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公司印章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保證三美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印章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依據公司規(guī)范運營,、防范風險的管理規(guī)定,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條,、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權委托書,、證件、證明,、證書,、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xié)議及其他須用印章的文件等,。 第四條,、印章授權管理和使用部門: (一)公司印章由董事長授權以下部門分別管理和使用: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由公司人資行政部負責管理和使用;法定代表人章(2枚)由人資行政部和財務部分別管理和使用,,其中財務部管理的法定代表人章限于財務單據、報表,、票據方面的使用,。 2、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部負責管理和使用,。 3、公司其他部門因工作需要配置其他用途公章時亦應按本辦法執(zhí)行,。 4,、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本條規(guī)定配置印章或更換印章需向公司人資行政部上報書面申請,經董事長批準同意后配置或更換印章,。 5,、印章刻制由公司人資行政部負責,經公安機關核準,,到指定的單位刻制;印章的規(guī)格,、樣式由公司人資行政部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五條,、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的所有印章,,均由公司人資行政部負責登記、留樣并確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責任人(以下簡稱印章保管責任人,,一般為各部門負責人),。印章啟用時由公司人資行政部下發(fā)《關于公司啟用有關____章的通知》(詳見本管理辦法附件一),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和啟用印模。 (二)人資行政部向印章保管責任人移交印章時,,應填寫《公司印章留樣備 第 1 頁 1/11頁
案表》(詳見本管理辦法附件二),。 (三)由于印章磨損而更換印章,仍需在公司人資行政部登記,、留樣,。 (四)公司部門撤銷或重組,原部門有關印章交回公司人資行政部,,由公司人資行政部負責銷毀,。 (五)嚴禁印章保管責任人將印章轉借他人。 (六)印章丟失時,,印章保管責任人應當及時向公司人資行政部書面報告,,公司人資行政部應及時采取相關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作廢,、對責任人進行處罰等,。 (七)公司決定需要停用印章的,由董事長簽字同意后由公司人資行政部下發(fā)《關于公司停用有關____章的通知》(詳見本管理辦法附件三)將停用原因,、時間通知公司各有關部門,,并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封存或銷毀。 (八)各部門不得擅自刻制印章,,違反本項規(guī)定致公司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當事人向公司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第六條、印章保管責任人的職責 公司所有印章保管責任人應遵守本條以下規(guī)定: (一)印章保管責任人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并將印章鎖進保險柜內,,妥善保管,不得將印章存放在辦公桌內;次日上班后,,應首先檢查所保管印章,,若發(fā)現意外情況應立即報告。 (二)印章保管責任人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印章授權人應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保管責任人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時的注意事項。印章保管責任人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員應向專管人員交接工作,。 (三)印章保管責任人要堅持原則,遵守保密規(guī)定,,嚴格照章用印,。未按批準權限用印或用印審批手續(xù)不全的,印章保管責任人不予用印;經辦人拒絕印章保管責任人審核文件內容或審批手續(xù)的,,印章保管責任人可拒絕用印并報告領導處理,。 (四)印章保管責任人用印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蓋,、不多蓋,。 第 2 頁 2/11頁
(五)印章保管責任人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若因擅自用印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并按公司有關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 (六)印章保管責任人離職時,其管理的印章記錄和檔案須作為員工離職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保管責任人離職時,,須辦理分管印章、印章使用登記簿的移交手續(xù)并填寫《印章交接單》(詳見本辦法附件四)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7,、禁止任何人未經批準攜帶公章外出。如確需帶出使用時,,須經董事長批準并填寫《公章外出使用審批單》(詳見本辦法附件五)方可帶出;非公章專管人員攜帶外出時,,用印人還應填寫本辦法附件四的《印章交接單》辦理交接手續(xù)后方可帶出。 第七條,、各類公章的使用規(guī)定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 1,、辦理使用公司印章的事項,須由業(yè)務經辦人認真填寫相應的《文件審批表》(附件八)或《文件發(fā)文單》(附件九),,并按取得相應權限領導的書面審批同意后,,連同需用印的文件等一并交印章保管責任人,由其審核審批手續(xù)齊備后,,在用章登記本登記后用印,,不用再填寫《公司用印審批單》。 業(yè)務經辦人員需要用章時,,須填寫《公司用印審批單》(詳見本管理辦法附件六)并按上述規(guī)定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到印章保管責任人出用印。 印章使用的審批類別為: 公司對外公文,、內部公文,、人事調整文件、薪酬調整文件,、重要會議記要,、重大合同及協(xié)議,需使用公司公章的,,須經總經理審批;總經理認為有必要的,,須經董事長審批。 董事會,、股東會的文件、決議,,公司經營班子人事調整文件,,涉案法律文書(法人授權委托書、訴狀,、答辯狀,、執(zhí)行協(xié)議等文件),,需使用公司公章的及法人簽名的,須經董事長審批,。 業(yè)務部門日常簽訂的經濟合同,、經濟往來及行政辦證審批類的授權委托書、轉帳單據,、信函,、介紹信(開具時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存根)、證明,、協(xié)議,、業(yè) 第 3 頁 3/11頁
務報表等文件,須經分管領導審批,,分管領導認為有必要的,,須經總經理審批。 2,、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財務專用章及公司其他印章(合同專用章除外)所用印的文件,、資料,、附件資料由用章部門印章保管責任人保管,《公司用印審批單》作為用印憑據檔案由人資行政部印章保管責任人留存,。 3,、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guī)定經公司法律顧問審核簽字后方可使用,。 4,、禁止在手寫文件上加蓋公司印章。 5,、禁止在內容填寫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紙張,、介紹信、信函,、證件、授權委托書,、發(fā)文批準書,、業(yè)務報表 、邀請函上加蓋公司印章,。 6,、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專用章由人資行政部的印章保管責任人負責保管,。 (二)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規(guī)定 1,、對外簽署的合同或協(xié)議,應按公司《合同簽訂規(guī)定》辦理審批程序并填寫《合同審批表》,。 2,、公司合同專用章由人資行政部的印章保管責任人負責保管。 3,、需使用合同專用章時,,印章保管責任人查看《合同審批表》(附件十),合同須按審批程序,,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方可用印,,不用再填寫《公司用印審批單》??偨浝碚J為必要的重大合同須經律師簽名方可用印,。重大合同或協(xié)議總經理認為有必要的,須經董事長審批,。 4,、用印的合同上應當先由合同授權簽約代表人簽字并注明年、月,、日后,,方可用印。 5,、禁止在手寫合同或合同內容填寫不全的合同上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 6、對外簽署的合同或協(xié)議等,,須在合縫處加蓋合同專用章,。 (三)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guī)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的無須辦理本條第(一)項的審批程序。公司對外報送的各類業(yè)務報表(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等)及其他需用公司財務印章的文本等,,須按規(guī)定辦理用印手續(xù)。 (四)公司其他各部門印章,、業(yè)務專用章的使用,,由相關部門或部門做出相 第 4 頁 4/11頁
關規(guī)定并報公司人資行政部備案。各部門須在本部門設立用章登記臺賬,,由各部門印章保管責任人登記,、管理。 (五)公司各類印章實行用印登記制度,,印章保管責任人應每年度的12月31日前應將該期間填寫的《印章使用登記簿》(詳見本管理辦法附件七)移交公司檔案保管人存單,。 第八條、法律責任 (一)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制度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不符合本制度規(guī)定時,,不得擅自使用。 (二)違反本制度的規(guī)定使用印章,,造成丟失,、盜用、仿制等,,依情節(jié)輕重,,對責任者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條,、附則 (一)本辦法附公司印章管理的相關文件范本,。 (二)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時效實施。 (三)本辦法由公司人資行政部負責解釋,。
人資行政部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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