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淺議開展會計憑證審計的技巧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yè)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是登記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的依據,因此,,掌握會計憑證審計的方法與技巧,,對審計人員來說不僅重要,且十分必要,,筆者多年從事審計工作的經驗,,總結從四個方面入手開展會計憑證審計的技巧,供審計同仁審計工作中參考,。
原始憑證填制的基本要求: (1)記錄真實。必須實事求是地填寫經濟業(yè)務,,原始憑證上填制的日期,、內容,、數量、金額等必須與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確保憑證內容真實可靠,。 (2)內容完整。原始憑證必須按規(guī)定的格式和內容逐項填寫齊全,,同時由經辦業(yè)務的部門和人員簽字蓋章,,對憑證真實性和正確性負完全的責任。 (3)填制及時,。應當根據經濟業(yè)務的執(zhí)行和完成情況及時填制原始憑證,。 (4)書寫清楚。原始憑證上的文字和數字都要認真填好,,要求字跡清楚,,易于辨認,不得任意涂改,、刮擦或挖補,。一般憑證如果發(fā)現錯誤,應當按規(guī)定方法更正,。而有關現金,、銀行存款收支業(yè)務的憑證,如果填寫錯誤,,不能在憑證上更正,,應加蓋“作廢”戳記,重新填寫,,以免錯收錯付,。
記賬憑證填制的基本要求: 記帳憑證除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格式和內容進行填制和做到記錄真實、內容完整,、填制及時,、書寫清楚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摘要”欄是對經濟業(yè)務內容的簡要說明,,要求文字說明要簡煉,、概括,以滿足登記賬簿的要求,。 (2)應當根據經濟業(yè)務的內容,,按照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確定應借,、應貸的賬戶,,賬戶使用必須正確,不得任意改變,、簡化會計賬戶的名稱,,有關的二級或明細賬戶要填寫齊全,。 (3)記賬憑證中,借,、貸方的賬戶必須保持清晰的對應關系,。 (4)一張記賬憑證填制完畢,應按所使用的記賬方法,,加計合計數,,以檢查對應賬戶的平衡關系。 (5)記賬憑證必須連續(xù)編號,,以便考查且避免憑證散失,。 (6)每張記賬憑證都要注明附件張數,以便于日后查對,。 原始憑證審計: 第一真實性審核,要點是原始憑證所記載的經濟業(yè)務是否正常,,涉及業(yè)務發(fā)生的日期,、經辦負責人員、業(yè)務的程序和手續(xù)是否真實地,、客觀地反映了已經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有無偽造、涂改原始憑證的行為,。 第二是合法性審核,,要點是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yè)務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制度,、計劃、預算和合同等的規(guī)定,,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手續(xù),有無濫用職權違法亂紀,、弄虛作假,、揮霍浪費和損公肥私等行為。 第三是完整性審核,,要點是原始憑證的手續(xù)是否完備,,應填寫的項目是否已填寫齊全,,有關經辦人員是否都已簽名或蓋章,,主管人員是否審批簽字,以及原始憑證的摘要和數字是否填寫清楚,、正確,,數量,、單價,、金額,、合計數等有無差錯,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等,,應注意看原始憑證所記載的各項內容有無涂改現象,,經過涂改的原始憑證應視為無效憑證,,不能作為填制記賬憑證或登記會計賬簿的依據,。 記賬憑證審計: 一是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完整,、合法、正確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反映的內容與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是否相符。 二是記賬憑證所確定的應借,、應貸會計科目的名稱,、記賬方向,、金額是否正確,賬戶的對應關系是否清晰,。 三是記賬憑證中的有關項目是否填列齊全,,手續(xù)是否完備,簽章是否齊全,。
原始憑證常見舞弊方式: (1)內容記載含糊不清,,或故意掩蓋事情真象,,進行貪污作弊; (2)單位抬頭不是本單位; (3)數量、單價與金額不符,; (4)無收款單位簽章,; (5)開具陰陽發(fā)票,,進行貪污作弊,; (6)在整理和粘貼原始憑證過程中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故意將個別原始憑證抽出,,再重復報銷,,或在匯總原始憑證金額時,故意多匯或少匯,,達到貪污其差額的目的; (7)模仿領導筆跡簽字冒領,; (8)涂改原始憑證上的時間,、數量、單價,、金額,,或添加內容和金額。
記賬憑證常見的舞弊方式: 憑空編制記賬憑證,。指被審計單位在沒有收款,、付款業(yè)務情況下憑空編制收款、付款業(yè)務的記賬憑證和憑空編制轉賬業(yè)務的記賬憑證進行會計處理,,從而達到多記收支,、調節(jié)收益和轉移資金等目的的舞弊方式,一般來說此類舞弊是領導授意情況下進行的,; 故意混淆科目對應關系,。指被審計單位在編制記賬憑證時故意混淆科目對應關系,以搞亂賬目,、混水摸魚的舞弊方式,,此類舞弊一般是會計人員個人有意進行的,目的是為了達到個人的某種要求,; 記賬憑證金額與所附原始憑證金額不符,。指被審計單位在編制記賬憑證時,,采取記賬憑證所列金額與所附原始憑證合計金額不符的手法,故意多記開支和少記收入的舞弊方式,。該類舞弊方式在會計、出納由一人擔任的單位尤為突出,,也較為常見,。 1.審閱法,。首先就是審閱原始憑證時,,看原始憑證的抬頭與被審單位是否相符;憑證上有無經辦人和審批人簽字蓋章,;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日期、內容有無涂改現象,;憑證上是否有“辦公用品”,、“會議費用”、“修理費用”,、“其他支出”等籠統模糊的內容,;原始憑證上填寫的經濟內容是否超出了簽發(fā)單位的經營范圍;原始憑證是否正規(guī),、是否有使用廢棄發(fā)票或白條作為記賬依據的問題等,。其次是審閱記賬憑證的內容和手續(xù)是否完備;會計科目及對應關系的運用是否正確,;會計賬務處理方法是否符合現行的會計制度規(guī)定等,。
2.核對法。主要是核對記賬憑證附件張數與所附原始憑證張數是否相符,;記賬憑證列示的借方貸方金額與所附原始憑證的金額是否相符,;記賬憑證的經濟業(yè)務內容與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是否相符;記賬憑證與總賬,、日記賬,、明細賬的記錄是否相符。
3.查詢法,。主要是對審閱和核對中發(fā)現的疑點問題,,通過尋找有關人員直接詢問或發(fā)函詢問等方式,確定會計憑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加以追根溯源,,直到找出真實的原因。 推薦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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