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江都市報記者 陳猛 近段時間,,家住瀘州市納溪區(qū)護國鎮(zhèn)的屈女士很郁悶,她發(fā)現自己在2016年投保的一份泰康人壽重大疾病保險,,今后一旦出險,,很可能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而遭到拒賠。此外,,2018年,,她給兒子投保的另一份泰康人壽重疾險也存在“帶病投保”之嫌,。 如今,,讓屈女士糾結的是,如果繼續(xù)交保費,,今后出險可能會被拒賠,;如果退保,又將遭受較大的經濟損失,。屈女士表示,,之所以會“帶病投保”,,并非她故意隱瞞,,而是保險公司代理人一手策劃的。 查閱合同 母子倆屬于“帶病投?!?/span> 2016年,,屈女士在代理人宋某某手上投保了一份“泰康惠健康重大醫(yī)療疾病保險”。2018年,,她偶然發(fā)現保險合同明確規(guī)定,,有過腰椎、膽囊等病史的情況,,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我早年做過膽囊手術,,并一直有腰椎,、頸椎疾病,所以當時就想退?!?。 聞訊客戶要退保,代理人“苦口婆心”勸她,“現在哪個人身上沒點毛???你不要那么老實,今后住院,,只要不提得過這種病就行,,保險公司就查不到記錄?!痹诖砣说膭裾f下,,屈女士繼續(xù)繳了保險費,并給兒子也投保了一份,。 今年6月,,屈女士越想越怕,擔心自己今后很可能會因為“帶病投?!倍獾骄苜r,,甚至還會承擔“騙保”的法律責任,。另外,,她兒子患有慢性支氣管炎,翻閱保險合同發(fā)現,,也不符合投保條件,。 但在打聽退保事宜過程中,屈女士發(fā)現自己很可能會蒙受巨大經濟損失,?!斑@幾年,我和兒子的保險費加起來一共花了3萬多元,,代理人說只能退現金價值部分,,聽別人說損失會超過80%”。 “投保時,,代理人對我和兒子的身體狀況一句也沒問過,,后來又喊我們隱瞞病史?!鼻空J為,,自己是在代理人的宣傳誤導下才投保和續(xù)保的,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承擔,,自己有與代理人的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因此,保險公司應給予全額退保,。 微信記錄 代理人涉嫌“瞞天過?!?/span> 屈女士告訴記者,2016年,,在一位親戚的介紹下,,她在泰康人壽保險代理人宋某某手里辦理了這份重疾險,“想到我那位親戚也買了,,自己是做小生意的,,多一份保障也沒有壞處?!鼻空f,,代理人告訴她,今后生病住院都可以理賠,。因此,,在沒有仔細研究保險條款的情況下,她便爽快地投了保,。 根據該重疾險條款,,屈女士每年應繳保費約3600元,繳費期為20年,?!按砣酥笇姨顚懀矣浀卯敃r有一堆東西要填,,也有很多條款,,她讓我怎么簽名、怎么選,,我就跟著操作了,。至于我以前有哪些病史,是否住過院,,代理人一句都沒問,。” 2018年,,屈女士在仔細研究保險合同時,,發(fā)現自己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保要求,代理人“拍胸脯保證”沒問題,,讓她繼續(xù)繳費投保,。 在屈女士與保險代理人的微信聊天內容中,有這么幾條: 屈:如果我以后沒有得病的話,,所交的全部保費都會退嗎,? 代理人:是的。 屈:我17歲的時候就在醫(yī)院做過膽結石手術,,會影響今后的理賠嗎,? 代理人:以后在醫(yī)院不要提住過院,只說現在的病,。 屈:我之前去醫(yī)院檢查過,,查出患有腰肌勞損。 代理人:這個你不能打“√”,,否則就不能投保了,,只要沒有住院記錄…… 從以上的微信聊天記錄可以看出,,代理人宋某某在明知屈女士有相關病史的情況下,不僅沒有及時終止和妥善處置,,反而教屈女士如何“瞞天過?!薄?/p> 今年6月,,屈女士經過再三斟酌作出退保決定,,而代理人的回答是:如果退保,只能退現金價值部分,,反復勸說她不要退?!啊N易稍冞^其他人,,如果重疾險退保,,可能連30%的保費都拿不回來?!睂τ谕吮:罂赡艹霈F的結果,,屈女士表示無法接受,認為自己本身不具備投保資格,,是在代理人的誤導下才繳的保費,。 保險公司 按流程盡快處理,爭取給出滿意方案 7月23日,,屈女士與記者一同來到泰康人壽瀘州市分公司,。該公司營銷部經理表示,,對屈女士的情況已大致了解,今年所繳的保費能全部退還,,但前幾年交的保費,,公司需要進一步調查了解。目前代理人宋某某正在外地,,等她返回瀘州后,,公司將派人上門與屈女士協(xié)商,爭取拿出一個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 隨后,,屈女士向該經理出示了部分聊天記錄和語音證據。該經理認為,,在銷售過程中,,代理人可能存在過失和責任,今后公司會加強對保險代理人的管理,。對于屈女士的訴求,,公司會按流程盡快處理,希望有一個圓滿的處理結果,。 記者了解到,,在重疾險投保時,客戶往往需要填寫一份類似《個人情況告知書》的報告,,上面會列出一長串的疾病內容,,如果曾經患過上述疾病又勾選了“否”,相當于沒有履行告知義務,,今后很容易遭到保險公司拒賠,。 “一些壽險代理人為了完成業(yè)績并拿到傭金,就會出現幫助客戶弄虛作假的現象,,導致在理賠時極易發(fā)生糾紛,。” 一位資深保險行業(yè)人士透露,,這種現象在壽險行業(yè)屢見不鮮,,盡管保險公司有審核環(huán)節(jié),但基本上是以客戶填寫的《個人情況告知書》為主,,只有出險時才會調查醫(yī)院的診療記錄,。 律師觀點 代理人如存在誤導行為,應全額退保費 瀘州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公益法律顧問馮駿律師表示,,今年正式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樹立誠信原則,,一切民事行為必須以誠信為根本出發(fā)點,而違反誠實守信原則就是違法行為。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明文規(guī)定,,保險公司格式性合同條款中的免責條款必須向投保人進行如實告知,并且由投保人自愿作出相關承諾,。不允許保險公司相關人員采取大范圍包圍,,只管簽字,不解釋免責條款的方式進行營銷,。 具體到本案來看,首先,,代理人沒有詳細介紹保險合同中的注意事項和免責條款,,導致了屈女士及其兒子“帶病投保”,。其次,,屈女士發(fā)現自己和兒子不具備投保條件后,將情況告知了代理人,,代理人卻仍然讓屈女士“隱瞞病情”,,進一步擴大了屈女士的經濟損失。 因此,,屈女士有權利要求保險公司退還所有投保費用,,如果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給屈女士造成了其他損失的,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還應當連帶向投保人予以賠償,。 來源:川江都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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