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評審(peer review)制度是現(xiàn)代學術研究的關鍵環(huán)節(jié)之一,。通過同行審議程序,審稿人確定論文的原創(chuàng)性,、正確性與重要性,,并判定是否值得發(fā)表在對應的雜志上。然而,,同行評審也存在種種弊端,。那么,同行評審可以被拋棄嗎,?有其他更好的制度可以取代同行評審制度嗎,? 在現(xiàn)代科學研究中,同行評審(peer review)制度是關鍵環(huán)節(jié)之一,。同行評審的核心任務是幫助雜志編輯確定論文的原創(chuàng)性(originality),、正確性(validity)與重要性(significance),并判定是否值得發(fā)表在對應的雜志上,。在很多情況下,,審稿人還會提出很多具體的改進意見甚至指出論文的語法錯誤,這些過程顯然會提高相當一部分論文的品質,。評審制度或變相的評審制度早已有之。100多年前的1889年,,瑞典國王奧斯卡二世(Oscar II,,Oscar Fredrik,1829-1907)在60大壽即將到來時突然心血來潮,,想讓人用天體力學方法證明太陽系是否穩(wěn)定,,因此懸賞征文,。為了確保論文靠譜,負責賽事的人請了當時數(shù)學界權威,、被稱為“現(xiàn)代分析學之父”的魏爾斯特拉斯(Karl Weierstra?,1815-1897)當評審,。經(jīng)過魏爾斯特拉斯的評審,,當時世界上最有才華的青年數(shù)學家、后來被譽為“人類最后一個全才數(shù)學家”的龐加萊(Henri Poincaré,,1854-1912)獲得了這項獎金,。雖然此后龐加萊發(fā)現(xiàn)論文有瑕疵、花了比獎金更多的錢重新印刷改寫好的論文,,但這次獲獎卻讓龐加萊聲名鵲起,。1887年的龐加萊的相片。圖片來源:Eugène Pirou到了20世紀,,審稿制度逐漸被學術雜志漸進式采用,,但在這過程中引起一些不習慣這種變化的科學家的不悅甚至抵制:1936年,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1879-1955)與合作者寫的一篇論文投到《物理學評論》(Physical Review)之后收到一篇否定其觀點的審稿意見,,氣得愛因斯坦掀桌子,寫信撤稿投到其他雜志,。愛因斯坦這么憤怒的部分原因是:就在此前1年,,他與合作者的論文(著名的討論量子糾纏態(tài)的“EPR”論文)投到同一雜志時,沒有被審稿就發(fā)表了,。在愛因斯坦看來,,除了玻爾(Niels Bohr,1885-1962)之外,,誰有資格和他爭論,?何況還是匿名審稿人。1925年,,愛因斯坦與玻爾在埃倫菲斯特(Paul Ehrenfest,,1880-1933)位于荷蘭萊頓的家中。圖片來源:Paul Ehrenfest 但愛因斯坦還是栽了,,因為后來那個審稿人通過愛因斯坦的新任助手給他傳達了自己的意見,,不再上頭的愛因斯坦這次聽進去了,趕緊在論文快進入印刷環(huán)節(jié)時把“引力波不存在”的結論改為“引力波存在”,。愛因斯坦可能至死都不知道他修改后的論文里致謝的那個羅伯特遜(Howard Robertson,,1903-1961)教授就是那個匿名審稿人(但也許心里已經(jīng)透亮),高風亮節(jié)的羅伯特遜則終生沒有向任何人透露這個秘密,。直到2005年3月,,《物理學評論》雜志編輯部找到當年的審稿記錄,,人們才知道當年把愛因斯坦虐到上頭的審稿人是羅伯特遜。羅伯特遜,。圖片來源:https://history./phn/11605024.html現(xiàn)在,,同行評審制度已經(jīng)被幾乎所有學術類雜志所采用,審稿人因此成為一群讓人又愛又恨的群體——科學界流傳一句話:publish or perish(要么發(fā)表,,要么死),。無法發(fā)表論文,就意味著學術生涯的終結,,而決定能否發(fā)表的是審稿人,。從論文投出到被論文被接受,是一個過五關被六將斬的過程,。不被斬死的,,就獲得了一輪勝利。圖片來源:Nick Kim, Massey University, Wellington 很多學者自己作為作者被審稿人虐,,自己又作為審稿人虐別人,。客觀上互虐的情況也絕對無法避免——A投的稿被B審,,后來B投的稿子被A審,,雖然兩者大概率根本不知道誰在審自己的論文。在同行評審的過程中,,審稿人有可能提出正確的看法,,讓有價值的論文被雜志接受,讓無價值的論文被拒絕,;也可能提出錯誤的看法,,讓無價值甚至錯誤的論文被雜志接受,讓有價值的論文被拒絕,。因此,,圍繞審稿制度合理性的爭議一直存在。最近,,又有人炮轟同行評審制度,,認為同行評審制度應該被廢除。如果同行評審制度被廢除,,決定論文能否被錄用的人就是雜志的編輯部了,。那么,編輯部的編輯有審稿的能力嗎,?很多雜志的編輯由雜志涉及的領域中的專家兼職。這樣的編輯當然有能力作為審稿人,。在審稿人制度被廣泛采用前,,很多雜志的編輯就是審稿人,。年代越早,編輯充當審稿人的情況越常見,。以編輯身份參與審稿的人中,,最著名的應該是1983年的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錢德拉塞卡(Subrahmanyan Chandrasekhar,1910-1995),,以下我們簡稱其為錢德拉,。錢德拉在1952-1971年之間擔任《天體物理學雜志》(The Astrophysical Journal,,ApJ)的責任編輯。在1952年之前,,他就已經(jīng)當了這個雜志的助理編輯,。在擔任助理編輯期間,他常常兼任部分論文的審稿人,。[注1]在擔任ApJ責任編輯后,,該雜志已經(jīng)有了相對完善的同行評審制度。但作為編輯的錢德拉依然會自己先審閱稿件,,先篩選那些無需審稿就可以被接受的論文,,這類論文約占論文總數(shù)的10%。接下來,,他會審閱剩下的10-15%的稿件(這些論文的作者享受被未來的諾獎親自下場虐的待遇),,剩余的其他稿件則寄給他挑選的審稿人來評審。為什么錢德拉不能評審所有稿件呢,?是不是因為他專業(yè)能力不足,?錢德拉一生中研究的課題先后涉及白矮星與恒星結構理論(1929-1939),、恒星動力學(1939-1943),、輻射轉移、日耀天空的照度和偏振理論,、行星與恒星的大氣理論,、氫負離子量子理論(1943-1950)、流體力學和磁流體力學穩(wěn)定性(1952-1961),、橢球平衡體的平衡與穩(wěn)定性(1961-1968),、廣義相對論與相對論天體物理學(1962-1971)、黑洞數(shù)學理論(1971-1983)[2],、和碰撞引力波理論(1983-1995),。[3]如果不是心臟病奪走他的生命,他還可以繼續(xù)研究下去,。每完成一個領域的研究,,他就寫一本專著作為總結,,然后進入下一個研究領域。盡管錢德拉如此博學且在每個領域都做出杰出貢獻,,但他依然無法憑借一己之力審閱所有稿件,。因為工作量太大了。在錢德拉當編輯的第一年,,該雜志出版了6期,,950頁;1970年,,該雜志出版了24期,,12000頁。[1]當時的錢德拉在擔任編輯的同時,,還要從事科研,、承擔芝加哥大學的教學任務。想讓他在非常有限的時間內(nèi)仔細閱讀所有稿件并給出詳細的審稿意見,,他真的做不到啊,。因此他只能將收到的大部分論文交給審稿人評審。審稿工作量太大是很多雜志必須找審稿人審稿的原因之一,。此外,,絕大多數(shù)雜志的編輯不可能像錢德拉那樣可以審閱很多領域的論文,即使整個編輯部的所有編輯的知識面疊加起來,,也很難覆蓋所有投稿涉及的內(nèi)容,。因此,選擇相關領域的專家當審稿人當然是最靠譜的方案,。取消同行評審制度,,讓編輯來當審稿人,放一兩百年前還是可以的,,但放現(xiàn)在絕對不可以,。何況,讓編輯當審稿人,,本質上還是執(zhí)行同行評審制度,。那么,是不是可以連編輯也不審稿,,讓所有稿件都發(fā)表,?如果這個方案被執(zhí)行,雜志將迅速成為充斥大量錯誤論文的垃圾雜志,。這是連幾百年前的學術界都不敢采用的方案,。所以,所有學術文章都逃不脫被評審的命運,差別只是編輯以審稿人身份來評審,,還是找編輯部之外的專家來評審,。幾乎所有雜志找來的審稿人都是免費干活的,。這樣的免費勞動為何有人干,?原因很簡單:審稿人自身也在相關雜志或其他高水平雜志投稿,,并在其他審稿人的審核/幫助之后發(fā)表了至少一部分論文,。既然從同行評審制度中獲得了利益,他們一般也不好意思拒絕編輯部指派的審稿任務,。還有些覺悟更高的審稿人覺得這樣的科學服務是一種義務,、一種責任,,甚至是一種光榮,那更是不亦樂乎,。在一些情況下,,雜志編輯找的審稿人是從未在該雜志發(fā)表過論文、但在更高水平的雜志發(fā)表過論文的學者,。這種情況下,愿意接受任務的學者,,純粹是出于道義了,。因此,說“每年花這么多錢,,審稿人卻沒有得到報酬”,,顯然打錯靶子。即使只從利益上說,,大多數(shù)審稿人自身從同行評審制度中受益,,自然愿意回饋并維持這個制度。特別是那些自己發(fā)表過論文的雜志發(fā)出的審稿請求,,他們更不會無故拒絕,。如果大多數(shù)被雜志指派為審稿人的專家只想著讓別人審自己的稿子,自己不愿意審別人的稿子,,那雜志發(fā)文的效率將迅速降低甚至癱瘓,,所有向該雜志投稿的人——包括有資格當審稿人卻不愿意當?shù)娜恕睦娑紝⑹艿綋p失。所以,,審稿人不是為了錢去審稿的,。大多數(shù)人免費當審稿人,本質上也是為了能夠別人免費給自己審稿,。這本質上就是由編輯部牽頭建立的同行互審,、同行互助的體系。同行評審制度當然存在眾多缺陷,。比如,,審稿人也會走眼,讓一些好的論文被拒絕,,讓一些差的論文被接受,,讓造假的論文蒙混過關;有些審稿人看到與自己交情好的人的稿子會故意放水,,有些人看到與自己交情不好的稿子會故意刁難,;等等。特別是某些領域,,造假論文蒙混過關的情況特別嚴重,。但是,拋棄同行評審制度后,,無論讓編輯審稿(本質上還是同行評審制度,,只不過由編輯兼任),還是放棄一切審核過程直接讓稿子能被發(fā)表,,上述大多數(shù)情況都會變得嚴重得多,,只有私人恩怨導致的不公正情形有可能被改善,但私人恩怨影響審稿的情況實際上是小概率事件,。而且,,審稿人并不是在任何時候都可以決定論文的命運。有些時候,,高水平的編輯自身可以挽救那些被審稿人拒絕的有價值或突破性的成果,。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之一是帕克(Eugene Newman Parker,1927-2022)于1958年寫的證明太陽風存在的論文:這篇論文被ApJ的兩個審稿人否決,,但錢德拉自己認真檢查后,,確認里面沒有數(shù)學推導的錯誤,因此接受了這篇論文,,使其被順利發(fā)表(參見《他的姓名值15億美元:天才少年的傳奇人生》),。1977年的帕克丨圖片來源:https://news./story/eugene-parker-legendary-figure-solar-science-and-namesake-parker-solar-probe-1927-2022 在更多情況下,作者如果不同意審稿人的裁決或意見,,可以抗訴甚至向編輯部換審稿人,,編輯部會綜合自己和審稿人的意見來決定是否同意更換審稿人。同一篇論文在不同雜志的不同審稿人那里得到截然相反的裁決情況也并不罕見,。也因為這個原因,,有些雜志會讓2個甚至更多審稿人審同一篇論文,盡量獲得公正可靠的裁決,。如果2-3個審稿人都同時判斷錯誤,,那即使讓編輯下場也很難挽回——錢德拉與帕克的故事很難復制,因為這樣的大師很難復制。我們只能說,,同行評審制度不是完美的制度,,但卻是最不壞的制度。我們只能期望同行評審制度被繼續(xù)改進,,但當前無法找到可以替代評審制度的制度,。最后說說論文被拒絕后的心理建設問題。稿子被審稿人甚至編輯拒絕,,無疑是一件心塞的事情,。但有時候,稿子被拒后的后果卻不僅僅是心塞,。錢德拉就遇到過一件因為審稿意見“引起”的悲劇,。一個名為小小沃德爾的年輕天文學家常常向ApJ投一些古代的論文,往往被審稿人拒絕,。有一次,,小小沃德爾投了一篇很長的論文,經(jīng)過與審稿人的幾回較量,,這篇文章最后還是讓審稿人拒絕了,。幾天后的一個早晨,錢德拉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傷心而憤怒地問:“我是小小沃德爾的父親,,小沃德爾。您是編輯嗎,?”錢德拉說:“我是,?!睂Ψ秸f:“你知道嗎,?你殺死了我的兒子!我的兒子今天從歐洲回來,,收到了您的一封拒絕他的論文的信,。他非常憤怒,開了車就走了,。他出了車禍死了,。因此,你得負責,!”[1]錢德拉對小小沃德爾的死表示非常非常遺憾與悲哀,。然后對方要求編輯部原樣發(fā)表他兒子的那篇論文。錢德拉沒有答應,,但讓對方把他兒子的手稿寄過來,,然后錢德拉在一名審稿人的協(xié)助下,從60頁的內(nèi)容中篩選出5-6頁可以被發(fā)表的內(nèi)容,將其發(fā)表,,并加了編輯注,,還把論文的校樣發(fā)給了小沃德爾,對方回信為自己此前的一些話道歉,。[1]這件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不要在收到拒稿信之后立即開車,、橫穿馬路或從事其他具有危險性的事情,因為悲痛的情緒真的有可能會讓人分神,,從而導致悲劇,。當然,稿子通過審稿人評審而被接受,,也別在收到接受函后立即從事上述活動,,因為過度的興奮也會導致分神,從而提高樂極生悲的風險,。作者簡介:天體物理學博士,。至今為止,在《天體物理學雜志》(ApJ)發(fā)表25篇論文,,其中12篇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皇家天文學會月刊》(MNRAS)發(fā)表4篇合作論文。飽受各路審稿人折磨(也有部分論文受到審稿人稱贊),,但尚未失去對自己以及同行評審制度的信心,,并衷心感謝所有審稿人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