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 Kakkos Stavros K,Gohel Manjit,Baekgaard Niels et al. European Society for Vascular Surgery (ESVS) 2021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on the Management of Venous Thrombosis. [J] . Eur J Vasc Endovasc Surg, 2020, undefined: undefined.】 上周的周末侃介紹了ESVS的首個靜脈血栓指南的上半部分,,而下半部分中,ESVS首次對小腿靜脈血栓(遠端孤立性DVT)進行了指南指導(dǎo),。對其他靜脈血栓(淺靜脈血栓,、上肢靜脈血栓、導(dǎo)管相關(guān)性血栓,、兒童DVT,、孕期DVT、癌癥相關(guān)DVT)也有新的內(nèi)容添加,,我們一起來閱讀學(xué)習(xí): R37 IIa C 對于早期吸/取栓的中央型深靜脈血栓患者,,建議根據(jù)治療醫(yī)師的經(jīng)驗判斷來決定抗凝等治療方案,。 R38 IIa C 對于小腿深靜脈血栓形成的患者,應(yīng)根據(jù)癥狀,、進展的危險因素和出血風(fēng)險來決定是否抗凝,。 R39 I C 對于需要抗凝治療的癥狀性小腿深靜脈血栓患者,建議盡早抗凝治療3個月,。 R40 I C 對于需要抗凝的小腿深靜脈血栓患者,,建議直接口服抗凝藥物,而不是低分子肝素或維生素K拮抗劑,。 R41 IIa C 對于有癥狀的小腿深靜脈血栓形成和癌癥活躍期患者,,應(yīng)考慮抗凝3個月以上。 R42 I B 對于癥狀性小腿深靜脈血栓未抗凝的患者,,建議臨床重新評估,,一周后重復(fù)全腿超聲檢查。 R43 I B 對于懷疑下肢淺靜脈血栓形成的患者,,建議進行全腿超聲掃描,,確定血栓范圍,排除無癥狀深靜脈血栓形成,。 R44 III C 對于孤立性下肢淺靜脈血栓B超下長度小于5cm的患者,,若無高危因素,如惡性腫瘤,、遺傳性高凝狀態(tài),、靠近深靜脈系統(tǒng)等,不建議抗凝治療,。 R45 I B 對于下肢淺靜脈血栓形成的患者,,距離深靜脈連接處大于等于3cm,長度大于等于5cm的,,推薦每日一次2.5mg的磺達肝癸鈉(商品名:安卓),。 R46 IIa B 對于下肢淺靜脈血栓形成的患者,距離深靜脈連接處大于等于3cm,,長度大于等于5cm的,,可以考慮使用中劑量的低分子肝素替代磺達肝癸鈉。 R47 I B 對于下肢淺靜脈血栓形成的患者,,距離深靜脈連接處大于等于3cm,,長度大于等于5cm的,建議抗凝治療45天,。 R48 I C 對于下肢淺靜脈與深靜脈交界處3cm以內(nèi)的淺靜脈血栓形成的患者,,推薦治療性抗凝。 R49 IIb C 對于具有高危臨床和/或解剖因素的下肢淺靜脈血栓形成患者,,可考慮抗凝3個月療程,。 R50 III C 對于下肢淺靜脈血栓形成的患者,,不建議進行急性淺靜脈介入治療。 R51 IIa C 對于下肢淺靜脈血栓形成的患者,,至少在最近血栓事件發(fā)生3個月后,,一旦急性炎癥和血栓前期結(jié)束,就應(yīng)該考慮切除無功能的淺靜脈,。 R52 I C 對于懷疑上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的患者,,建議超聲作為初始影像學(xué)檢查。 R53 I C 對于原發(fā)性上肢深靜脈血栓形成患者,,建議抗凝治療3個月,。 R54 III C 在有癥狀的原發(fā)性上肢深靜脈血栓形成患者中,不建議早期吸/取栓,。 R55 IIb C 在特定的年輕,、活躍且癥狀嚴(yán)重的上肢深靜脈血栓形成患者中,可在起病前兩周內(nèi)考慮溶栓,。 R56 IIb C 對于早期取栓治療的上肢深靜脈血栓形成患者,,如有明顯的靜脈胸廓出口綜合征證據(jù),可考慮行第一肋骨切除術(shù),。 R57 IIa C 對于導(dǎo)管相關(guān)血栓患者,,當(dāng):(1)不需要導(dǎo)管;(2)無功能性;(3)抗凝禁忌癥;(4)抗凝治療不能緩解癥狀;(5)血栓形成危及肢體或生命時,應(yīng)考慮拔除導(dǎo)管,。 R58 IIa C 對于導(dǎo)管相關(guān)性血栓形成患者,,應(yīng)考慮使用低分子肝素抗凝或使用低分子肝素抗凝后再使用維生素K拮抗劑至少3個月。 R59 I C 兒童深靜脈血栓形成的管理應(yīng)由具有兒科血栓形成和止血專業(yè)知識的臨床醫(yī)生指導(dǎo),。 R60 III B 對于懷疑有深靜脈血栓形成的孕婦,,不推薦使用D二聚體和Wells評分。 R61 I B 對于患有深靜脈血栓的孕婦,,建議在懷孕期間至少3個月和產(chǎn)后至少6周使用低分子肝素治療劑量,。 R62 IIb B 在預(yù)產(chǎn)期前兩周內(nèi)患有深靜脈血栓的孕婦,可以考慮使用臨時下腔靜脈濾器,。 R63 I A 對于癌癥相關(guān)的深靜脈血栓患者,建議在初始和主要階段抗凝時使用低分子肝素,。 R64 I C 對于活動性癌癥相關(guān)的深靜脈血栓患者,,建議在治療3 - 6個月后從低分子肝素改為口服抗凝劑。 R65 IIa A 在惡性腫瘤不位于胃腸道或泌尿生殖系統(tǒng)的癌癥相關(guān)深靜脈血栓患者中,,應(yīng)考慮直接口服抗凝藥物用于初始,、主要階段治療和長期治療。 R66 I C 對于深靜脈血栓形成合并高風(fēng)險遺傳性高凝狀態(tài)患者(如抗磷脂綜合征,、純合子V因子Leiden突變或蛋白C,、S或抗凝酶缺陷),,建議全劑量延長抗凝治療,并定期重新評估,。 R67 III B 三陽性抗磷脂綜合征患者合并有動脈或小血管血栓形成史的深靜脈血栓患者,,不應(yīng)直接使用口服抗凝藥物。 R68 IIa B 對于深靜脈血栓合并三陽性抗磷脂綜合征的患者,,應(yīng)該考慮使用維生素K拮抗劑來維持國際標(biāo)準(zhǔn)化比值2-3之間為目標(biāo),。 R69 I C 對于深靜脈血栓形成合并高風(fēng)險遺傳性高凝狀態(tài)患者,建議由相關(guān)專業(yè)專家長期隨訪,。 R70 IIa C 對于需要抗凝的深靜脈血栓合并慢性腎病患者,,應(yīng)考慮監(jiān)測抗凝水平和減少劑量,因為抗凝劑大多是通過腎排泄的,。 R71 I C 對于使用低分子肝素,、戊肝素或直接口服抗凝劑治療的深靜脈血栓合并慢性腎病患者,建議定期重新評估腎功能,。 R72 I C 對于體重過輕或超重且需要抗凝的深靜脈血栓患者,,建議調(diào)整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磺達肝癸鈉的劑量,。 (如有需要可掃碼填寫郵箱信息,屆時會將指南原文PDF發(fā)送至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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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趙黎明柳人醫(yī) > 《血管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