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我是認還是不認?這是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最常遇見的問題,,當事人總是會問:律師,我是認還是不認,?怎么應對這樣的問題,? 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件中,我在會見時與犯罪嫌疑人的部分對話,。 我說:“你實話實說,,是你做的,你就把你為什么會去做,,怎么做,,結果怎么樣,說清楚,。如果他們不按你說的記錄,,就讓他們改,如果他們不改,,你就不要簽字,。” 認還是不認,,應該以還原事實真相為原則,,特別是有利于當事人的事實真相。如果違背客觀事實,,堅決不能認。 END 個人簡介 曾獻猛律師于2001年開始執(zhí)業(yè)當律師,,2008年10月成立個人發(fā)起的律師所“福建悅華律師事務所”,。專注刑事辯護及刑事法律風險防控。執(zhí)業(yè)20年共有3起法院判決無罪,、7起法院判決免予刑事處罰,、8起檢察院不起訴、多起公安階段撤案的有效辯護案件,。僅2021年,,有2起檢察院不起訴的,2起公安機關撤銷立案,,1起終止偵查的有效辯護案件,。還有2起一審判決實刑,二審改判緩刑的有效辯護,。 曾獻猛律師致力于刑事實務,,側重程序辯護,將刑事辯護分解成“會見,、溝通,、閱卷、發(fā)問,、質證和辯論”6大模塊,。同時,,注重輔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我辯護和家屬的配合辯護,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程序辯護辯護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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