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議“租友”現(xiàn)象 臨近2017年雞年春節(jié)之際,有一個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使我大有點瞠目結舌之感。在網上一查,,原來從2013年開始就有借女友回家過年的現(xiàn)象,。仔細一想,,好像真有那么回事;當時付諸一笑,,沒有當回事,,周圍大眾,好像也是見怪不怪,,沒有聽到什么非議,。也可能這種現(xiàn)象在社會上已經有了某種程度的發(fā)展,才使我產生了警覺,。因為,,我已經看到過有相關的海報出現(xiàn)了。網上一查,,果不其然,,據了解,出租的以女性居多,,而也不乏男性,;報價是、租一天1千元起到1500,、3000元不等,,甚至有多達萬元之巨的。這說明“租友”已經成為一種市場行為而客觀存在了,。至今,,未有聽到政府相關部門對此表示何種看法,抱何種態(tài)度和措施,,忍不住想談點個人的看法以圖引起社會公眾和相關部門的重視,。 首先,不論出租者是男還是女,,總而言之他,、她是“人”而不是“物”。它是以一種“商品”的形式在市場上被運轉著,。不管出于何種原因(據說大多是為了應對家中父母催婚而為),,但,“人”在市場上已經蛻變?yōu)槟撤N特殊“商品”了,。在這個過程中,,獲利者是租賃男、女友的中介和被出租者,。在協(xié)定期限,,被出租者出賣的是其肉體和靈魂;而租友者按協(xié)定付了款,,獲得了協(xié)定期內作為“友”的使用權(怎樣使用就難說了),。我在這里鄭重其事地提出,,我國現(xiàn)在實行的是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論是出于自愿還是欺騙,,“人”淪為“商品”不僅是非法的,,而且是一種犯罪行為。 再則,,真正的朋友是無需租用的,。租來的朋友回家搪塞父母,是名符其實的欺騙行為,。不論怎么解釋,,它都是屬于不誠實的事,是有悖于我國提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一個人對自己親生父母都能欺騙,,何以能取信于黨、取信于民,、取信于社會呢,! 我是一名退休老人,對市場經濟缺乏研究,,但越想越覺得上述“租友”現(xiàn)象與我黨教育和提倡的建設社會主義社會是相背離的,,故此想訴諸媒體,引起大眾和相關部門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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