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丙奇 7月7日,教育部社科司官網發(fā)布“通知”稱,,將對研究超期未完成的1453個項目進行集中清理,。對這些項目不僅追回已撥經費,還要追究責任,,相關責任人三年內不得再報,。這次清理的范圍是:2013年社科司批準立項的所有未結項、申請結項未通過或經批準延期后到期仍未結項的規(guī)劃基金項目,、青年基金項目,、自籌經費項目。 前不久,,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下文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充分尊重科學研究靈感瞬間性,、方式多樣性、路徑不確定性的特點,,重視科研試錯探索的價值,,建立鼓勵創(chuàng)新、寬容失敗的容錯糾錯機制,,形成敢為人先,、勇于探索的科研氛圍。 聯(lián)系這一《意見》,,再看教育部清理科研項目,,追回撥款,,有輿論感到困惑,既然寬容失敗,,為何對沒有按期結項,,或者結項未通過的項目要清理呢?這還不是追求最終的成果嗎,?其實,,寬容失敗與對學術研究認真負責并不矛盾,不能因寬容失敗而對申請到項目卻不投入研究的學者也寬容,,這非寬容而是縱容,。 在我國學術研究中,存在“說過了就做過了,,做過了就是做好了”的“重立項,,輕研究”的問題。一些研究人員申請到課題后,,還沒開展研究,,就因申請到課題而功成名就,由此不再進行研究,。這是因為目前的高校和科研機構,,均把本單位員工申請到課題,作為重要的政績,,因此,,把申請課題(包括課題的數量、課題的類型)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指標之一,。這種評價體系是背離學術評價的,,會助長學術研究的急功近利與弄虛作假,把學術研究演變?yōu)閷W術資源的爭奪,。對于這一問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已經發(fā)表公開信,呼吁不要把獲得基金項目成為學者的成就,,以及把某某基金獲得者作為學者的頭銜和身份,。 教育部這次清理逾期未結項,以及結項未通過的科研項目,,對扭轉學術風氣當有良好作用,,而要收獲更大效能,還有以下幾個方面需要配套,。 首先,,在對項目開展情況進行評價時,必須引入專業(yè)同行評價,,用學術標準評價研究取得的進展,,不能只用一些行政化指標,,諸如發(fā)表多少論文,是否出版專著等,。對研究項目的成果進行數量指標評價,,催生了包裝成果的問題,也讓一些追求學術價值的研究人員,,反而面臨結項通不過的風險,。在學術研究中寬容失敗的用意就在于此,要引導學者做真正的研究,,而非一味追求功利的成果,。 其次,高校和科研機構必須改革對教師,、研究人員的評價指標,。如果還是用獲得科研項目作為考核、評價教師,、研究人員的指標,,那一個因獲得科研項目而晉升職稱的教師、研究人員,,在多年后項目被撤,,他的職稱怎么辦?對教師和科研人員的評價,,應該發(fā)揮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的作用,重視被評人員的教育能力,、學術能力與教育貢獻,、學術貢獻。 這也是對整體學術管理與評價制度改革的要求,。今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要求從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入手,,找準突破口,,更加注重質量、貢獻,、績效,,樹立正確評價導向。針對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軍事科學等不同學科門類特點,,建立分類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程序規(guī)范。推行同行評價,,引入國際評價,,進一步提高科技評價活動的公開性和開放性,保證評價工作的獨立性和公正性,,確保評價結果的科學性和客觀性,。這需要堅定落實,把所有研究人員的精力導向做一流的學術研究,。 (作者是21世紀教育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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