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對和光同塵解讀 和光同塵,是道教處世的根本教義,。老子曾在《道德經(jīng)》第四章和第五十六章多次提到了和光同塵之道,。借此機會,跟大家聊聊我對“和光同塵”之道的看法,。 和光同塵語出老子原文如下: “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湛兮,,似或存,。 意思是:“大道的運行空虛開形,它的作用是無窮無盡,,深不可測,,它好像萬物的宗主。 不偏愛任何一方,,總是在折損物的鋒芒,,調(diào)和物的紛爭,平衡萬物各方的利益,,不讓誰一直銳不可擋,風光無限,,而是讓其隱沒蹤跡于萬事萬物之中,,與塵土同在。 在前兩篇:如何理解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和易經(jīng)中的陰陽觀究竟指的是什么中我曾提過道教中的道,,就是“易道”。(沒有看過的讀者可以戳鏈接跳轉(zhuǎn)回顧) 而易道說白了就是無極與太極的關(guān)系,。太極與無極的關(guān)系,,從來就不是特定的、固化的,。也不是人為用好與壞,、善與惡,、美與丑等等眾多觀念去一分為二。 而是首尾相接,,此消彼長,,在不同時空情境中不斷“ 變化” 的過程。 當這種變化速度足夠快速時,,無極與太極就會出現(xiàn)同化,即兩者會在不同的規(guī)范中逐漸不斷形成轄域化,。 這個轄域化的過程面臨著不斷地自我抹除、自我打磨,。且“ 化” 就代表它具有游變,、轉(zhuǎn)化的可能性。 正如被廣泛使用和誤讀的“和光同塵”這句成語,。實際上,,“和其光,同其塵”這句話,,一開始就就沒有得到準確的解讀,,后來被誤解得一塌糊涂。 以至于“和光同塵”成為了類似同流合污等不怎么光彩的名詞,。實質(zhì)上,,最初老子的使用語境的側(cè)重點是用來描述宇宙的生成過程。 老子認為 “塵土”是“一陰一陽之謂道”之陰的代表,,而“光”是陽的代表,,大道之所以能夠“淵兮似萬物之宗”是因為“光”和“塵”綜合作用的結(jié)果。 正如宇宙成員的形體由陰性物質(zhì)組成,,陰性物體的基本構(gòu)成就是所謂的“塵”,,“有物混成”把“塵”轉(zhuǎn)化為了“玄牝”。 所以我們?nèi)艘胝J識成型的物體,,就必須認識物體的基本構(gòu)成成分“塵?!保瑯?gòu)建與“塵”相同的模型,,去研究和理解塵埃,。 正如大道是易變的,不存在對立與割裂,。所以陰性的物體也能生出陽,,就像太陽的光和熱由那個叫做太陽的球體發(fā)出的那樣,就是陰性的物體發(fā)出了陽,。 又如女性分娩生出男性小朋友,,在易經(jīng)上看這也是陰性的物體能生出陽的實例。 就像光是宇宙的陽性成分,要想了解光,,人們必須研究光的基本單位和光的功能,。塵是物體的構(gòu)成成分,我們要認識塵首先就有認識物體,,以及物體的來源,。 而所謂的“道沖”,也就是陰陽之間的作用,,也不是任意發(fā)生的,,它必須要在能夠產(chǎn)生生命的機制的陰陽中互相作用,而這個作用就是“和”,。 所以說從生命和物質(zhì)變化角度來說,,“和其光”的“和”是具有生命發(fā)生和演化的意義。 “同其塵”的“同”具有物質(zhì)構(gòu)成的意義,,“和光同其塵”不僅僅是“有物混成”中的一種形式,。 它更像生活中的矛與盾、光明與黑暗,、善良與邪惡,。它不是靜止固定的,也不是“分割,、對或“好或壞”的兩個范疇,。 而是連接太極與無極的黑白魚,是一個整體,、連續(xù)和運動發(fā)展的過程,。 02道的邏輯 這就像大道的邏輯,我理解的大道的邏輯就是我們應(yīng)該在觀念上有且僅擁有一個一元的目標方向,。 但這種目標方向,,應(yīng)該是矛盾發(fā)展的。 正如易經(jīng)中“一陰一陽謂之道也,?!薄暗郎唬簧?,二生三,,三生萬物”一樣。 它是抽象的,、逆向的。反過來說應(yīng)該是“三生萬物,、二生三,、一生二、道生一?!?/span> 而在我看來道生一,,才是大道的頂級邏輯,“一生二”不過是道的悖反,、也就是道的矛盾發(fā)展,。 就像是黑貓白貓我們統(tǒng)稱為貓。黑馬白馬統(tǒng)稱為馬,,而黑與白的形態(tài)區(qū)分,、思維區(qū)分不過是人對于大道的解剖與分化。 正如我們把大道,、把德行規(guī)范的太固定,把善與不善分判得太截然,就會發(fā)現(xiàn)“正道”,、“歧途”、“ 上善” “ 廣德” 的所體現(xiàn)的包容性,就可能面回面臨著對人遺忘或壓縮,。 其實和光同塵的真實解讀,,應(yīng)該為“ 玄同” 也就是道的混同。我理解中的混同是指“ 圓中有方,方中有圓” 般的渾沌,。也類似中國文化中強調(diào)的和諧共生,。 這個概念與卡爾.榮格( Carl Jung) 提出的一種說法類似。 他認為西方基督教強加于人的道德束縛過于沉重,以至于道德始終處在上帝和魔鬼的絕對對立中,。 人們不能夠?qū)捜菽Ч?因為寬容魔鬼就不能見上帝,。換而言之,就是只有消滅魔鬼人才有資格獲得上帝的愛,。 這就使得很多教徒都處在過度的道德潔癖之中,而他們過度的道德潔癖,,直接導(dǎo)致了他們根本無法容納任何陰影。 于是就條件反射般的將自己的道德標準,,投射到他人或者其他種族人身上,其實,,這也是我們?nèi)祟愇拿鹘?jīng)常犯的毛病。 同時榮格從尼采身上也看到了基督教道德的困局,所以開始建議應(yīng)該把魔鬼也邀請進來,打破了以往基督教三位一體的架構(gòu),重構(gòu)了基督教的四位一體,。 '第四位'也可以指稱圣母瑪麗亞,或惡(魔鬼),亦可指稱雙體——自性,。 03凡而不圣 光而不耀 這個過程用《老子》 的話說,就是上帝與魔鬼,光和塵,要重新和解共生,重新相師相資。 于是榮格的學生紐曼( Erich Neumann) 隨后提出了他所謂的“ 新道德”,。 這個新道德,,不是簡單善惡對立的二元論“ 而是可以接納自身的陰影,同時打破一種道德的潔癖,不輕易把不容于自己建構(gòu)起的道德體系的事物都當成污穢。 這里面有很多有意思的討論, 包括人類學家道格拉斯 ( Mary Douglas) 談“ 潔凈” 與道德感的關(guān)系,。 道德事實上是一種體系,道德判斷背后其實有一套認知體系,它最怕被混亂,一旦混亂就亂了倫序,所以為維護自身的道德潔癖與道德體系,就將任何不能夠被接納為內(nèi)在的混亂事物都視為污穢,但這樣的道德潔癖,也就經(jīng)常和不夠?qū)捜菀约暗赖卤┝?共構(gòu)相生,。 上述的人類學、心理學研究,都想提出新道德來突破二元對立的舊道德,而在我看來,《老子》很早就意識到了類似“ 道德暴力” 的問題了,。 只是他這樣的寬容更接近列維納斯( Emmanuel Levinas) 所理解的:面對“ 他者”,是為了轉(zhuǎn)化我們自身,。 正如所謂“ 和光同塵”, 不只是“ 光” 對“ 塵” ( 上對下) 的寬容,也可能意味著“ 塵” 對“ 光” 的轉(zhuǎn)化與治療,。 不是只有“ 光” 能拯救“ 塵”,“ 塵” 也可能拯救 “ 光”,這樣才是“ 光與塵” 的“ 相師與相資”,平等的 “ 共生與共榮”。 這個時候的“ 共生”,就不只是單方面的寬容,而是雙方都被豐富化,彼此也都能容納更多不同脈絡(luò)的生命故事了,。 也就是說《老子》對和光同塵的解讀中光和塵,,兩者并不是以一種絕對超越的高度去容納另一方的卑微。而是預(yù)設(shè)了兩者都能擁有同樣的高度去接納蕓蕓眾生,。 因為《老子》的高度不會用卑微二分,。 就像當他說“ 上善若水…… 處眾人之所惡,故幾于道” 時,水儼然是最為卑下的??伤钟谩?上善若水”去形容水的時候,水卻又是利萬物而不爭般至高的存在,。 這種“ 至高體現(xiàn)在卑微里” 的相似性與吊詭性,使得《老子》的寬容不需一個至高的高度來讓卑微的東西被承認。 所以,我認為《老子》的和光同塵是一種玄同式的寬容,,而這樣的寬容又是“ 即圣而凡” “ 即凡而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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