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教師違規(guī)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guī)定》) 一,、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 二,、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三,、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游,、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四、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五,、嚴禁通過向?qū)W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yè)服務(wù)獲取回扣。 六,、嚴禁利用職務(wù)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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