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下發(fā)通知,,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力求解決哪些突出問題,? 據(jù)介紹,,專項治理行動聚焦六類不規(guī)范行為,辦學隱患和辦學內涵兼治,,校外培訓和校內教育教學行為兼治,,通過打“組合拳”系統(tǒng)解決問題??梢愿爬?個方面: 1 治理無資質和有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把確保學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辦理相關證照,; 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責令其停止辦學并妥善安置參加培訓的學生。對雖領取了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 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jīng)營(業(yè)務)范圍內開展業(yè)務,,不得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 2 治理數(shù)學語文等學科類超綱教超前學等“應試”培訓行為,把減輕學生校外負擔放在最突出位置,。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shù)學等)出現(xiàn)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依法追究有關機構和有關人員責任。 3 治理學校和教師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學行為,,把強化學校和教師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存在的“非零起點教學”行為,,嚴厲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堅決查處個別在職中小學校教師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并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jīng)查實,,一律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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