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藥典委發(fā)布了《關于中國藥典四部通則0212及通則9302標準修訂草案的公示》,,來看看有什么看點。 二次公示稿對比 第一次公示(2019年8月27日公示) 第二次公示 值得可喜的是,,第二次公示稿,重金屬及有害元素,,不再是一刀切! 第二次公示稿,,通則刪除了重金屬及有害元素限量的規(guī)定,意味著中藥材和飲片部分品種檢測該項目,,而不是第一次公示稿的所有品種,。 農(nóng)殘依然保留在通則項下。 第一次公示稿對于藥材及飲片(植物類)鉛不得過5mg/kg,,鎘不得過1mg/kg,,砷不得過2mg/kg,汞不得過0.2mg/kg,,銅不得過20mg/kg規(guī)定,,本次調整到本次9302標準修訂草案中,僅作為限量制度的指導原則,。 希望業(yè)界繼續(xù)對第二次公示稿進行思考,,向藥典委反饋。 來源:蒲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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