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辨證地看待“十八反”,! 《金匱要略·痰飲咳嗽病脈證并治》篇第18條曰:“病者脈伏,,其人欲自利,利反快,,雖利,,心下續(xù)堅滿,此為留飲欲去故也,,甘遂半夏湯主之,。甘遂半夏湯方:甘遂大者三枚,半夏十二枚(以水一升,,煮取半升,,去滓),芍藥五枚,,甘草如指大一枚(炙),。上四味,以水二升,,煮取半升,,去滓,以蜜半升,,和藥汁煎取八合,,頓服之?!狈街懈仕炫c甘草并用,,為“十八反”之一。須知漢代尚無十八反之說,。據(jù)考證,,最早記載藥物配伍禁忌“十八反”的,是南北朝時期的陶弘景《神農(nóng)本草經(jīng)集注》,。將相反藥物概括為歌訣者始于金元時期的張從正《儒門事親》,。 藥物是否相反,全在制方之妙?,F(xiàn)代動物實驗表明:甘遂與甘草配伍,,若甘草的用量與甘遂相等或少于甘遂,則無相反作用,,還能減輕甘遂的副作用,;但若甘草的用量大于甘遂,則有相反作用,,且配伍的甘草愈多,,毒性越大(轉引自江蘇新醫(yī)學院編《中藥大辭典》第574頁)。其中奧妙,可能是甘草的甘緩作用(大量甘草可造成水鈉潴留)雖然緩和了甘遂的峻下之性,,同時也使甘遂的毒性成分不能及時隨瀉下排出體外而潴留于體內,,故發(fā)生中毒反應。原方甘遂與甘草用量之比,,顯然是甘遂大于甘草,。古人經(jīng)驗,誠可貴也,! 《金匱要略》中涉及“十八反”的方劑不止甘遂半夏湯一方,,還有第十篇第16條的赤丸之半夏與烏頭;第10條的附子粳米湯之半夏與附子(附子為毛茛科植物烏頭的塊根之旁生子根)等,。筆者曾經(jīng)撰寫“本草十八反的源流,、臨床應用與實驗研究概述”一文(《仲景方藥古今應用·附文》第879~883頁),將其“結語”轉錄如下: 大量的古今資料表明,,中藥十八反是否配伍禁忌,這在歷史上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對于這個歷代相傳,、懸而未決的問題,應予以歷史的,、客觀的評價,。 必須肯定,古人既然提出十八反的配伍禁忌,,就必然有其深刻的教訓,,因此告誡后人,不要再重蹈覆轍,。但在什么情況下發(fā)生的“相反”毒性甚至死亡事故,,沒有留下具體資料,留下的只是一個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的十八反警句,。 還必須肯定,,歷代方書既然對所謂的十八反并不一概顧忌而用于臨床,就必然有其寶貴的臨床經(jīng)驗,,因此留給后人,,以救蒼生。但這些寶貴的經(jīng)驗道理何在,,有待我們去研究,,賦予科學的說明。 綜合古今關于十八反的文獻資料,,值得反思的有如下幾點:①十八反所涉及的大戟,、芫花、甘遂、烏頭,、藜蘆等藥物,,皆為大毒之峻烈藥品,用之不慎或不當很易發(fā)生毒副作用,,這與配伍用藥不一定有關,。②十八反藥及其他諸藥,若配伍不當或用之不慎以及個別過敏體質等,,都可以導致不良后果,,不能把這些后果帶來的教訓作為教條,以限制其正確的應用,。③現(xiàn)代實驗研究表明,,十八反藥物有的并不相反,有的是否相反與配伍劑量是否得當密切相關,。配伍得當,,則“相激而相成”(尤怡),一戰(zhàn)成功,;配伍不當,,則“草石相反,使之迷亂,,力甚刀劍”(孫思邈),。 總而言之,毒藥用于攻邪,,用之得當則治病,,用之不當則害命!因此,,對于本草十八反既不能盲目肯定,,也不能盲目否定,應在深入研究,,具體分析的基礎上,,做出正確的判斷。(本文原載于《經(jīng)方新論》)作者:呂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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