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證,,是家暴相關(guān)案件的難點,。法律專家建議,受害人可從以下角度收集與保留證據(jù),,維護個人權(quán)益,。
● 傷痕和兇器 受害人遭受暴力侵害后,要及時,、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種證據(jù),包括:身上的傷痕,、帶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齒、揪掉的頭發(fā),、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兇器如刀,、針,、鐵棍、木棒,、石頭等,。 ● 病歷記錄 平時注意保留物證,如驗傷病歷記錄,、警察筆錄,、被破壞的衣物、對方使用的兇器等,。 ● 報警證明 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婦聯(lián)組織,、人民調(diào)解組織、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guān)或其他組織求助或報警,,相關(guān)的證明或書面記錄可作為證據(jù);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頭,、書面悔過或保證也可以用作證據(jù),。 記者 范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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