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帖簡介 《王杖詔書令》為武威竹簡中的代表作之一,,描述了在漢代尊老敬老的制度。 釋文 制詔御史:年七十以上,,人所尊敬也,,非首,、殺傷人,毋告劾,,它毋所坐。年八十以上,,生日久乎,?年六十以上毋子男為鯤,女子年六上以上毋子男為寡,,賈市毋租,,比山東復。復人有養(yǎng)謹者扶持,,明著令,。 蘭臺令第卌二 孤、獨,、盲,、珠孺(朱需),不屬律人,,吏毋得擅征召,,獄訟毋得毆。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夫妻俱毋子男為獨寡,田毋租,,市毋賦,,與歸義同;沽酒醪列肆,。尚書令臣咸再拜受詔,。建始元年九月甲辰下。 汝南太守讞廷尉,,吏有毆辱受王杖主者,,罪名明白。 制曰:讞何,,應論棄市,。云陽白水亭長張熬,坐毆泄受王杖主,,使治道,。男子王湯告之,即棄市,。高皇帝以來至本始二年,,朕甚哀憐耆老,。高年賜王杖,上有鳩,,使百姓望見之,,比于節(jié);吏民有敢罵毆詈辱者,,逆不道,;得出入官府節(jié)第,行馳道中,;列肆賈市,,毋租,比山東復,。 長安敬上里公乘臣廣昧死上書皇帝陛下:臣廣知陛下神零(靈),,復(覆)蓋萬民,哀憐老小,,受王杖,,承詔。臣廣未常有罪耐司寇以上,。廣對鄉(xiāng)吏趣未辨,,廣對質,衣疆吏前,。鄉(xiāng)吏…………下,,不敬父母所致也,郡國易(亦)然,。臣廣愿歸王杖,,沒入為官奴。臣廣昧死再拜以聞皇帝陛下,。 制曰:問何鄉(xiāng)吏,,論棄市,毋須時,;廣受王杖如故,。元延三年正月壬申下制詔御史: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趨,,吏民有敢毆辱者,逆不道,,棄市,。令蘭臺第卌三。 汝南郡男子王安世,坐桀黠,,擊鳩杖主,,折傷其杖。棄市,。南郡亭長司馬護,,坐擅召鳩杖主,擊留,,棄市,。長安東鄉(xiāng)嗇夫田宣,坐毆鳩杖主,,男子金里告之,棄市,。隴西男子張湯,,坐桀黠、毆擊王杖主,,折傷其杖,,棄市。亭長二人,,鄉(xiāng)嗇二人,,白衣民三人,皆坐毆辱王杖功,,棄市,。 在漢朝人民平均壽命只有50歲的情況下,活到70確實不容易,。漢朝對于老人的待遇十分優(yōu)厚,,不但要發(fā)拐杖和津貼,要是被人欺負了還有朝廷做主,。那個時候欺負老人后果很嚴重,,不管你是當官還是鄉(xiāng)野匹夫,要是敢打老人,,下場就兩個字——“棄市”,。這個棄市可不是把你丟棄到市場上去,而是在大庭廣眾之下殺掉你,,以儆效尤,。如果把現在的一些老人放到那個時候,估計要天天跑去碰瓷了,。還好那個時候民風比較淳樸,,這樣的法令也有利于營造一種和諧美好的社會風氣。 臨習要點 《王杖詔書令》的筆法與前幾期分享的漢簡較為類似,,隸書中的“蠶頭雁尾”有大量的體現,,相較于《特牲簡》更為中規(guī)中矩,。構章方面則非常大膽,字間距離和大小變化諸多變化,,一些字的末筆(如“令”“下”“聞”等)一筆拉下,,打破常規(guī),營造出一種“飛流直下三千尺”的氣勢,。臨寫時還是要保證一定的書寫速度,,使筆畫自然不做作,筆畫之間雖無連筆,,但也要有呼應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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