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歷史文獻中所記載的明初移民,,從洪武初年永樂十五年,約有50年的移民歷史,,被遷之民以晉南,、晉東南為多,晉中只有少數幾縣,,明初山西為五府,,三直隸州、十六散州,、七十九縣,。《明實錄》,、《明史》記載的遷民主要有汾州府(轄七縣)、遼州(轄二縣),。沁州(轄二縣),、澤州(轄四縣)、潞安府(轄八縣),、平陽府(轄二十八縣),。這些地區(qū)共有五十一縣,,而平陽府就轄二十八縣。就人口而言,,據《山西通志》記載,,列表如下:
地區(qū)/年度 山西 平陽府 澤州 潞州 遼州 汾州 沁州
洪武24年 戶 652408 208211 66846 166147 11581 15987 15671 洪武24年 口 4873946 1847790 474937 1113024 62418 244110 138607
永樂10年 戶 586202 198176 65941 134012 9743 26368 16867
永樂10年 口 4074563 1644285 383710 736179 50217 245397 94263
由此可見,遷民最多的自然是平陽府,。
明朝政府移民原則是把農民從窄鄉(xiāng)移到寬鄉(xiāng),,從人多田少的地方移到人少地廣地方,洪武三年曾有定制,,對北方郡縣荒蕪田地,,召鄉(xiāng)民無田者墾辟,每戶給十五畝,,又給二畝地種蔬菜,,有余力者不限頃畝,同時,,規(guī)定,,皆免三年租稅,鼓勵農民積極發(fā)展農業(yè)生產,,根據《明實錄》,、《明史》等史書記載明朝洪武年間先后遷民10次,永樂年間遷民8次,,共計18次,。
1.《明史.食貸志》載:“(洪武)六年,徙山西真定民屯風陽,?!?br> 2.《明太祖實錄》卷一一0載:“(洪武)九年十一月,遷山西及趄定民無產業(yè)者于風陽屯田,,遣人赍冬衣給之,。”
3.《明太祖實錄》卷一三一載:“(洪武)二十一年五月,,山西民為軍者二萬千余戶,,悉還為民?!?br> 4.《明太祖實錄》卷一九三載:“(洪武)二十一年八月,,徙山西澤、潞二州民之無田者,,往彰德,、真定、臨清、歸德,、太康等閑曠之地,。”
另據《明史》卷三載:“(洪武)二十年八月,,徙澤,、潞民無業(yè)者墾河南、北田,、賜鈔備家具,,復三年?!?br> 5.《明太祖實錄》卷一九三載:“洪武二十二年九月,,后軍都督朱榮奏,山西貧民徙居大名,,廣平,、東昌三府者,凡給田二萬六千七十二頃,?!?br> 6.《明太祖實錄》卷一九七載:“(洪武)二十年九月,山西沁州民張從整等一百一十六戶告愿應募屯田,,戶部以聞,,命賞從整等鈔錠,送后都督僉徐禮分田給之,?!?br> 7.《明太祖實錄》卷三載:“(洪武)二十五年八月,馮勝,、傅友德帥開國公常升等分行山西,,籍民為軍。屯田于大同,、東勝,,立十六衛(wèi)?!?br>另據《明太祖實錄》卷二二三卷載:“(洪武)二十五年八月,,馮勝、傅友德等在大同等地屯田,,計平陽選民丁九衛(wèi),,太原、遼,、沁,、汾,,選民丁七衛(wèi)。.....每衛(wèi)五千六百人,。”
8.《明太祖實錄》卷二二三載:“(洪武)二十五年十月,,后軍都督府僉事李恪,、徐禮還京,先是命恪等往諭山西改過居彰德者聽,。者聽,。至是還服,彰德,、衛(wèi)輝,、廣平、大名,、東昌,、開封、懷慶等七府徙居者凡五百九十八戶,?!?br> 9.《明太祖實錄》卷二三六載:“(洪武)二十八年正月,山西馬步官軍二萬六千百人往塞北筑城屯田,?!?br> 10.《明史》卷五載:“(洪武)三十五年九月,徙山西民無田者實北平,,賜之鈔,,復五年?!?br>另據《明太宗實尋》卷十二下載:“(洪武)三十年九月,,戶部遺官核實太原、平陽二府,,澤,、潞 、遼,、汾,、沁五州,丁多田少及無田之家,,分其丁口以實北平各府州縣,。”
11.《明太宗實錄》卷二十一載:“(永樂)元年八月,,定罪囚于北京為民種田例,。其余有罪俱免,,免杖編成里甲,并妻,、子發(fā)北京,、永平等 府州縣為民種田。禮部議奏:山東,、山西,、陜西、河南四布政司就本布政司編成里甲......上悉從之,?!?br> 12.《明史.成祖本紀》卷六載:“(永樂)二年九月,徙山西民萬戶實北平,?!?br>另據《明太宗實錄》卷三十一載:“(永樂)二年九月,徙山西太原,,平陽,,澤、潞,、遼,、汾、沁民萬戶實北平,?!?br> 13.《明史.成祖本紀》卷六載:“(永樂)三年九月,徙山西民萬戶實北平,?!?br> 14.《明太宗實錄》卷五十載:“(永樂)四年正月,湖廣,、山西,,山東等郡縣吏李*等二百十四人言愿為民北京。命戶間給道里費遣之,?!?br> 15.《明太宗實錄》卷五十九載:“(永樂)五年五月,命戶部從山西之平陽,、澤,、潞、山東之登,、萊等府州五千戶隸上林苑監(jiān),,牧養(yǎng)栽種。戶給道里費一百錠,,口糧五斗,?!?br> 16.《明太宗實錄》卷一四九載:“(永樂)十二年三月,上以其(隆慶)當要沖,,而土宜稼檣,,改為隆慶州......而以有罪當遷謫者實之?!?br>另據嘉靖《隆慶志》卷一載:“本州原編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四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