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2000年出版的《中國改革通史》兩宋卷的前言中說過“在北宋時代,改革一直是政治經(jīng)濟生活中的主旋律,,從宋初針對唐末五代以來弊政進行的政治軍事方面的重大改革,,到中期有慶歷新政和王安石變法兩次高潮迭起的變法運動;從元祐更化到哲宗紹圣紹述,,繼之以徽宗,、蔡京集團將改革引向逆轉(zhuǎn),北宋的歷史正是在堅持變法和反對變法的斗爭中演進的,?!盵1]這段話是總結(jié)當時諸前賢論著得出來的。在另一篇文章《關于宋代政治史的分期問題》還說“哲宗親政紹述,,變法派重新登臺,,雖然在形式上恢復了熙豐的各項新法,但是在變法的精神實質(zhì)上有了很大倒退,,到蔡京集團上臺打著變法的旗號,,從根本上扭轉(zhuǎn)變法改革的動向,并肆無忌憚的對變法改革加以歪曲和丑化,結(jié)果使變法改革在社會上遭到唾棄,。[2]這段話代表了筆者二十年前對這一問題的認識水平,。經(jīng)過20年來的不斷思考和研究,筆者對于此前的認識有較大的糾正?,F(xiàn)今所要討論的是如何看待宋神宗,、宋哲宗、宋徽宗三朝的改革歷程,,這三朝的改革是連貫的還是發(fā)生逆轉(zhuǎn)或變質(zhì),。為了更好地說明問題,簡要的回顧一下相關學術史是必要的,。 公元1067年,,是宋英宗治平四年,干支丁未年,。這年元月英宗去世,,皇太子趙頊繼位,是為宋神宗,。1126年,,是宋欽宗靖康元年,這年九月欽宗以兵敗遼,、金,,誅殺童貫,十一月金軍攻陷開封,,從時序上看恰好是一個甲子周年,,60年。翌年,,又是干支丁未年,,四月金軍滅亡北宋。南宋至晚清主流意見是將這六十年看作是宋朝走向滅亡的歷史,,即王安石變亂祖宗法度,,是北宋亡國的元兇?!端问贰肪砣摺锻醢彩瘋鳌吩谧詈蟮摹罢撛弧币祆鋵ν醢彩脑u價對王安石作蓋棺論定:“嘗論安石'以文章節(jié)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經(jīng)濟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為,庶幾復見二帝三王之盛,。而安石乃汲汲以財利兵革為先務,,引用兇邪,,排擯忠直,躁迫強戾,,使天下之人,,囂然喪其樂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寧、宣和之際,,而禍亂極矣’,。此天下之公言也?!盵3]與《王安石傳》的蓋棺論定相呼應,,《宋史》的編纂者還將將熙豐變法、哲宗紹圣,、徽宗紹述的主要參與者,、決策者:呂慧卿、曾布,、蔡確、章惇,、蔡京等統(tǒng)統(tǒng)打入《奸臣傳》,。這一蓋棺定論一直影響著明清時期對北宋后期六十年改革的評議。 其次,,是把王安石,、宋神宗的變法與哲宗、徽宗的紹述,、“崇寧”區(qū)別看待,。靖康元年(1126)七月,當蔡京已經(jīng)被貶至瓊州安置后,,右正言程上言再論蔡京之罪時指出“京名為遵用熙豐之典,,乃實肆為紛更,未有一事合熙豐者”,。朱熹說:“蔡氏以'紹述’二字箝天下士大夫之口,,其實神宗良法美意,變更殆盡,?!泵魅送醴蛑灿兴位兆凇⒉叹┧行路ā懊娑鴮嵧稣呤司乓印钡臄嗾Z,。及至20世紀梁啟超為王安石變法翻案以后,,長時期以來對哲宗,、徽宗兩朝的政治改革基本上都作如是分。國內(nèi)多數(shù)論著視野中的宋神宗,、宋哲宗與宋徽宗三朝政治,,則存在著某種程度的割裂。1959年,,漆俠師在《王安石變法》一書中首先提出,,宋哲宗親政后,改元紹圣,,再次登臺的變法派章惇等人雖在形式上恢復了王安石新法,,但在執(zhí)行過程中已偏離王安石的初衷,新法的實質(zhì)有所倒退,,閹割了新法中注意發(fā)展生產(chǎn)等若干積極方面,,對兼并勢力妥協(xié)退讓,而宋徽宗朝,,蔡京等人“鉆到變法派內(nèi)部,,從根本上扭轉(zhuǎn)變法改革的動向”,“在表面上繼承變法派,,但在實質(zhì)上及實際活動中,,則排擠打擊變法派,并肆無忌憚地對變法改革加以歪曲和丑化,?!盵4]漆俠師的這些看法后來為學界很多學者所接受,成為有影響的新法“質(zhì)變”說,,或新法“逆轉(zhuǎn)”說,。這些討論從當時評價歷史依據(jù)的理論,諸如“君子,、小人”,,階級斗爭學說等來看,都有其合理性,。 近年,,國內(nèi)外學界的研究有打破這種分割的趨勢,如2006年,,由哈佛大學亞洲中心出版的伊佩霞(Patricia BuckleyEbrey)與Maggie Bickford所編《徽宗與北宋后期:文化政治與政治文化》(EmperorHuizong and LateNorthern Song China:the Politics of Culture and theCultureofPolitics)一書,,是一部由十三位學者所撰論文編纂而成的論文集。這部書的作者們強調(diào)從宋神宗到宋徽宗這三朝推行新法的連續(xù)性,。換言之,,也就是重視“紹述”父兄舊法的政治原則對哲宗、徽宗兩朝政事的影響,,并從徽宗重用蔡京的原因,、收復河湟,、黨爭演變、科舉試題,、新學等角度加以論證,。[5]而國內(nèi)也有青年學者把哲宗和徽宗時期稱作“后變革時代”。[6]楊小敏《蔡京,、蔡卞與北宋晚期政局研究》將蔡京執(zhí)政時的諸多政治,、經(jīng)濟、軍事政策置于北宋中期變法運動興起和發(fā)展的大背景下,,做了較為全面的梳理和較為客觀的評價,。[7] 筆者以為這些討論對于推動深入研究北宋中后期政治史及變法活動都是頗有意義和價值的,更與筆者近些年對這個問題的思考有不謀而合之處,,當然筆者也有不盡相同的考量,。 王安石變法有兩個層面,一是當時最高統(tǒng)治者為改變長期積弱不振國勢,、緩和社會矛盾進行的一場政治自救運動,,以富國強兵為主;二是一場士大夫們欲實踐其回到三代政治理想的社會變革運動,。特別是王安石從孟子的王道政治思想中受到啟發(fā),,作為他觀察社會、進行改革的出發(fā)點和理論依據(jù),。王安石在上仁宗萬言書中提出的法先王之政,,實際上就是努力踐行孟子的政治理想,從而達到治理國家,,重建社會秩序的目的。王安石執(zhí)政以后采取的諸多新法和施政理念,,貫穿了孟子政治理想的精髓,。對此,筆者近期在《王安石與孟子》[8]一文中有較細致地論述,。 但是從南宋以來討論王安石變法,,多集中于討論富國強兵,而對于回到三代政治理想的層面關注不多,,有說王安石法先王之政是托古改制,,泥古不化,甚或說是王安石為推行新法的一種緣飾,。因此,,如上述,不論是將北宋后期改革運動割裂式討論,,還是強調(diào)從宋神宗到宋徽宗這三朝推行新法的連續(xù)性,,其敘述,、評議的角度多是考量適用于富國強兵的逐項新法上。而對王安石變法第二層面的動機和目的討論不多,,即使有涉獵也是就事論事,,而沒有與王安石總體設計聯(lián)系起來考察。下面擬在《王安石與孟子》一文基礎上,,討論北宋后期對王安石變法的繼承和發(fā)展,。 一、繼承王安石變法思想與孟子升格運動的完成 周秦以降,,統(tǒng)治階級以儒術治國是治中國古代史不能繞開的一個重要話題,。從漢唐尊五經(jīng),到宋尊“四書”,,以儒術治國進入孔孟之道的階段,。“孟子升格”運動始自中唐,,但到北宋才引起官方的重視,。由于王安石推動,在宋神宗的支持下,,《孟子》在熙寧時期成為科舉考試的兼經(jīng),,熙寧七年,賜封孟軻爵號“鄒國公,,元豐七年,,允許孟子進入孔廟配享孔子。因而可以說真正使《孟子》由子學變?yōu)榻?jīng)學,,王安石是第一功臣,。[9] 元祐更化以后,宋哲宗“紹圣”,、宋徽宗“崇寧”,,堅持宋神宗的改革路線,而執(zhí)政大臣多追隨王安石的新學,。王安石新學在哲,、徽兩朝得到極大推崇。陳瓘在《四明尊堯集序》中有直接的描述:“臣聞先王所謂道德者,,性命之理而已矣,。此王安石之精義也。有三經(jīng)焉,,有字說焉,,有日錄焉,皆性命之理也,。蔡卞,、蹇序辰,、鄧洵武等用心純一,主行其教,,其所謂大有為者,,性命之理而已矣;其所謂繼述者,,亦性命之理而已矣,;其所謂一道德者,亦以性命之理而一之也,;其所謂同風俗者,,亦以性命之理而同之也。不習性命之理者,,謂之曲學,;不隨性命之理者,謂之流俗,;黜流俗則竄其人,,怒曲學則火其書。故自卞等用事以來,,其所謂國是者,,皆出于性命之理,不可得而動搖也,?!?[10]可見王學被推倒很高的地位,“當大觀,、政和間,,士唯王氏《三經(jīng)義》、《字說》是習,?!盵11]“自王氏之學達于天下,其徒尊之與孔子等,,……行之以六十余年,?!盵12] 宋徽宗崇寧時大力推崇王學,,當時所頒《故荊國公王安石配享孔子廟廷詔》說:“道術裂於百家,俗學弊於千載,。士以傳注之習,,汩亂其聰明,不見天地之純?nèi)?、古人之大體,,斯已久矣,。故荊國公王安石,由先覺之智,,傳圣人之經(jīng),,闡性命之幽,合道德之散,,訓釋奧義,,開明士心,總其萬殊,,會于一理,。於是學者廓然如睹日月,咸知六經(jīng)之為尊,,有功于孔子至矣……內(nèi)圣外王,,無乎不備,蓋天降大任,,以興斯文,,孟軻以來,一人而已,?!盵13]這里雖然是大力褒獎王安石,但將王安石尊奉為孔孟之後的又一圣人,,王安石一時成為繼孟子之后,,又一個得到“配享”孔子地位的儒學大師。確乎實現(xiàn)了王安石生前“窺孟子”的宿愿,。當時朝野對抬高王安石在孔廟中的從祀地位,,也有不同的意見,甚至是非議,。但是,,岳珂在辨析朝野議論后,說的一段話,,可以從一個側(cè)面看出宋徽宗對王安石的眷顧之深:“徽祖圣孝根心,,每以裕陵篤睠之故,不忍以荊公為非,。翠華北守,,居五國城,一日燕坐,,聞外有賣《日錄》者,,亟輟衣易之。曹功顯親紀其事,羹墻之念,,本無一日忘,。了翁之辨雖明,其迄不見省者,,亦政,、宣大臣無以正救為將順著歟!” [14]隨著王安石地位的日隆,,孟子的經(jīng)學地位也日益提高,。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太常寺言:“兗州鄒縣孟子廟,,詔以樂正子配享”,,兗州鄒縣孟子廟建于仁宗景祐五年(1038),經(jīng)過八十多年始得到官方的確認,。至宣和年間,,《孟子》一書首次被刻于石。[15]《孟子》的經(jīng)學地位進一步得到確認,。 王安石推崇孟子,,據(jù)他的學生陸佃說其“言為《詩》《書》,行則孔孟”,。[16]熙寧二年執(zhí)政以后采取的諸多新法和施政理念,,貫穿了孟子政治理想的精髓。在具體施政過程中,,放棄恢復井田制的夢想,,而是把孟子井田思想中合理內(nèi)核均貧富、制恒產(chǎn)落實到以摧抑兼并為主線的諸項經(jīng)濟新法措施中,,同時憑借國家權力推動荒政,、賑濟貧乏,建立社會救濟保障機構(gòu),,關注弱勢群體,。均貧富、制恒產(chǎn),、濟貧乏,,這不過僅僅是王道之“始”,因為它僅只是人民獲得高度文化的經(jīng)濟基礎,,還要“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使人人受到一定的教育,,懂得人倫的道理,,只有這樣,,王道才算完成,。 王安石,、宋神宗時期,富國強兵的新法措施取得了一定的積極效果,,如國庫充裕,,收河湟、制西夏,,初步改變了宋太宗以來的積弱國勢,,但在變法的第二層面的追求王道社會方面,卻尚沒有取得顯見的成效,。 那么,,宋哲宗、宋徽宗朝在繼承王安石變法路線第二層面是“質(zhì)變”,、“逆轉(zhuǎn)”還是有新的推進呢,? 二、孟子政治理想在北宋晚期的實踐 筆者在《兩宋荒政的發(fā)展與變化》[17]以為:若從救荒之政的角度考察,,王安石變法的終極目的,,是為了培育農(nóng)民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和建立合理的社會救濟制度,?!熬然闹睆亩毁x予了新的時代內(nèi)容,即將摧抑兼并與救荒之政緊密地聯(lián)系起來,,“凡所以使之有豐而無兇,,損有余以補不足,皆王政之綱也”[18],。青苗法條令中的“[是]亦先王散惠興利以為耕斂補助,,裒多補寡而抑民豪奪之意也”,“非惟足以待兇荒之患”,,就都表達出了這層的含義,。免役法“凡敷錢先視州若縣應用雇直多少,而隨戶等均取,。雇直既已足用,,又率其數(shù)增取二分,以備水旱欠閣,。雖增,,毋得過二分,謂之'免役寬剩錢’”[19],。免役法的實施,,希望達到的目的是:“所寬優(yōu)者村鄉(xiāng)樸蠢不能自達之窮甿,所裁取者乃仕宦并兼能致人語之豪戶?!?/p> 元豐五年(1082),,宋神宗在殿試進士策問中,亦表達了這層含義:“朕聞王道之始,,必本于農(nóng),,故為之常平之政,使倉廩之積,,農(nóng)夫得以取其陳,。為之免役之法,使官府之徭耕者,,無或妨其力,。然天下之民猶且力本者寡,趨末者眾,,一遇水旱之災,,則強者散而之四方,弱者轉(zhuǎn)而蹈溝壑,。朕甚憫焉,,永惟所以強本抑末之道,而未得其方也,。嗚呼,!井田廢而為阡陌,疆理之法不可復講矣,,口分世業(yè)之田壞而為兼并,,限田之令不可復行矣,然則率市廛之民,,歸南畝之業(yè),,使天下游手者寡,土著者固,,豐年足以樂室家,,兇歲有以御凍餒,子大夫以為何道而能臻此乎,?”[20]但是王安石摧抑兼并的做法,,在實際執(zhí)行中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如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都遭到朝野的強烈反對,,掀起了兩次反對新法的輿論高潮,,王安石也在一片反對聲中兩次罷相,,最終在熙寧九年離開朝廷。 漆俠師認為神宗元豐時期,,神宗主持的免役法,、青苗法在抑制兼并勢力上已有所退步,而宋哲宗紹圣元年九月間,,新登臺的變法派公布的免役法條例上規(guī)定又比元豐年間還后退了一步。[21]宋徽宗朝力圖回到神宗時期王安石抑制兼并的做法上,,譬如崇寧三年(1104),,蔡京上書請求恢復方田均稅法:“自開阡陌使民得以田私相貿(mào)易,富者貧于有余,,原立價以規(guī)利,,貴者迫于不足,薄移稅以速售,,故富有跨州軼縣,,所管者莫非膏腴而賦調(diào)反輕,貧者所存無幾,。又且瘠薄而賦調(diào)反重,因循至今,,其弊愈甚。熙寧初,神宗皇帝灼見此弊,,遂詔有司講究方田厲害作法而推行之,。畝高下尺不可隱,戶給之帖而升合尺寸無所遺,。以買賣則民不能容其巧,,以推敕,則吏不能措其奸,邦財豐民賦自此省為法,,豈小補哉,。五路州縣有經(jīng)方田者至今公私以為利,遭元祐紛更,,美意良法未遍于天下,。其文籍見在可舉而行,今檢會熙寧方田敕,推廣神考法意,,刪去重復動改取其應行者為方田法,,計九冊以崇寧方田敕令格式為名,謹具進呈如之奏,,乞付三省頒降施行從之,。” [22]于是,,“詔諸路提舉常平官選官習熟其法,,諭州縣官吏各以豐稔日推行,,自京西、河北兩路始,?!逼浜笥兴磸停笥^元年徽宗御筆詔書再次恢復方田法:“農(nóng)為政本,,今天下承平日久而賦役未均,,富者稅輕貧者稅重,殆兼并游手豪奪侵漁故,,與乃者神考命方田制地,。力土宜而均節(jié)之。以作民職以令地貢,,其法詳盡,。累年于茲未克底績,其怠可知,,可候歲豐農(nóng)隙,,選能吏推原法意,自近及遠,,始于一州以及一路布之四方,,使民無偏重之患以稱朕意?!盵23]從崇寧三年蔡京請求實施方田均稅法到大觀元年徽宗再次恢復方田均稅法的原意,,實事求是地說是貫穿了宋神宗朝王安石主持變法時抑制兼并的精神的。 雖然徽宗朝由于對反變法派和政治異己勢力的清理,,如神宗朝代表兼并勢力的聲音受到抑制,,但是在執(zhí)行過程中濫用公權力和吏治腐敗,導致方田均稅法的實施與后果大相徑庭,,正如宋徽宗本人所說:“方田之法,,均輸之本,舉而行之或有謂之利或有謂之害者,,何也,?蓋系官之能否,吏治貪廉,。若驗肥瘠,,必當定租賦有差,無搔擾之勞,,均平之惠,,則豈不謂之利。與若驗肥瘠或未撫實定租賦,,或有增損,,倦追呼之,,煩有失當。官不能振職,,吏或緣為奸,,里正鄉(xiāng)胥因敢挾取則豈不謂之害?!盵24]因而方田均稅法在實施過程中漏洞百出,,地方官員及大臣紛紛上書指陳敷田不實和增稅嚴重,大觀四年詔罷,,其稅賦依未方舊則輸納,。十一月,詔:“方田官吏非特妄增田稅,,又兼不食之山方之,,俾出芻草之直,,民戶因時廢業(yè)失所,。監(jiān)司其悉改正,毋失其舊,?!毙驮辏剂叛裕骸胺搅抗賾動诎下?,并不躬親,,行繵拍埄、驗定土色,,一付之胥吏,。致御史臺受訴,有二百余畝方為二十畝者,,有二頃九十六畝方為一十七畝者,,虔之瑞金縣是也。有租稅十有三錢而增至二貫二百者,,有租稅二十七錢則增至一貫四百五十者,,虔之會昌縣者是也。望詔常平使者檢察,?!盵25]翌年,徽宗下詔全罷諸路方田,,其詔書云:“方田之法,,本以均稅,有司奉行違戾,,貨賄公行,,豪右形勢之家類蠲賦役而移與下戶,,時困弊民力,致使流徙,,常賦所入因此坐虧,,歲額多失,殊失先帝厚民裕國之意,,已降指揮,,全罷方量?!盵26] 宋神宗朝,,雖然方田均稅法受到種種阻礙,到元豐八年,,神宗終因“官吏擾民,,詔罷之?!钡恰疤煜轮镆逊蕉娪诩?,至是二百四十八萬四千三百四十有九頃云?!盵27]其效果還是相當可觀的,。宋哲宗、徽宗兩朝卻無果而終,。 又如宋徽宗,、蔡京所推行的免役法也存在上述類似的情況。形式上,,蔡京集團按照紹圣年間免役法的條目來推行,,這已經(jīng)規(guī)定了減征豪強兼并的役錢,但在實際推行中,,官吏又把官戶和上,、中戶應納的役錢,“均敷于下戶”[28]這實際等于成為變相的對農(nóng)民暴征橫斂,,因而有的地方,,如鞏州“元豐年中,歲敷役錢止四百貫,,”至政和元年“敷至二萬九千余貫文,。”[29] 由上可知,,摧抑兼并從王安石實施新法到哲宗,、徽宗兩朝的努力不僅效果愈益差強人意,而且推動難以為繼,。由此可以說宋哲宗,、徽宗在繼承新法主旨上是很不成功的,。 不過,在繼承王安石變法的另一主旨“賑濟貧乏”上確有顯著效果,,特別是發(fā)展宋仁宗,、英宗、神宗以來建立的社會救濟制度和官辦慈善事業(yè)方面,,實可大書一筆,。[30] 宋仁宗時期,為收養(yǎng)鰥寡孤獨不能自存之人,,就開始在都城開封設置了東西福田院,,但規(guī)模很小,“以廩老疾孤窮丐者,,其后給錢粟者才二十四人”,。宋英宗時,擴大了東西福田院的官舍規(guī)模,,“日廩三百人,。歲出內(nèi)藏錢五百萬給其費,后易以泗州施利錢,,增為八百萬”,。同時,,又增置南北福田院,。除了在京城設置福田院外,還詔令“州縣長吏遇大雨雪,,蠲僦舍錢三日,,歲毋過九日,著為令”,。[31] 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以后,,宋廷專門下令:京師福田院遇雪寒季節(jié),收養(yǎng)“老疾孤窮丐老疾孤窮丐”,,不再硬性地限制人數(shù),,“聽于四福田院額外給錢收養(yǎng),至春稍暖則止”,,在熙寧九年(1076)的時候,,宋神宗更接受知太原韓絳的建議,將河東地區(qū)雪寒之季接濟“諸老疾”的法定時間,,“自十一月一日,,州給米豆至次年三月終”,延長為“自十月一日起支,,至次年二月終止,,如有余,,即至三月終”?!胺馋?、寡、孤,、獨,、癃老、疾廢,。貧乏不能自存應居養(yǎng)者,,以戶絕屋居之。無,,則居以官屋,,以戶絕財產(chǎn)充其費,不限月,。依乞丐法給米豆,。不足,則給以常平息錢,?!?/p> 宋哲宗時,同樣繼續(xù)了宋神宗的做法,,各地方陸續(xù)建置了收養(yǎng)老弱的居養(yǎng)院,。 宋神宗時,不僅由官府收養(yǎng)雪寒季節(jié)無助的貧困之人,,對無人安葬者的遺骸,,宋廷也下令由官府協(xié)助寺院予以妥善安葬,元豐二年三月二日“詔開封府界,,僧寺旅寄棺柩,,貧不能葬,令畿縣各度官不毛地三五頃,,聽人安葬,,命僧主之”。[32] 到宋哲宗元符元年(1098)十月八日,,下詔:“鰥寡孤獨,,貧乏不能自存者,州知通,、縣令佐驗實,,官為養(yǎng)之,疾病者仍給醫(yī)藥。監(jiān)司所至,,檢察閱視,。應居養(yǎng)者以戶絕屋居,無戶絕者以官屋居之,,及以戶絕財產(chǎn)給其費,,不限月分,依乞丐法給米豆,。若不足者,,以常平息錢充,已居養(yǎng)而能自存者罷,?!盵[33]從此地方的老病孤寡之人也由政府提供房舍,收容安養(yǎng),。到宋徽宗崇寧五年(1106),,正式將這類機構(gòu)定名為居養(yǎng)院。居養(yǎng)院收養(yǎng)老人,,據(jù)大觀元年(1107)的規(guī)定,,必須年齡在五十歲以上,每日領米,、豆一升,,支錢十文,每五日一發(fā)放,。高齡者待遇更為優(yōu)厚,,八十歲以上,給新色白米及柴錢,;九十歲以上,,每月增給醬菜錢二十文,,夏月支布衣,,冬月給衲衣絮被;百歲以上,,每日添給肉食錢并醬菜錢共三十文,,冬月給綿絹衣被,夏月給單絹衫袴,。 宋徽宗時期,,蔡京主政,社會救濟制度有較大發(fā)展,,他把此前設置于京師地區(qū)和部分地區(qū)的救濟機構(gòu),,運用國家的行政力量向全國推廣,崇寧初年“蔡京當國,置居養(yǎng)院,、安濟坊,,給常平米厚至數(shù)倍,差官卒充使,,令置火頭具飲饍,,給以衲衣絮被,州縣奉行過當,,或具帷帳雇乳母女使,,糜費無藝,不免率斂,,貧者樂而富者擾矣”,。其中,居養(yǎng)院,,就是在福田院的基礎上改造和擴大,;安濟坊,則是與現(xiàn)代救治病患的醫(yī)院相仿的機構(gòu),。 宋徽宗崇寧三年(1104),,在蔡京的主持下,宋廷又設置了漏澤園,,即將宋神宗時協(xié)助寺院妥善安葬死尸的做法制度化,,“至是,蔡京推廣為園,,置籍瘞人,,并深三尺,毋令暴露,。監(jiān)司巡歷檢察安濟坊,,亦募僧主之”。大觀,、政和期間,,更下令:“諸城砦、鎮(zhèn)市戶及千以上,,有知監(jiān)者依各縣增置居養(yǎng)院,、安濟坊、漏澤園,,道路遇寒僵仆之人,,及無衣丐者,許送近便居養(yǎng)院給錢米救濟,。孤貧小兒可教者,,令入小學聽讀,其衣襕于常平頭子錢內(nèi)給造,仍免入齋之用,。遺棄小兒,,雇人乳養(yǎng),仍聽宮觀寺院養(yǎng)為童行,?!毙投辏t:“居養(yǎng),、安濟,、漏澤可參考元豐舊法,裁立中制,。應居養(yǎng)人日給粳米或粟米一升,,錢十文省,十一月至正月加柴炭,,五文省,,小兒減半。安濟坊錢米依居養(yǎng)法,,醫(yī)藥如舊制,。漏澤園除葬埋依見行條法外,應資給若齋醮等事悉罷,?!盵34]居養(yǎng)院、安濟坊,、漏澤園等,,于是得以廣泛設立于全國主要的州縣。 崇寧,、大觀年間,,雖然設置居養(yǎng)院、安濟坊和漏澤園三項慈善事業(yè)開支過大,,超過官府的財力,,甚至影響到軍糧,后來不得不大加裁削,。但這只是執(zhí)行上的偏差,,不能因此否定這一個制度的意義。[35] 孟子說“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也。文王發(fā)政施仁,必先施四者,?!庇终f:“養(yǎng)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泵献铀噪m然宋以前宋以后諸朝也有一定的表現(xiàn),但是能達到北宋中后期如此實施社會救濟所達到的程度則可以說漢唐不能企及,,元明清也沒有超過,。 三、“教以人倫”思想指導下的學??婆e制度變革 均貧富,、制恒產(chǎn)、濟貧乏,,這不過僅僅是王道之“始”,,因為它僅只是普通百姓獲得高度文化的經(jīng)濟基礎,還要“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36],,使人人受到一定的教育,,懂得人倫的道理,只有這樣,,王道才算完成,。當論述教育問題時,孟子更多地是以古代帝王的教育為楷模的,,因而其內(nèi)容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是勞動技能,;二是以尊尊、親親為主要內(nèi)容的人倫關系,?!昂箴⒔堂窦诜w。樹藝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人之有道也,飲食,、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于禽獸,。圣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盵37] 王安石執(zhí)政以后,其教育活動是沿著孟子的思路進行的,,主要有三方面的內(nèi)容,,一是大力興辦州縣學校,“教之之道” 這里的所謂“教”,,主要是指由政府主辦的學校教育而言的,,即所謂“夫圣人為政于天下也,初若無為于天下,,而天下卒以無所不治者,,其法誠修也。故三代之制,,立庠于黨,,立序于遂,立學于國,,而盡其道以為養(yǎng)賢教士之法,,是士之賢雖未及用者,而固無不見尊養(yǎng)者矣,。此則周公待士之道也,。”[38]]安石把官學教育看作培養(yǎng)和造就人才的基地,,而主張取締私學,。他認為三代以后,“私學亂治”,,私學泛濫的結(jié)果是無補之學的盛行,,是“家異道,人殊德”的淵藪,。為了“一道德以同天下之俗,,” 就要取締私學,振興由君主和國家直接控制的官學,。熙寧四年(1071)二月,,神宗朝開始對教育和科舉進行改革。官辦學校開設經(jīng)術和論策課程,,取消了王安石認為沒有用的詩賦教學,。經(jīng)術的地位大為加強,,教育“以經(jīng)義為主而兼習論策”,。大致從熙寧六年起,,公立學校按王安石的思想增設了法律課程。 二是在改革科舉考試制度弊端的同時,,整頓中央學校使之成為培養(yǎng),、選拔官吏的重要途徑。[39]熙寧是宋朝興學的一個高潮,,宋神宗在太學實行三舍法,,即外舍、內(nèi)舍和上舍的升級制度,,這是中國以至世界教育史上的首創(chuàng),,實為現(xiàn)代教育分級制的先河。 三是對前代的教育分科有所發(fā)展,,在太學之外,,先后建立武學、律學,、醫(yī)學,、算學、書學,、畫學等,,盡管對其他學科重視不夠,但無疑是高等教育實行分科的萌芽,。這里貫穿了王安石發(fā)展了孟子既注重教養(yǎng)人倫又不忽略培育實際勞作技能的教育思想:“鄉(xiāng)射飲酒,、春秋合樂、養(yǎng)老勞農(nóng),、尊賢使能,、考藝選言之政,至于受成,、獻馘,、訊囚之事,無不出于學,。于此養(yǎng)天下智仁,、圣義、忠和之士,,以至一偏之伎,、一曲之學,無所不養(yǎng),?!盵40] 王安石新學風行六十年,,宋哲宗、徽宗尊崇王安石,,將王學作為官方經(jīng)學,。并沿用宋神宗時創(chuàng)設的太學三舍法,擴大太學,、州學,、縣學等規(guī)模。形成北宋第三次興學高潮,。神宗時期公立學校的主要課程是經(jīng)術,、論策、法律,;經(jīng)學教材則是《詩》《書》《易》《禮記》《周禮》《論語》《孟子》,;王安石《三經(jīng)新義》、《易義》《禮記要義》《論語解》《字說》,,王雱《孟子義》等,。哲宗紹圣、徽宗崇寧至徽宗末年公立學校的主要課程和經(jīng)學教材基本與神宗朝相同,,只有在徽宗后期因其崇道教,,公立學校的課程和教材另加與道教經(jīng)典,如《黃帝內(nèi)經(jīng)》,、徽宗《御注道德經(jīng)》,、《御注南華真經(jīng)》、《御注沖虛至德真經(jīng)》等,。[41] 在各路設提舉學事司,,作為專門的教育機構(gòu)。接著又下令廢科舉,,直接從太學生中選拔進士,以孝,、'涕、睦,、姻,、任、恤,、忠,、和八種德行作為取士標準,實際上便取消了科舉考試的平等競爭原則,。于是請托公行,“利貴不利賤,,利少不利老,利富不利貧”,。最后,宋徽宗又下令取消州縣學三舍法,,撤銷各路提舉學事司,,恢復科舉考試黝。[42] 如何評價宋徽宗,、蔡京繼宋神宗,、王安石大規(guī)模辦學運動后又一次更大規(guī)模的辦學運動呢?筆者以為二十多年前,,袁征先生在《宋代教育》一書中的評價較為客觀,,他認為宋徽宗,、蔡京的辦學運動除存在“徽宗,、蔡京把學校作為鉗制人們思想,維護腐朽統(tǒng)治的工具,,禁止傳播不同的理論觀點,,禁止教習詩賦和歷史向?qū)W生灌輸宗教迷信”等負面影響和作用外,“造成了學校建設空前發(fā)達的盛況,,主要表現(xiàn)在:第一,,大大增加了學校教育的規(guī)模和專業(yè)的數(shù)量;第二,,在全國同時普及了縣學和公立小學,;第三,建立了從小學經(jīng)州縣學和太學到任官的全國性學校升級系統(tǒng),;第四,,在每州都設立了專職教官。南宋和金朝的教育在許多方面都是按這時的模式建立起來的,。樹立了水平很高的標準,,使以后的學校建設總是力求達到和超過它,這是徽宗時期大規(guī)模辦學最重要的貢獻,??茖W地評價一個事件,不但要看歷史人物的主觀動機,,更重要的是看它的客觀后果,,不但要看他的直接作用,而且要看它的長遠影響,。如果只看當時的情況,,這次辦學運動的消極面確實十分嚴重。如果連同它的長遠影響一起考察,,應該說,,它的積極作用大于消極作用?!盵43]筆者以為這個評論較為客觀,、切實,。 四、理想光環(huán)下的現(xiàn)實悲劇 北宋建立者有鑒于唐末五代的武人干政,、藩鎮(zhèn)跋扈的歷史教訓,,推行佑文政策,至北宋中期儒學復興,,一批飽讀儒家經(jīng)典的士大夫們,,面對由種種社會矛盾、民族矛盾等構(gòu)成的社會危機,,懷抱經(jīng)世濟民的思想,,欲重建社會秩序。孟子的“法先王之政”思想,、和建立“王道社會”的理想受到追捧,。王安石是這批士大夫中的杰出代表。王安石變法著眼于富國強兵是建立理想社會的基礎,,即是引導走出當時政治,、經(jīng)濟困境的努力,但是王安石變法最終或最高的目標是建立:使普通民眾能夠得到基本的生活物質(zhì)保障,,生老病死,、鰥寡孤獨能夠得到國家與社會的幫助和扶持,進而使人民能夠受到良好的教育,,懂得人倫道理,。從而走向天下大同。就變法的主線索來說,,北宋神宗,、哲宗、徽宗三朝是有繼承和發(fā)展的,,就變法效果來說,,財政困境有較大改善,經(jīng)濟發(fā)展有所進步,,軍事作戰(zhàn)能力有所加強,,這些成果為近現(xiàn)代大多數(shù)學者所認同。但是若從王安石欲建構(gòu)孟子提出的“王道社會”理想來說,,不能說沒有成效,,從神宗朝至徽宗朝連續(xù)的辦學運動,徽宗朝建立的社會救濟及官辦慈善事業(yè)在中國古代都留下了重彩濃墨的一筆,,但是從總體上來說,,沒有達到既定的目標,之所以出現(xiàn)這種局面,究其原因可能會列出很多,,但下面兩點可能較突出: 第一,,自周秦以來因占有土地不均所造成的貧富兩級分化,一直是社會矛盾的集中體現(xiàn),,而唐中葉實施“兩稅法”以降,,貧富兩級分化的趨勢日益嚴重。因而解決貧富兩極分化是歷代有識之士追求治世不能回避的大問題,。摧抑兼并是王安石變法的核心內(nèi)容,,而這一核心內(nèi)容也是實現(xiàn)孟子政治理想最重要的方面,因為孟子認為王道社會的基礎是普通百姓占有一定數(shù)量能夠保證基本生活來源的土地,,即為民制產(chǎn),,為了實現(xiàn)為民制產(chǎn)的主張,孟子提出了利用西周井田制加以潤澤而使之適合戰(zhàn)國時代實際情況的具體措施,,即所謂“正經(jīng)界,,均井地”。他說:“夫仁政,,必自經(jīng)界始。經(jīng)界不正,,井地不鈞,,穀祿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經(jīng)界,。經(jīng)界既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也?!盵44]所謂“正經(jīng)界”,、“分田制祿”,朱熹注云:“經(jīng)界,,謂治地分田,,經(jīng)畫其溝涂植封之界也。此法不修,,則田無定分,,而豪強得以兼并,故井地有不鈞,;賦無定法,,而貪暴得以多取,故榖祿有不平,?!盵45]朱熹的解釋是符合實際的。孟子所提出的關于正經(jīng)界、均井地,、平谷祿的具體措施,,旨在防止豪強兼并,保證農(nóng)民“百畝之田”的恒產(chǎn)不受侵犯,。[46]王安石變法處于“田制不立”的時代,,由國家授田已不可能,孟子保證農(nóng)民都有“百畝之田”,,也只能是宋人對歷史的回望,。因此,王安石變法“摧抑兼并”,,不再是反對合法的土地買賣,,而是反對和抑制兼并勢力憑借土地、資產(chǎn)對國家正常財政收入的侵奪和對農(nóng)民再生產(chǎn)能力的侵害,,從而舒緩國家財政的困窘和減輕農(nóng)民生存的貧困,。但是,王安石變法摧抑兼并的主張和措施,,從神宗朝至哲宗,、徽宗朝,其落實和收到的效果呈遞減的趨勢,,因而“王道社會”的理想失去了物質(zhì)基礎和根本保障,,培育農(nóng)民抵抗自然災害能力無從談起,大力發(fā)展的社會救濟制度,、官辦慈善事業(yè),、興辦學校的成效也因此大打折扣。 第二,,專制制度是腐敗的溫床,,其所以這樣說,就在于專制制度下權力和欲望不受節(jié)制或難以節(jié)制,。在歷史上, 王安石與宋神宗的關系一直被后來的士人所欽羨,,所謂得君之專, 很少有人企及。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得君行道”也使“得君”的變法派居于權力的頂峰,,在專制制度下,手握大權的變法派更容易滋生腐敗,,如果說王安石主持變法時期,,主持變法的君臣宋神宗和王安石都有遠大抱負,且宋神宗用祖宗家法“異論相攪”始終節(jié)制著變法派的權力不至于過度膨脹,,李燾曾引一部筆記說王安石對所謂受神宗全力支持慨嘆說:“只從得五分時也得也”,,[47]是故宋神宗朝的變法派的權力和欲望雖然也有滋生出腐敗的跡象,,但是總的來說還是在可控范圍之內(nèi),沒有給朝政帶來過多的危害,。及至宋哲宗,、宋徽宗兩朝,特別是宋徽宗朝,,蔡京在徽宗支持下,,將反變法派連同妨礙自身攫得利益的變法派后期骨干,統(tǒng)稱之為“奸人”,,予以徹底清除,,從而為自身發(fā)展打開了政治道路。宋徽宗朝的“崇寧”之政,,是在蔡京只聽命于徽宗,,徽宗的最高權力,既不受自身道德的節(jié)制,,也不受來自朝臣的制約,,更沒有來自異論的羈絆的條件之下實施的,于是權力欲望像從打開的潘多拉魔盒中飛了出來,,貪婪的人性肆無忌憚,。“京每為帝言,,今泉幣所積贏五千萬,,和足以廣樂,富足以備禮,,于是鑄九鼎,建明堂,,修方澤,,立道觀,作《大晟樂》,,制定命寶,。任孟昌齡為都水使者,鑿大伾三山,,創(chuàng)天成,、圣功二橋,大興工役,,無慮四十萬,。兩河之民,愁困不聊生,,而京僴然自以為稷,、契、周、召也,。又欲廣宮室求上寵媚,,召童貫輩五人,風以禁中偪側(cè)之狀,。貫俱聽命,,各視力所致,爭以侈麗高廣相夸尚,,而延福宮,、景龍江之役起,浸淫及于艮岳矣,?!盵48] 學界已對徽宗、蔡京的腐敗之政給以細致地論述,,在此不贅,。[49]但是必須指出,“崇寧”之政不是沒有建樹,,只是所有種種建樹都被腐敗暴政侵蝕殆盡,。抑制兼并沒有成效,普通百姓最多不過回到變法前的生活狀況,,而腐敗暴政不僅將新法聚集的財富揮霍一空,,而且巧取豪奪,大大增加農(nóng)民新的負擔,,“從兩宋三百年統(tǒng)治的歷史來看,,宋仁宗期間出現(xiàn)了賦稅激增的第一個浪頭,宋徽宗及蔡京集團統(tǒng)治期間便掀起了賦稅激增的第二個浪頭,,而這次賦稅的激增乃是在第一次的基礎上激增的,,因之它就給勞動人民更加深刻的苦痛?!盵50]貧富兩極分化不僅沒有減輕,,反而被擴大,這是一種理想光環(huán)下的現(xiàn)實悲劇,,令人扼腕嘆息,。 雖然不能將北宋的亡國歸咎于王安石變法,但是北宋的亡國標志著北宋中期以來以王安石為代表的士大夫,,通過皇權支持,,實踐孟子建立“王道社會”理想的社會運動的失敗。不過實踐孟子政治理想,,建立王道社會的理想并未破滅,,而是在南宋社會以新的形式出現(xiàn),。朱熹繼承二程建構(gòu)的“四書”體系,取代王安石的“三經(jīng)義”體系,,士大夫建構(gòu)理想社會由依賴王權逐漸轉(zhuǎn)向深入民間,,通過改造鄉(xiāng)村社會和影響王權雙輪驅(qū)動來達到建立理想社會的目的。這是后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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