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和人類道德是否相關?這個問題最近(又再次)流行了起來,。表面上看,,這點似乎沒什么值得討論的——“我們實際如何”與“我們應當如何”之間,難道會沒有關系嗎,?但事實上,,這一問題長盛不衰,道德哲學家們對其已經(jīng)探討了幾個世紀之久,。 因此,,我們帶著一種討厭的似曾相識的感覺,開始了毫無新意的討論,。但前些年,,塔姆辛·肖(Tamsin Shaw)與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喬納森·海特(Jonathan Haidt)在《紐約書評》網(wǎng)站上的觀點交鋒,,迫使我們以現(xiàn)代眼光重新思考這一古老的觀念,,即認為人類心理并非對道德毫無意義,只不過心理學家關于道德的論述對道德本身無關緊要罷了,。 通常,,對于這種觀點的支持更多是來自影射,而非論證,。心理學界被指陷入了危機:心理學家在實驗中同謀犯案,,踐踏人權(quán),!編造數(shù)據(jù),學術不端,!心理學實驗更是無法重復,,結(jié)論不可靠! 是,,是,是,。有的心理學家愿意干些道德上可疑的活兒,;有些心理學家學術造假;有些心理學實驗無法重復,。注意是“有些”,。但這些以偏概全的推論,往好了說站不住腳,,往壞了說則是滿懷惡意,。心理學界良莠不齊,正如其他事物也都有好壞之分,,一筆抹煞并不能幫助我們做出區(qū)分,。 若僅僅因為,在美國心理學會這個一個龐大且多樣的專業(yè)協(xié)會中,,有一兩個人參與了小布什任內(nèi)的刑求項目,,而全盤否認所有心理學家的成果,那和因為一些納粹分子著迷尼采學說而無視尼采學者的所有文章,,又有什么差別呢,?毫無疑問,不是每個學科領域,,每個知識分子,,都能稱得上是文化上的寶藏。他們中的有些人憑什么能稱為寶藏,,也是一個嚴肅的問題,。但我們不可能通過含沙射影或者論戰(zhàn)攻擊來找到嚴肅的答案。 -Andreea Moise - 是否還有其他更為實質(zhì)性的理由,,將心理科學排除在倫理學的研究范圍之外呢,?最有力(盡管未必成功)的反對意見是以“規(guī)范性”的語言展開的。對哲學家而言,,規(guī)范性陳述就是立規(guī)矩,,分黑白:與之相對的是描述性陳述,僅僅想要說明世界是怎樣的,。規(guī)范性陳述則是說,,我們對世上的事情我們應當怎么做,。而有些哲學家所論證說,這兩種陳述之間永遠不會有交集,。 盡管哲學家們尚未在類律歸納(lawlike generalisation)*的引證上取得令人驚羨的突破,,但休謨法則(Hume’s Law)可謂是這方面的一個突出成就。休謨法則禁止人們隨意從描述性陳述推導出規(guī)范性陳述,。正如我們常說的:“實然并不蘊涵應然,。”(is doesn’t imply ought.) *譯者注 類律歸納是指,,該假設能夠通過對相關實例的歸納得到證實,,這類假設也被稱為“類律假設”,例如“銅能導電”,。與之相對的是“偶適假設”(accidental hypotheses),,例如“這個房間里有人是獨生子”。 包括筆者在內(nèi)的很多哲學家,,都認為休謨的觀點是正確的,。在實然和應然之間可能存在某種“推論的壁壘”,以至于從描述性到規(guī)范性之間不存在嚴格的邏輯蘊涵關系,。與此同時,,道德哲學作為最常出現(xiàn)規(guī)范性陳述的哲學子領域,卻經(jīng)常充斥著描述性的主張,;在許多粗制濫造的期刊和大學出版物中,,道德論證的根據(jù)往往是關于對人類和世界的經(jīng)驗觀察。 哲學家對于一個被廣泛接受的思維法則視而不見,,如此頻繁而無憂無慮地乘風破浪,,這似乎有些令人驚訝;但我們懷疑,,這對于那些未經(jīng)休謨“荼毒”的路人來說可能尤為意外,。在討論開始之前(甚至之后),是否會有人認為應當對大型煙草公司采取的措施,,與吸煙對健康和死亡率的實際影響完全無關,?道德哲學是一個棘手的領域,它很少(如果有的話)在演繹上達到無懈可擊:實然并不蘊涵應然,,但是關于人類如何思考和行動才是最合理的,,其答案卻處處離不開那些思考和行動實際所處的環(huán)境和心理。 - Camille Ritchie - 一些道德哲學家可能會對此提出異議(也許是因為他們認為,,道德哲學只應從事某種“理想的”理論),。自古典時期起源之后,道德哲學便一直堅持“實然”與“應然”的兩分作為其研究的基礎,,例如上述“實然”與“應然”并非完全涇渭分明的觀點,,很可能遭到來自亞里士多德的反對,。而除了道德哲學的研究通常是如何展開的,更重要的是,,道德哲學的研究應當如何進行:倫理學和道德心理學中的最佳理論,,可能是事實和價值混合的產(chǎn)物。事實上,,這一假設也可以在道德哲學領域的經(jīng)典論斷中找到依據(jù),,即“應然蘊涵能夠”(ought implies can)。這個論斷通常被認為是康德提出的,,它的意思是:認為一個嬰兒應該(ought to)在饑餓的時候忍住不哭,,這不合情也不合理,因為我們并不能合理地期待嬰兒能夠(can)做到這點本身,。 在建立道德理論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包含事實,,但這并不足以讓我們得出結(jié)論,,認為道德哲學所關注的所有事實都源自心理科學上的發(fā)現(xiàn)。這一觀點的確立,,首先必須厘清科學事實是什么,,以及理解這些事實如何有助于倫理學理論的建立。也就是說,,需要在哲學和心理學兩邊進行詳細的討論,,而這一跨學科的努力目前已積累了大量文獻。盡管這一方法論的擁護者堅持認為,,心理科學能夠為倫理學思想提供信息,,但他們并不主張心理科學能夠取代倫理學思想(這點可能是不言而喻的)。更不太會有人認為,,心理學家應當被奉為“道德專家”,,而我們其他人也應當對其“頂禮膜拜”(順便一提,我們從未聽到我們認識的心理學家表達過這種愿望),。他們的信念很簡單,,確信對人類心理的科學研究能夠豐富對人類道德的探討。 考慮一下心理利己主義(psychological egoism),,這種觀點認為,,所有人類行為的最終目的是出于我們自身的個人利益。相反,,心理利他主義(psychological altruism)認為,,某些人類行為的最終動機是為了他人的幸福。在17世紀,,托馬斯·霍布斯為利己主義提供的論證被許多人認為是極具說服力的,,并在接下來的兩個世紀中,,有兩位偉大的功利主義哲學家、社會變革者杰里米·邊沁和約翰·斯圖爾特·密爾,,他們確信享樂主義才是對人類動機的正確解釋,,其作為利己主義的一個翻版,認為人類只有兩個最終目的——體驗快樂,、避免痛苦,。 但是,當然,,功利主義者也認為,,我們應該做的是成全最大多數(shù)人的最大幸福。因而,,根據(jù)功利主義者的心理理論,,其規(guī)范性理論常常要求人們以似乎不太可行的方式行事。那么我們應該做什么呢,?在密爾的回答中有提到,,我們應當著手開展嚴酷的社會工程,通過灌輸對于“宇宙之主”的不滿的恐懼,,來約束人們對于功利主義道德的實踐(盡管密爾自己是個無神論者),。* *譯者注 這個地方的意思是,功利主義的理論需要提供能夠規(guī)范人們?nèi)プ龀隼袨榈睦碛?。密爾認為我們應該強化這樣一種情形:每個人出于害怕不被“造物主/宇宙的主宰者”青睞而做出利他的行動,。 - sea of beauty - 如果利己主義是錯誤的,那么功利主義者(也包括康德主義者和其他學派)的規(guī)范性圖景將大為不同,。但真的是這樣嗎,?自霍布斯以來的四百年間,哲學家借由軼事,、直觀和先驗論證來爭辯這一問題,,但幾乎無人信服。接著,,大約40年前,,實驗社會心理學家轉(zhuǎn)而投身于心理利己主義和心理利他主義之間的爭論。這是個漫長且艱難的過程,。 如何使設計的實驗能夠為心理利他主義或利己主義提供有力的證據(jù),,這是個充滿挑戰(zhàn)的課題。然而,,時至今日已經(jīng)有一系列令人印象深刻的發(fā)現(xiàn),,相關的精彩討論可參見丹尼爾·巴特森(Daniel Batson)的Altruism in Humans一書。這些討論表明,以霍布斯為代表的心理利己主義者們是錯誤的,。人類具有純粹的利他動機,,而社會干預可以激勵這種利他行為,也可以造成阻礙,。你也不得不同意,,這些大量的實證研究無疑在規(guī)范性理論的建構(gòu)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最近的一個論述來自約翰·米哈伊爾(John Mikhail)的重要著作Elements of Moral Cognition,。米哈伊爾是一位哲學家,、認知科學家和人權(quán)法領域的法學教授,并在十余年間專注于約書亞·格林(Joshua Greene)早期的開創(chuàng)性研究中提出的道德悖論,。在格林開創(chuàng)性的研究成果中,,他通過腦成像技術來研究道德推理,并提出了各種道德困境中的道德推理,。由此,,米哈伊爾提出了一個令人印象深刻但又充滿爭議的論點論據(jù):所有正常人類共享一套重要的內(nèi)在道德原則。然后,,基于約翰·羅爾斯那個影響深遠的解釋,,即關于道德原則在何時是被辯護的。米哈伊爾認為,,如果存在一種泛文化的內(nèi)在道德原則,,那么在羅爾斯關于“證成”的闡釋下的證成(justification)策略下,,那些道德原則是被辯護的,。* *譯者注 作者沒有明確說是哪個“羅爾斯的影響廣泛的解釋”,校對推測是指“反思平衡的方法”(the method of reflective equilibrium),,這是一個非常符合直覺的(也很“歸納的”)方法,。簡單來說,一個原則可以通過“它具有的解釋我們最有信心的那些判斷的能力”被辯護,。 米哈伊爾的結(jié)論是,,對于二戰(zhàn)結(jié)束以來作為國際法核心的普遍人權(quán)原則,他的解釋為其提供了亟需的知識基礎,。那么他是正確的嗎,?不出所料,大家各執(zhí)己見,。但如果僅僅因為米哈伊爾的成果依賴于心理實驗,,就認為他的研究不應被視為關于人權(quán)的規(guī)范性理論,那也過于武斷了,。 -Adis Halilovic - 科學研究為公共政策提供支持的另一案例,,是在厭惡心理的領域。前總統(tǒng)生物倫理委員會主席里昂·卡斯(Leon Kass) 在其著名論文The Wisdom of Repugnance(1997)中提出:“在重要的情況下,厭惡是深層智慧通過情感的表達,,這是理性的力量所無法充分表達的,。”簡單來講,,在卡斯看來,,厭惡是一種道德感覺,它可以在哪怕是缺乏依據(jù)的情況下,,識別有違道德的行為:人們可以感覺到有些東西不對,,即使他們無法理性地闡明這些東西不對在哪里。值得注意的是,,有其他人也通過類似的論證,,來為他們對同性戀的譴責和對同性婚姻的反對進行辯護,當然我們無意將這些觀點歸咎于卡斯,。 最近的實證研究就厭惡的智慧提出了嚴肅的問題,。在丹尼爾·凱利(Daniel Kelly)的著作Yuck!中,對30年來針對厭惡的心理學研究進行了細致的綜述,,認為當代人類的厭惡反應源于兩種不同機制的融合:一種是用來辨別有毒的食物,,另一種則是用來識別寄生蟲傳播的渠道,包括微生物和病原體,。 凱利認為,,這種對隱含中毒或污染風險之跡象所采取的保護性反應,其實與其他方面的心理活動形成合力,,其中就包括道德判斷心理,。然而,厭惡仍然可以由社會習得的中毒污染跡象所引發(fā):這些本能(visceral)暗示的影響,,使得厭惡心理扭曲了道德判斷,,導致我們將文化中認為“惡心”的事物和“道德上令人厭惡”的事物混為一談。再一次,,我們?nèi)詿o法認真對待這樣一種觀點,,即基于心理學的理論不應在規(guī)范性思維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無論結(jié)論如何,是否存在可信的論證,,能夠排除一些考慮因素,,像是凱利在爭辯“厭惡的智慧”時所提出的那些? 除了闡明現(xiàn)存的道德問題,,實驗心理學的研究也能使我們發(fā)現(xiàn)新的道德問題,。最近的研究表明,我們所有人都有著各種各樣令人驚訝的內(nèi)隱(或者說無意識的)的偏見,。而許多人,,包括那些致力于種族平等的人,,也可能會有偏見的念頭,比如將黑人面孔與消極詞匯聯(lián)系在一起,,將白人面孔與積極詞匯相聯(lián)系,。越來越多的證據(jù)表明,這些內(nèi)隱偏見也會影響我們的行為,,盡管我們常常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一點,。道德哲學家長久關注的一個議題是:在何種情況下,人們理應對他們的行為承擔道德責任,;而這方面探討中的一個常見的主題是,,無知是否可以作為一個借口。如果這些傾向是我們沒有意識到的,,那么我們是否對這些受內(nèi)隱偏見影響的行為負有道德責任,?這個問題已然引發(fā)了激烈的爭論。如果不去參考心理學家得出的實證研究成果,,那么我們也不可能負責地提出這個問題,。 -Adis Halilovic - 除了仔細研究心理科學之外,也許大多數(shù)當代道德哲學家的第一要務,,是探討道德方面的品格與德性,,正如我們建議他們所應當做的那樣。倫理學中有一個著名的觀點認為,,良好的品格是持久抵御惡行的堅固堡壘,,也是善行的可靠來源。人們很容易認為,,富有同情心的人也不會太殘忍,,即使受到了干擾或挑釁,即使這樣做需要付出個人代價,,他們也會表現(xiàn)出適當?shù)纳埔?。問題是,,許多心理學表明,,有悖道德的行為是極易引發(fā)的,最著名也是經(jīng)常被重復的例子,,便是米爾格拉姆實驗:極為輕微的情境壓力,,也可能讓一個正直的普通人做出不那么正派(甚至駭人聽聞)的事情。這種心理學使得像我們這樣的“品格懷疑論者”開始質(zhì)疑道德思想中為品格保留的特權(quán)地位,,無論是學術哲學中的“德性倫理學”傳統(tǒng),,還是通俗政治文章中關于品格的許多探討(這些文章呼吁人們?yōu)槠犯窀呱兄送镀保?/div> 我們也愿意承認,并非一定要接受這種懷疑論,。恰恰相反,,這種思想是極受爭議的:目前已經(jīng)有大量文獻圍繞此問題展開了激烈論辯。我們在這里想說的是,如果道德哲學家嚴格禁止對所有心理科學的接納,,那么這些屬于規(guī)范性倫理學領域,,或與之相關的文獻也就不可能出現(xiàn)??梢哉f,,關于道德品格的哲學探討正以前所未有的勢頭蓬勃發(fā)展。并且,,這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說是因為人們普遍愿意認真對待心理科學,。 想要維護“實然”或“應然”純粹性的希望注定會破滅;當?shù)赖滦睦韺W家和道德哲學家呈現(xiàn)他們的本事時,,實然和應然也就不可避免地交織在一起,。正如在我們舉出的幾個例子(以及其他許多例子)中所展現(xiàn)的那樣,忽略實然——尤其是實證心理學所揭示的實然——往往會導致關于應然的災難性理論,。 我們確信,,心理學可以,也應該做得更好,。同樣我們可以肯定,,哲學亦是如此。想要做到這點,,去固化的學科界限是沒有用的,,學科劃分不過是出于管理之便,關鍵是以包容心態(tài)仔細思考,,取各學科之所長,。 - Andreea Moise - 后記 三木:這篇文章解答了一個我非常好奇的問題:實然和應然這兩個范疇,在現(xiàn)實生活中具體是如何交織在一起的,?就我受到的哲學訓練而言,,更側(cè)重于強調(diào)這兩個方面是如何如何不同,應當在哲學分析中盡量避免混淆,,而在現(xiàn)實生活中,,我似乎更能夠真切地感受到,規(guī)范性問題從來不是一個高懸于云端的飄渺之物,,不僅在于它對生活有著某種指導性的作用,,而且隨著生活經(jīng)歷的不斷更新,我也在不斷修正許多價值觀念,??墒沁@種修正過程究竟是如何完成的,我卻一直沒有去好好地厘清,,有種“百姓日用而不知”的感覺,。我想這篇文章給出的一些實例,,確實回答了我的(或許也是一部分讀者的)疑問。 阿歪:你去參加了一項關于“體罰對于學習的效用”的研究,,你擔任的是老師的角色,。學生在你的隔壁房間,你們只能通過聲音交流,。實驗者告訴你,,如果你的學生答錯了,你可以對他施以電擊,,電壓可以被設置在75V到450V之間,。實驗中,當電壓達到120V的時候,,你的學生開始尖叫,、敲打墻壁,說他想退出實驗,。而你也開始萌生退意,,但實驗者堅持讓你繼續(xù),你會怎么做呢,? 上述實驗就是本文提到的米爾格拉姆實驗(Milgram Experiment),。擔任教師角色的被試不知道的是,隔壁房間的學生并沒有真的受到電擊,。而這個實驗有著令人錯愕的結(jié)果,,62.5%的被試都實行了最大的450伏特懲罰。 米爾格拉姆實驗為我們思考本文涉及的諸多問題提供了墊腳石,。阿道夫·艾希曼,,組織和執(zhí)行“猶太人問題最終解決方案”的納粹軍官,在耶路撒冷審判中為自己申辯:他只是單純服從了法律和上級的命令,,他從來不是一個反猶主義者,。 米爾格拉姆在1961年,使用這個心理學實驗來回應和審視這個沉重且艱深的關于人性和道德的命題,。我們會發(fā)現(xiàn),,心理學為我們提供的東西,和艾希曼的審判作為一個歷史事件一樣,,止步于事實,。刻畫具體的事實是當代科學心理學的學科規(guī)范,,是心理學建立其科學性的方式。但是一個事實會敞開無數(shù)種解釋,,從不同的視角,,不同的目的出發(fā),,我們從一個或一系列事實中會給出無數(shù)種不同的對“這個人為什么會這么做?”的答案,。 從事實跨向解釋的這一步,,往往就是從心理學跨向哲學、社會學,、政治學,、法學以及其他學科的這一步。做現(xiàn)代學術研究的時候,,我們有意識地局限在一篇論文的一畝三分地,;但當我們對一個問題進行思考,思考本身是無限廣袤的,,它的每一步不受限于所謂的學科邊界,。讀漢娜·阿倫特的《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也一樣邁一步就到米爾格拉姆實驗在耶魯大學,。 作者:John M. Doris, Edouard Machery, Stephen Stich 譯者:三木 | 審校:陳小樹,、阿歪 封面:Andreea Moise | 排版:光影 原文: https://www./essays/153-can-psychologists-tell-us-anything-about-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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