬臥的價格可是有區(qū)別的,,這些高級的乘坐方式是你出了什么價錢才會享受到什么服務的,。而臥鋪車廂是不賣站牌的,這樣你或許就明白了,,如果站牌和坐票價格不一樣的話,,那應該是坐票漲價才是,肯定不會是坐票降價,。說到這里,,你是不是會舒服一點。 機會是均等的,,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要春運了,,總會有人買到站票,。即便是買到站票也不要難過,畢竟還有買不到票的人,。要過年了,,回家了就開開心心的,別想那么多了,。 希望你做一個理智的人,,祝你好運! 其實應該取消的不是站票而是坐票,,火車是上應該賣硬座,,臥鋪,至于什么軟臥和站票都應該取消,;本來就矛盾,,軟臥兩層,,影響車廂容積;硬座和站票一個價產(chǎn)生矛盾,!還不如直接取消這種設置,!高峰期可以賣加5%的硬座,上車不固定位置,,就和公交車一樣有就坐沒有就站,,公平公正 這是個似是而非的問題,越扯越亂越說不清的問題,。一,、按規(guī)則辦事。比如坐公交車,,無論做一個站,,還是十個站;無論是坐票還是站著,;無論你是瘦還是胖,。票價都是一塊錢。這本身就是規(guī)則,。如果硬要在這個問題上生拉硬扯,,是永遠扯不清道不明吧。 二,、其實火車坐票與站票為什么價錢一樣與坐公交車同理,,地鐵也是如此。就是按規(guī)則辦事,。大原則宜粗不宜細,,不管是坐與站,瘦與胖,,都應當按規(guī)則辦事,。 因為火車每一站都有人上去也有人下來;除了上車就有座位的人外,,其余沒有座位上車的人,,后面有沒有座位是不確定的??赡芟乱徽灸闩赃呑娜司拖氯チ?,從這一站起你就有座了?;疖囌緹o法精準預知你何時何地能夠有座,,將復雜的問題簡單化,就一視同仁站坐同價了。當然我們也希望站票一視同仁打個折,,也很簡單,。但是鐵路目前還是賣方市場,老大說了算,。 鐵路部想萬一有人為了省錢買無座,,上車說不定有空的座位可以坐尤其是人少的時候,就跟坐公交一樣,,上車無論站著坐著,,刷卡都一樣。 但是不合理,。雖然無座的人有時候有座位做,,但是人多時有沒座位坐。雖然可以坐走廊或者車廂頭尾部,,但是有人上廁所你還是得腿收一收,,挺麻煩的。坐火車一般時間挺長的,,票價應該降低80% 90%,總之要便宜一點,。按乘坐時間算最好。 當然,,鐵路部干嘛要剛辦法減少盈利,? 我想了一下,應該是如今勞苦大眾還是多,,如果站票便宜的話,,如果是人少的情況下就買站票,還可以有坐的地方,,如果人太多,,整個車廂都擠在一塊,坐的人票買的貴也不舒服,,人情什么的你還得給買站票的人讓一下,,顯然票買貴你多花的錢優(yōu)勢也體現(xiàn)不到哪兒去。不過趕上春運人多,,站票照樣買,需求量很大,。 這件事情應該從兩個方面來看,。 一方面,坐票和站票價格不一樣確實是不公平的,,就像公交車一樣,,同樣的票價,有的人有座,有的沒有,,有些腦子發(fā)育不太完整,,上學沒學辯證法的的人就會有不公平開噴的想法。 另一方面,,中國的鐵路是公益性質,,目測中國鐵路一百年內是不可能實現(xiàn)凈利潤的,也就是票價遠低于其市場價值,,而且還要承擔巨量的學生票,,殘疾人票,更為重要的是,,大量偏遠地區(qū)的票價價值更是遠遠低于其實際價值,。從這個角度講那些叫囂站票坐票的,不過是和公益爭利益,,就是一副小人嘴臉,。 第一火車價格相對為其它交通工具便易得多,又相對安全,。第二不是每個乘客從起點坐到終點,,再者平常時車也不會太擠,最好自帶拆疊橙連接處將就一下也過得去,,春運時節(jié)假日那就只有克服,,心里想的只有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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