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時間:2017.03.09 學習形式:自學 教育部教師“十條禁令”
1,、嚴禁傳播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教育方針和對學生有不良影響的言論; 2,、嚴禁擅自辦班或在工作日參與有償補課和外出代課; 3,、嚴禁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謀取個人私利;
4,、嚴禁向?qū)W生亂收費,、亂發(fā)資料和推銷商品;
5,、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有對待學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譏諷歧視和侮辱學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嚴的言行; 6,、嚴禁張榜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 7、嚴禁隨意停課和無計劃,、無教案上課; 8,、嚴禁以任何手段抄襲、剽竊和侵占他人勞動成果,在招生,、考試,、職稱評審答辯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
9,、嚴禁工作時間玩電子游戲、炒股,不得在課堂接,、打手機和接待客人; 10,、嚴禁指責和訓斥家長。 對違規(guī)違紀的,,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依規(guī)給予開除處分,并撤銷其教師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guān)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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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風調(diào)雨順629 > 《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