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歷史之從農耕文明到工商時代,。 幾年前寫法律的進化,,認為法律應從統(tǒng)治工具向社會契約進化,但這需要經濟基礎和物質條件,,這便是工商時代的市場經濟,,而在現代化之前的傳統(tǒng)中國屬于農耕社會,并沒有工業(yè)化和市場化,,與之相對應的便是儒家文化,,儒家是小農經濟的產物,講究人情倫理,,倡導三綱五常,,把維護社會秩序歸于人的內心道德,外加皇權威嚇,,這不是一種契約精神,。在現代工商社會,,國家與公民、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都屬于契約關系,,公民納稅與國家提供公共服務,、勞動者提供勞動與用人單位提供報酬都是這樣的契約關系,而不再是儒家提倡的那種愚忠,,公民有權選擇國家領導人,,勞動者也有權選擇用人單位,只要覺得自己不爽,,當然前提是要遵守契約,如果選擇違約,,那就做好承擔違約責任的準備,,但有權選擇,有權離開,。我不認為以儒家為代表的傳統(tǒng)文化需要揚棄,,只是認為在現代社會,更需要的是契約精神和法治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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