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媽媽說:“為了孩子,,我忍著不離婚,為他們放棄了我的一生,,放棄了追求幸福的權利,。”
一位先生說:“為了我的婚姻,、太太,、小孩,我把時間精力放在他們身上,,放棄了自我的理想,。”
一個孩子說:“我為了父母,、我的原生家庭,,放棄了自己想過的生活,一心一意地照應他們,?!?/font>
乍聽之下,說的是理直氣壯,、理所當然,,仿佛就是一種“愛的犧牲”,為了實現對家人的愛,而犧牲了自己的一生及理想,。然而,,愛真的必須涉及自我犧牲嗎?沒有自我犧牲是否就稱不上是愛,?關于這部分,,賽斯實在講得太棒了,不但一針見血,,簡直就像醍醐罐頂般打通了我的任督二脈:不管人家是怎么告訴你的,,自我犧牲絕不是美德。首先,,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因為自己永遠朝向成長與發(fā)展,而不能被消滅,。通常,,自我犧牲是指把你自己這個負擔丟到別人身上,而使它變成他們的責任,。
就實質層面來看,,一個宣稱為孩子放棄她一生的母親,真有那么多可以放棄的東西嗎,?也許她信誓旦旦,、聲淚俱下,但她的放棄,,會不會也形成了她自己所要的一種生活,?
大家記住這句話:“宣稱為別人犧牲,為別人而活,,是容易的,。”因為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藉口,,可以完全不用去為自己的人生負責,,也完全不用面對為自己而活這件事。
當孩子為了照應父母而放棄自己的生活時,,其實真正的意思是:“我害怕去過我自己的生活,也害怕讓父母去過他們自己的生活,。因此,,在放棄我自己的生活時,我同時獲得了我內心想要的生活,?!?/font>
賽斯在《個人實相的本質》里斬釘截鐵的說明——愛并不要求犧牲。那些害怕去肯定他們自身存在的人,,也害怕讓別人為他們自己而活,。許許多多的人假愛之名,,將孩子綁在自己的身邊,就仿佛將野雁的翅羽剪斷,,不再有冒險挑戰(zhàn)及自我成長的天空,。因此你有了一個在你自我犧牲之保護羽翼下的長不大小孩。對孩子及對你,,一點好處也沒有,。
當你扣上愛及自我犧牲的大帽子后,表面上你心力交瘁,、步伐沉重地照料年邁雙親,,但你不明白的是,你也可能鼓勵了年邁雙親的無力感及無助感,,影響了他們的退化及體弱多病,。唉!愛之適足以害之,。
讓我們來許愿吧,!
愿天下所有愛的犧牲都能停止,愿所有的愛的犧牲不再成為別人心頭上沉重的負擔及壓力,!
愛,,不要求犧牲,也不必犧牲,,反之,,愛,帶來一種力量,、一種肯定——肯定自己,、自已的小孩、自已的雙親,,都有力量追求他們想要的人生,。
摘錄自《愛是你,愛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