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希望點開這篇文章的你沒有和刑事案件沾上邊,,希望你只是來看看陳律庭審見聞的刑事案件“純路人”,。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毋庸置疑是最難受的角色(除了被害人),,即便所有案件往往家屬在外頭也備受煎熬,,即便大多案件對家屬來說也是他們的“無妄之災”,但畢竟生命刑與自由刑的最后承受者都只會是被告人本身,,故其受到的懲罰也是其他角色所不能替代和類比的,。 今天我想聊的是我所見到的被告人在庭審中的反應,以及刑事律師在多次輔導,、見證被告人所參加庭審活動(特別是需要對抗的庭審)后的感觸,。 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進行庭審辯論 庭審辯論也是辯論,很多人一輩子很可能都不會打上一次的辯論賽,,作為刑事被告人卻要直接“以賽代練”,,屬實是壓力拉滿。 而我見過有兩類被告人是會讓律師庭審壓力比較大的,。 一類是沒有發(fā)言經(jīng)驗的,,容易由于緊張而不能正常發(fā)揮出庭前和律師正常陳述時的水平。 由于庭審是先調查,、質證,,后辯論,所以在調查和質證階段會因為檢察官和法官可能的“犀利”和略帶“攻擊性”讓被告人無所適從,,有些被告人在庭審輔導時能夠完整清晰地講述事實,,在庭審經(jīng)歷壓力后論述時難免“草草收場”,此時往往需要律師幫忙“中譯中”——“審判長,,我的當事人的意思可能是···”,。 另一類是帶有情緒的,,這種情緒可能是委屈也可能只是激動,,容易變成因為過多情緒表達而代替了事實表達。 說句題外話,,應該出乎大眾預料的是,,相當部分被告人在站上法庭的那一刻,是會委屈的,。這種委屈可能來自于程序,,比如抓捕,、審訊、取證時的不規(guī)范,,也可能是來自于對部分事實的認定不清,,而更多的則是會來自于刑罰的嚴厲性與犯罪事實嚴重程度未必適配的心理落差。 那在不管是委屈還是在庭審中被公訴方或審判人員激怒的情緒下,,此類庭審的被告人都容易由于情緒,,而表達“多了”或是“少了”,多的可能是由于上頭我硬要和檢法人員多剛幾句,,少的則是對事實的完整表達,,在最該講事實和證據(jù)的庭審中大談自己的委屈或憤怒,錯失了經(jīng)由自己之口冷靜表達案件事實的良機,。 其實沒有那么多的“和律師打配合” 其實這個想法更多是來自于家屬,,特別是受香港或英美法律劇影響較大的家屬。 在家屬聽說律師開庭前還會做“庭前輔導”的時候,,很多家屬會有至少一個瞬間的激動——“對對對,,律師你快去教教他/她開庭怎么說,讓他/她跟你打配合”,。 我一般也是順著話說,,是,律師是會“教”他說庭審中應當怎么“配合”,,不過我說的“教他配合”和你說的,,應該是不一樣的。 在我的庭前輔導提綱里,,再復雜的案件,,我也只設問題,不設答案——因為答案是事實,,屬于是被告人比律師心里還清楚的部分,。所以被告人需要的是梳理、模擬,、更準確的表達,,而不是“我來教你這件事該怎么說”。除了基本的實事求是,,我會清晰跟被告人指出有哪些問題需要被告人自己捋清楚,、前后不要矛盾、注意不要說漏某些細節(jié)等等,。 所以沒有那么多的“和律師打配合”,,最好的“打配合”,就是大家在庭審中可以“各司其職”,。 需要被告人做的,,只有完整的展示 我一直都相信,,庭審最大的意義就是展示。 被告人展示他所認為的事實,,控辯雙方展示入罪與出罪,、重罪與輕罪的充分理由,法庭則展示國家完全是依法依規(guī)公正審理,。這也是我們一再希望即便是刑事二審也應當采取開庭審理方式的一大原因,。 在這其中,被告人要做且往往只能做的,,就是完整的展示,。這會是我整個庭前輔導、庭審發(fā)問,,希望也要求被告人能夠盡力去做的,。包括每當當事人在庭后的會見中問我,“陳律,,你覺得我在庭審上說的怎么樣,?”如果他對于案件事實的講述已經(jīng)基本完整了,那我都會覺得他已經(jīng)盡力了,。 我也遇到過一些當事人,,有的是本身文化水平不高,表達能力有限,,有的是礙于語言,,短時間內甚至無法用普通話很流暢地表達,但我都會鼓勵他們自己去完整地表達應該由他們表述的事實,,這個是律師所無法替代的,,用我常和他們說的話說,“這句話我說起來會比你清晰和流暢,,可是由我來說未必有你親口來說更有信服力”,。 也正是因為我也愿意相信有一些案件中被告人的“委屈”不是無緣由的,畢竟我們有些執(zhí)法確實要進一步規(guī)范,,畢竟我們還是存在一些本不該有的“冤案”,,畢竟我們還有小部分的案件二審甚至再審后仍然推翻了,就因為原先的審判沒有做到罰當其罪,。 而這一切的堅實基礎,,一定是案件的證據(jù)與事實,而案件的證據(jù)與事實,,正是需要被告人在庭審中進行完整的展示,,以佐證,、夯實其信服度,。 完整的展示,,就是被告人能做的最好的事情。 而在每次的庭前輔導的最后,,大多數(shù)當事人還會問我最后一個問題,,“那陳律,除了剛剛這些,,庭審上我還有什么要說的嗎,?” 那一般我會回答,“剛剛我說的你要自己回去復盤清楚,,調節(jié)好狀態(tài),,不要太緊張?!?/span> “其他的你放心說,,剩下的,交給陳律師吧,?!?/span> (完) 律師簡介 / Lawyer profile 洪樹涌 廣信君達高級合伙人、管委會委員,、刑事訴訟專業(yè)部部長,、廣信君達泓法刑辯戰(zhàn)隊負責人 陳為 廣信君達律師、廣東泓法刑辯戰(zhàn)隊核心成員,、廣州市律師協(xié)會辯論團成員 廣信君達泓法刑辯律師戰(zhàn)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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