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江母訴劉鑫案二審維持原判。一審法院判決賠償69萬余元符合實際,,同時,,二審案件受理費10760元,由劉鑫負擔,。 這件持續(xù)了6年之久的案子,,隨著陳世峰的入獄,劉鑫的賠償,,終于告一段落,。 替江母松了一口氣,這六年,,太不容易了,。 然而,就在今天,,劉鑫在微博發(fā)文,,表達不公,為自己叫屈,,同時,,還爆了江歌的一則猛料。 說江歌曾經(jīng)瞞著她去見陳世峰,。 江歌替她死了,,六年后,她還在潑江歌的臟水,,用什么詞形容這種人呢,,找不到,自古以來就沒有這么惡毒的人,。 惡毒都嫌太輕了,。惡毒都覺得自己不配。真的,。 既然你不知道為什么,,可能成為你終身想要探尋的謎底,直接下地獄和江歌對質(zhì)不好么,?在這里陰陽怪氣什么啊,。 不是之前二審上訴的時候,說好了,,如果敗訴,,自己就活不成了嗎?現(xiàn)在小作文寫得很溜啊,,又不想死了,?燃起生活的希望了? 整個就一戲精,。 一個基本的事實,,你住在江歌的房子里,你的前男友去找你,,江歌卻被殺死在了自己的房子外面,,這種事,無論發(fā)生在誰身上,,都會內(nèi)疚,,自責一輩子吧。 而這六年來,,我們看不到你的自責,。你非但不自責,一審判決下來,,不服,,還提起了上訴。 但凡是個正常人,,都沒臉上訴,。 江媽媽只有江歌一個女兒,替你死了,,但凡是個正常人,,都會主動提出盡孝,賠償,,而你不認,,你要上訴,呵呵,。 上訴輸了,,維持原判,還要繼續(xù)陰陽怪氣,。 你活在世上,,就是對人類的侮辱。 央視新聞曝光了一個細節(jié),劉鑫曾勸阻江歌報警,。 江歌意識到了危險,,要報警,劉鑫不讓,,因為她住在江歌家里,,是不合法的,怕自己被牽連,。從而,,江歌失去了警察的保護,掉進陳世峰的火坑,。 鐵的事實就在眼前,,然而,她的評論區(qū),,一大批人支持她,。 對,即便法律兩次判她有錯,,事實清晰,,仍然有人瞎子似的,在支持她,。 甚至給她打賞,。 瘋了嗎?,?,? 這個年代,劉鑫都有人支持,,真是讓我見識了人類的多樣性,。 多少人明明披著人皮,卻干著畜生都不屑于干的事,。 · en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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