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見到一些古典音樂作品的名字后面跟著由字母和數字組成的編號,,典型者如op37,、K.545 KV525、 RV4,、D112等,。這些標號表示什么意思、來源于哪里,、有什么作用呢,? 什么意思 作品編號是標記作曲家作品順序的號數,用Op.(拉丁語OPUS的縮寫)標記,,如第一部作品標作OP.1,,即作品一號。 有時一個作品編號包含一組作品,,這時,,還得將其編號細分,用分號No.(number的縮寫)標記,,如OP.1,,No.2表示作品一號中的第二首。 同一首作品若有2個版本或兩種形式,,作曲家在編號數字之后還要加注字母,,以資區(qū)別,例如Op.49a,;Op.49b,。表示作品四十九號版本a;作品四十九號版本b,。作曲家逝世后出版的作品稱'遺作',,用OP.Posth標記。 為作品編號出自三類人之手,,即作曲家本人,、出版商和音樂學家。最早為作品編號的人是意大利作曲家班基耶里(1568 --1634)。 編號也亂過 作品編號一般根據作品寫成的時間先后排列,,但有時又根據作品出版的先后次序而定,,常會產生誤解。 歐洲18世紀初期,,作曲家一般不為自己的作品編號,,例如巴赫就從沒有為自己的作品編號。 海頓與莫扎特也沒有一貫使用作品的編號,,而是時用,,時而不用,因此他們自己的作品編號實際上沒有用處,。 貝多芬是最早有系統(tǒng)地為自己作品編號的作曲家,,今日所見其重要作品的編號皆出自其本人之手,但仍有遺漏,。19世紀以后,,作曲家大都自己編號,也比較規(guī)范和準確,。 但也有一些作曲家例如埃爾加只給一部分作品編號而不包括全部,。又如理查·斯特勞斯在作品上標明編號之后又重新排序更改,造成其作品編號的諸多混亂,,而德沃夏克竟允許出版者給他的早期作品用晚期的編號,。 如何變得有序的? 鑒于歷史上作品編號的無序狀況,,近代一些音樂學家從利于后人對作曲家作品研究出發(fā),,花了很多時間精力對重要作曲家尚無編號的作品進行編號,對無系統(tǒng)編號者亦加以系統(tǒng)的編號,,并標注特定的標記,。 現將重要作曲家鋼琴作品的 編號介紹如下: D.斯卡拉蒂作品編號:分為兩種,,一是《羽管鍵琴曲全集》11卷共545首,,由意大利鋼琴家、作曲家隆戈(A.Longo)于1906-1908編訂,,以L為標記,;M是《鍵盤曲全集》18卷共555首,由美國羽管鍵琴家柯克帕特里克(R.Kirkpatrick)于1971年開始編訂出版,,以K為標記,。 除上舉作曲家外,,其他作曲家的作品編號通常采用Op.標記。他們是肖邦,、門德爾松,、舒曼、勃拉姆斯,、柴科夫斯基,、格里格、莫什科夫斯基,、德彪西和斯克利亞賓,。 還有一個版本的問題 同一首樂曲在不同的出版物中出現差異,就產生了不同的版本。 版本的差異,,有音符,、力度、速度,、表情用語,、奏法、指法,、踏板以及小節(jié)數等諸多方面,,這是由于歷史上作曲家修改、鋼琴家演奏或出版者編訂過程產生的,。 不同樂譜版本的同時存在,,為我們提供多種選擇的余地。有比較才有鑒別,,可加深我們對作曲家和作品風格的理解,。 目前市面上,各種版本良莠不齊,。一個好的老師往往會盡量替學生找到最有權威的版本,。如何選擇樂譜版本,應根據學習進程而定,。 初學階段,,以一個公認較好版本為主,中級階段則會逐步地,、盡可能地多收集一些不同樂譜版本,,在不同樂譜版本之間做一番比較、分析,,互相取長補短,。 到高級階段,當鋼琴的演奏技巧和風格都已經比較成熟了,,則可以在富有經驗的老師的指導下,,選擇'原汁原味'的Urtext版。'Urtext'這個德文字的意思是'原始文槁',。翻譯成中文又叫'原版',、'凈版',就是說完全根據原稿未經后人編訂及解釋的版本,。它可幫助我們正確地領會和掌握作曲家作品的原始風貌,。 不要小瞧版本的重要性哦,對一個人專業(yè)學生來說,,如果拿著錯誤的曲譜練習,,就意味著它一段時間的努力很可能要付諸東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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