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爾干:社會凝聚力的探索者 - 作為現代社會學 的,,奠基人之一, - 涂爾干 在社會學領域 的學術影響力 極為深遠,。 - 他的研究承襲了 早期社會學家 奧古斯特·孔德 的實證主義思想,, - 但更強調 社會現象 的客觀性 和獨立性。 - 他認為,,社會是 由維系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力量所支撐,, 當這種力量削弱時,,社會問題隨之產生。 ~ 他主張,, 必須,,找到 正確的方法 - 來恢復這種對社會 至關重要的凝聚力。 ~ 對涂爾干而言,, 社會學即就是研究 這種凝聚力的科學,, - 探討它如何被削弱, 以及如何得以加強,。 - 愛彌爾·涂爾干 (Emile Durkheim,, 1858—1917) 出生于 法國東北部 靠近德國邊界 的洛林地區(qū)。 - 他的父親,、祖父和曾祖父都是 拉比 (猶太教的精神領袖或導師),, - 家庭氛圍中充滿了宗教色彩。 - 然而,, 涂爾干逐漸背離了 這一家族宗教傳統(tǒng),, 日后作為社會學家, 他傾向于相信: - 傳統(tǒng)宗教正在走下坡路,, 再也無法再適應 科學精神的需要,, - 只有共同的 社會信仰 - 才能維系社會 的結構與共識。 - 涂爾干十五歲時 進入巴黎著名的 路易大帝中學,, - 接受了 嚴格的學術訓練 并取得優(yōu)異成績,。 - 隨后, 進入巴黎高等師范學校,, 攻讀哲學和政治理論,。 - 大學畢業(yè)后,涂爾干赴德國游學,, 深受實驗心理學創(chuàng)始人威廉·馮特 (Wilhelm Wundt)的影響,, - 對他 日后的實證社會學研究 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 1887年,,涂爾干 任教于波爾多大學,, 教授教育學和社會學。 - 這是 法國大學開設的 首批社會學課程,。 - 而他將教育問題作為 社會學研究的切入點,, - 推動了兩者 的緊密結合, - 并在 波爾多大學 創(chuàng)建了法國 第一個的 教育學和 社會學系,。 - 1898年,,他創(chuàng)辦了法國《社會學年鑒》。 后來圍繞這一刊物形成了法國社會學年鑒派,, 這是一個對社會學發(fā)展影響深遠的學術團體,。 - 1902年,, 涂爾干 被任命為 巴黎大學 教育學講座 的代理教授。 - 1906年,,他接替法國教育家 比松(Ferdinand Buisson) 主持巴黎大學教育學講席,, 成為教育學教授。 - 1913年,,他被聘為巴黎大學的社會學教授,, 成為了法國歷史上首位正式的社會學教授。 - 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爆發(fā)后,, 涂爾干暫停教學,,投身愛國運動, 如著名的阿爾弗雷德·德萊福斯 誤判案(Alfred Dreyfus Affair),、 - 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 反對德國軍國主義的斗爭等,。 - 戰(zhàn)爭給他帶來了沉重打擊, 1915年,,他的獨子陣亡,。 - 兩年后, 1917年11月15日,, 涂爾干因病去世,, - 法國政府追授他為 國家研究院院士。 ~ 涂爾干有三部重要著作,, 代表了他的 三個思想 演進階段, 分別是: 《社會分工論》(1893),、 《自殺論》(1897)和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 《社會分工論》:基于分工的和諧社會 - 《社會分工論》 是涂爾干的博士論文, 也是他的第一部重要著作,, - 書中主題是涂爾干思想的中心,, 即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系。 - 是什么樣的力量 將個人 凝聚一起 形成社會,? ~ 涂爾干 在回答這一問題之時,, 把這種重要力量分為: “機械凝聚力”和“ 有機凝聚力”兩種。 ~ 所謂“機械凝聚力”: - 乃是一種由于 個體功能相似 而成的凝聚力,。 ~ 古代氏族社會 即就是“機械凝聚力” 占據優(yōu)勢地位的社會,, - 氏族成員 彼此之間 完全可以 相互替代, - 因而個人 并不重要,, - “集體意識” 占支配地位,。 ~ 而這其中 有著一個 重要概念 —— 集體意識。 ~ 涂爾干 簡單明了地 將其定義為: “社會成員 共同的 信仰和 情感的 總和”,。 - 集體意識 遍布社會,, 承上啟下,, 代代相傳, 是社會的 精神象征,。 ~ “機械凝聚力” 占主導地位 的社會里頭,, - 集體意識駕馭著 大部分個體意識。 ~ “有機凝聚力”與“機械凝聚力”相反,。 在有機凝聚力占主導地位的社會中,, 通常是 在勞動分工明確 的工業(yè)化社會中, - 個體有別且相互依賴,, 如同身體的各個器官,, - 有各自的 功能分工, - 無法替代彼此,, 皆都是生命體 所不可或缺的,。 ~ 涂爾干發(fā)現, 當“有機凝聚力”占優(yōu)勢之時,, 集體意識的影響范圍縮小了,。 ~ 涂爾干認為, 現代社會中 的勞動分工 - 是 個人自由實現 的,,先決條件,。 - 只有在 集體意識失去了 它那咄咄逼人的 壓迫性和 嚴厲性時, - 個人才 有可能 會享有 判斷和 行動上 的 自主權,。 - 然而,,在 個人享有 自主權的 社會里頭, - 首要的問題在于保持 最低限度的集體意識,, - 即將 個人與社會 聯(lián)系在一起 的凝聚力,。 ~ 當社會的凝聚力削弱時, 社會問題就會隨之產生,, - 因此 需要有效的方法 恢復社會凝聚力,。 ~ 對涂爾干來說, 社會學 即關于 這一種 凝聚力 的科學: - 它的基礎是 如何被削弱,, - 如何才能 得到加強,。 ~ 失去 凝聚力 的社會 將 陷入混亂 甚至解體, - 即失范(社會規(guī)范的缺失),, - 而這對于個體 沒有什么好處,。 ~ 因此,維護社會穩(wěn)定 需要,,強化社會規(guī)范,, - 這無法通過,簡單的道德化 或僅僅依靠,國家權力 而實現,, - 還需要 一些能夠以 和諧的方式 來進行 調節(jié)的 建制,。 - 這涉及到了 另一個概念 —— 法團。 ~ 涂爾干的“法團”所指的是 一種職業(yè)團體或行業(yè)協(xié)會,, - 它在現代社會中起到 社會整合的中介作用,, - 通過 制定職業(yè)道德與規(guī)范, 調節(jié)職業(yè)成員的行為,, 促進社會團結,。 - 同時,法團充當 國家與個人之間的橋梁,, 調節(jié)經濟行為與社會責任,, - 幫助緩解 個人自由和 社會整合 之間的矛盾, - 維護社會秩序,。 - 在他看來,, 社會盡管不是靜止不變的, 也應保持一定程度的穩(wěn)定: - “我們 不應當把自己 從一切事物中 '解放’出來,, - 而應當努力爭取 作為社會穩(wěn)定和幸福之 前提條件的社會凝聚力,。” - 這意味著涂爾干 主張的乃是一種 “和諧社會理論”,, - 與之相反的另一種社會理論 “沖突社會理論”的代表人物 是 卡爾·馬克思,。 / 《自殺論》: 自殺的社會學解讀 涂爾干的《自殺論》 (Le Suicide) 出版于1897年, - 是社會學史上 最早的系統(tǒng)性 實證研究之一,, - 標志著 涂爾干試圖通過科學方法,, 來去分析和解釋社會現象, 尤其是通過 研究自殺率 來揭示 個人行為與 社會結構的 關系,。 ~ 他指出,, 自殺這種看似 完全個人化的 行為, 其實受到了 社會環(huán)境,、 社會結構和 集體規(guī)范的 深刻影響,。 ~ 因此,, 自殺率 并不是 孤立的 心理現象,, - 而是社會系統(tǒng) 失衡的結果。 ~ 在《自殺論》中,, 涂爾干 運用了他標志性的 “社會事實”理論,。 - 社會事實 是指那些: 獨立于個體存在、 - 但對于個體 有強大影響 的社會現象,, 如宗教,、法律、道德規(guī)范等。 ~ 在他看來,, 社會事實 具有外在性 和,,強制性, - 它們 通過社會制度 和,,文化實踐 約束著個體行為,。 ~ 在有關 自殺的 研究中, - 涂爾干將自殺率 視為一種社會事實,, - 認為 它不僅僅是 個體心理或 生理狀況的 反映,, 也是社會條件的反映。 ~ 涂爾干 通過對于 不同地區(qū),、 宗教團體和 社會階層 的自殺率 進行分析,, 試圖證明 以上觀點。 ~ 涂爾干強調,, 社會乃是 一個整體,, - 其結構 和規(guī)范 直接影響著個體 的,選擇和行為,。 - 因此,, 社會失范、 整合不力 等將 導致個人 無所適從,, 而自殺率 隨之升高,。 ~ 換言之,社會能夠通過其 制度,、道德規(guī)范和群體生活 對個體施加影響,,從而決定 某些行為的發(fā)生,包括自殺,。 - 涂爾干根據 個體與社會關系的緊密程度,, 將自殺分為四種主要類型: 利己型自殺、利他型自殺,、 失范型自殺和宿命型自殺,。 - 每種自殺類型也都 反映了,個體與社會 之間的,,不同關系,, - 表現了 社會整合和 社會調節(jié)的 不同問題。 ~ 1,、利己型自殺 (Egoistic Suicide),, 發(fā)生在社會整合度較低時, 個體與社會的聯(lián)系松散,, 感到孤立無助,。 ~ 涂爾干認為,, 個體需要通過與社會的聯(lián)系 來獲得生活的意義和歸屬感, - 而當這種聯(lián)系薄弱時,, 個體就會產生孤獨感,, 甚至失去生存的動力。 ~ 利己型自殺反映的是: 社會整合不足的問題,, - 個體缺乏 與群體 的聯(lián)系,, - 難以在 社會中找到 自己的位置。 ~ 涂爾干通過研究發(fā)現,, - 新教徒的自殺率高于 天主教徒和猶太教徒,。 - 新教強調 個人與上帝 的直接聯(lián)系, - 個人主義色彩較濃郁,, - 而天主教 和猶太教 則更注重 集體信仰和 社會聯(lián)系,, - 減少了個體的孤立感。 ~ 此外,, 涂爾干 還研究了 家庭結構 對自殺率 的影響,。 ~ 他發(fā)現, 未婚或 無子女人群的 自殺率較高,, - 這是因為婚姻和家庭生活 提供了一種社會整合方式,, 使得個體 感受到 更多的 社會支持 和責任感。 ~ 2,、 利他型自殺(Altruistic Suicide),, - 與利己型自殺相對, - 發(fā)生在 個體與社會的 聯(lián)系過于緊密,, - 社會對于個體 控制過強之時,。 - 在這種情況之下, 個體的自我價值 幾乎完全已經被 集體價值所取代,, - 個體 可能會為了 集體的利益 而犧牲自己,。 ~ 涂爾干認為, 此類自殺行為常見于 傳統(tǒng)社會或者軍隊等 高度集體化的環(huán)境中,, - 個體 將自己的生命 視為集體利益 的一部分,, - 為了集體 或者社會 的目標 - 不惜自我犧牲, - 比如古代 日本武士會為了 維護榮譽和忠誠 而切腹自殺,, - 士兵為了 國家或者 集體利益 而殉國,, - 都是典型的 利他型自殺。 - 這種類型的自殺強調了 社會對個體的過度控制,, - 個人意愿和自我保護意識 會在高度集體化的社會中 被壓抑或消解,。 ~ 3,、失范型自殺 (Anomic Suicide),, 發(fā)生在社會規(guī)范和制度 急劇變化、社會調節(jié)不足時。 ~ 涂爾干認為,, 社會規(guī)范的 崩潰或變動 - 會導致 個體的 欲望失控,, - 進而導致 社會秩序 的混亂。 ~ 在 經濟繁榮 或者衰退 的劇烈變化中,, - 個體 常常感到 無所適從,, - 因為 社會規(guī)則 不再清晰, - 他們無法 找到穩(wěn)定 的社會角色 和生活目標,。 ~ 涂爾干通過研究發(fā)現,, - 社會經濟 急劇上升 或者下降 時, 自殺率都會上升,。 ~ 他認為,, 社會調節(jié)不足 - 將會導致 個人欲望的 無限膨脹, ~ 而社會無法 提供相應的 規(guī)范和制度 來去調控 這些欲望,, - 個體 便陷入 無序和 混亂的 狀態(tài)中,, - 從而,增加 自殺的風險,。 / 4,、宿命型自殺 (Fatalistic Suicide), 與失范型自殺相對,, 多發(fā)于高度壓抑的 環(huán)境中,, - 個體被過度控制, - 以致對于生活 失去任何希望,。 - 這種 類型的自殺 往往發(fā)生在 極權社會或 高度壓迫的 環(huán)境當中,, - 個體由于,長期 受到壓迫和限制,, 根本看不到任何 改變現狀的希望,, 從而選擇了自殺。 ~ 盡管涂爾干在《自殺論》 對宿命型自殺的討論較少,, ~ 但他明確指出: 過度的社會控制和壓迫 同樣會導致個體的 絕望感和 自殺傾向,。 - 通過 對這四種 自殺類型 的分析, ~ 涂爾干提出,, - 社會整合(指個體與社會的聯(lián)系)和 社會調節(jié)(指社會對 個體欲望和行為的 規(guī)范與約束) 是社會正常運作 的兩個重要維度,。 - 而當社會 整合或者 調節(jié)失衡 時, - 個體 便即會失去 生活的方向 或者歸屬感,, - 而增加 自殺的 可能性,。 ~ 涂爾干的《自殺論》 以其開創(chuàng)性的理論和 實證研究方法著稱, - 通過對 不同國家,、宗教團體 和社會階層的自殺率 進行詳盡的統(tǒng)計分析,, - 揭示了 自殺背后的 社會原因,, - 推動了社會學 從哲學思辨 向科學化發(fā)展。 ~ 他通過數據分析提出 社會現象的科學解釋,, - 展示了社會 對個體行為 的深遠影響,, ~ 例如,他發(fā)現 新教徒的自殺率 會高于天主教徒,, - 單身或無子女者 的自殺率會高于 已婚或有子女者,, ~ 因此認為, - 婚姻,、家庭和宗教 (特別是天主教) 作為社會黏合因素 能減少個體孤立感,。 ~ 通過這項研究, 涂爾干奠定了社會學 作為實證科學的基礎,, - 深刻闡明了 社會結構與 個體行為 之間的 復雜關系,。 /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宗教與社會整合機制 -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是涂爾干社會學研究中 “最重要、最深刻,、 最具獨創(chuàng)性的著作” (雷蒙·阿隆語),, - 深入探討了 宗教在社會中的 基本作用和功能。 ~ 其核心論點在于,, - 宗教不僅僅是 一種個人信仰 或者靈性體驗,, - 更是一種 社會現象, - 是 社會整合與 社會調節(jié)的 關鍵機制,。 - 通過對 原始社會 圖騰崇拜 的研究,, - 涂爾干試圖揭示出宗教的本質 及其對社會構成與運作的影響。 - 他認為,, 圖騰作為一種 神圣的符號,, - 不僅 代表了特定 集體和社群, - 還為 社會成員提供了 認同感和歸屬感,, - 乃是維系 社會團結的 重要力量,。 - 涂爾干 強調,通過 儀式和信仰,, - 圖騰崇拜將 個體行為與 集體價值觀 - 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 增強社會凝聚力, - 使得個體在參與 宗教儀式的同時 感受到 集體的力量,, - 意識到 自己在 社會中的 重要性,。 - 涂爾干進一步提出了 “神圣與世俗”二分法。 ~ 他認為,, 宗教的核心在于區(qū)分 神圣事物與世俗事物,。 - 神圣事物是 社會生活中 集體力量的 象征, - 代表了超個人的 社會價值和規(guī)范,。 - 這種區(qū)分在 原始宗教中 表現得尤為明顯,。 ~ 個體在參與宗教活動之時,, 不僅是在表達個人的信仰, 更加是在參與集體的生活,, - 是社會成員之間 建立聯(lián)系的機會。 ~ 涂爾干的這種觀點 挑戰(zhàn)了將宗教視為 純粹的個人內心體驗,, - 強調了宗教鞏固 社會結構和秩序 的功能,。 - 在書中, 涂爾干深入探討了,,宗教 在維持社會整合中的作用,。 - 他認為, 宗教 通過共同的 信仰和實踐 而將 個體與集體 聯(lián)系在一起,, 形成社會凝聚力,。 ~ 這種社會凝聚力是 穩(wěn)定社會的基礎, - 而宗教則為 這種凝聚力 提供了必要 的精神支持 和道德規(guī)范,。 - 盡管在 不同文化當中,, 宗教形式各異, ~ 但 其核心功能 乃是一致的,, 即 通過共同的 信仰和儀式,, - 增強個體 對集體 的認同, 穩(wěn)定社會,。 - 涂爾干的研究,,雖然 主要集中于原始社會, - 但他對宗教的分析 也為理解現代社會 提供了重要的視角,。 - 他認為,,在 現代社會中, 傳統(tǒng)宗教 的影響力 逐漸減弱,, - 但 新的社會形式 依然還會通過 某種象征系統(tǒng) 來去實現社會的 整合與調節(jié)功能,, 例如, - 現代 社會中的政治,、文化,、經濟體系 也都可以被視為新的“宗教”形式, - 它們同樣還可以通過 共同的信仰和價值觀 來去維系社會穩(wěn)定,。 - 有批評者指責 涂爾干的思想 “旨 在重建社會 的協(xié)調一致,, - 加強集體的指令 和,戒律的權威”,, - 這 如果不是反動的,, 至少也是保守的。 ~ 然而,,涂爾干強調,, 社會準則的權威 - 不僅應該 保障個人的 自由發(fā)展,, - 而且 還應鼓勵每個人 運用自己的見解, 表達自己的主張,。 - 他希望實現社會的穩(wěn)定,, 而社會的最高原則在于 尊重個體、尊重個人的 自主發(fā)展,。 ~ 因此,,單純從加強 社會權威準則的角度出發(fā) 來評價涂爾干,有失偏頗,。 - 在涂爾干思想深處,, 可以看到 他為推動 論證理性主義、 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 的發(fā)展所作的努力,。 - 這些思想與 現代社會結構 相契合,, 并得到了 廣泛認可。 ~ 但是,,涂爾干也警告,, - 如果不能夠 加強那一些維系社會 協(xié)調一致的集體原則, 將有可能 導致社會 的瓦解 和混亂,。 ~ 因此,,涂爾干認為, - 社會學不僅應 論證理性主義 和個人主義的 合理性,, - 還應倡導對 即圖準則的 尊重和遵守,。 ~ 作為承前啟后 的,重要人物,, - 涂爾干的思想不僅為 現代社會學的發(fā)展 奠定了基礎,, - 也為理解當代社會提供了 豐富的視角和工具。 - 涂爾干提出的 許多重要概念,, - 如社會凝聚力,、集體意識 和神圣與世俗二分法等, - 強調社會結構與規(guī)范 對于個體行為的影響,, - 這些理論為 后來的社會學家 提供了理論框架,, - 影響了諸如: 馬爾庫塞、 巴赫金 等學者,。 / 《涂爾干篇》主要參考書目: - 1,、奎納爾·希爾貝克、尼爾斯·吉列爾:《西方哲學史——從古希臘到當下》,,童世駿,、郁振華、劉進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04年4月版,。 - 2、涂爾干:《社會分工論》,,渠東譯,,三聯(lián)書店,2000年4月版,。 - 3,、涂爾干:《自殺論》,馮韻文譯,,商務印書館,,2020年9月版,。 - 4,、涂爾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渠東,、汲喆譯,,商務印書館,2011年4月版,。 - 5,、雷蒙·阿隆:《社會學主要思潮》,,葛秉寧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15年7月版,。 - 《西方哲學漫行記》:理解西方思維的底層邏輯 西美爾:顯微鏡下的社會人 滕尼斯:共同體與社會 奧古斯特·孔德:社會學大祭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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