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配伍禁忌之十八反十九畏
- 來源:尋醫(yī)問藥社區(qū)
- 時間:2013-06-17
中藥配伍禁忌之十八反十九畏
中藥配伍是一門很深的學問,,有很多講究和禁忌,如中藥配伍中常會說道,,十八反十九畏,,那么十八反十九畏到底指什么呢?中醫(yī)介紹,這是指中藥配伍的禁忌,,下面就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番,。 《神農(nóng)本草經(jīng)》稱這些藥物之間的關系為“相惡”和“相反”。歷代關于配伍禁忌的認識和發(fā)展,,在古籍中說法并不一致,。金元時期概括為“十九畏”和“十八反”,并編成歌訣,,一直沿用至今,。 在用藥禁忌中包含配伍禁忌、妊娠用藥禁忌和服藥時的飲食禁忌三方面,,那么配伍禁忌指什么呢? 配伍禁忌指在復方配伍中,,有些藥物應避免合用?!渡褶r(nóng)本草經(jīng)》稱這些藥物之間的關系為“相惡”和“相反”,。據(jù)《蜀本草》統(tǒng)計,《本經(jīng)》所載藥物中,,相惡的有六十種,,而相反的則有十八種。歷代關于配伍禁忌的認識和發(fā)展,,在古籍中說法并不一致,。金元時期概括為“十九畏”和“十八反”,并編成歌訣,,現(xiàn)將歌訣內(nèi)容列舉于下,。 (1)十九畏: 硫黃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萎,、半夏、白蘞,、白及;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細辛、芍藥,。 此后的《本草綱目》及《藥鑒》等書所記,,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樣普遍認可和傳播習誦,。 《神農(nóng)本草經(jīng)·序例》指出“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爾,,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將“相畏”關系也列為配伍禁忌,,與“相惡”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與“配伍”一節(jié)中所談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義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諸藥,,有一部分同實際應用有些出入,,歷代醫(yī)家也有所論及,引古方為據(jù),,證明某些藥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應丸中的巴豆與牽牛同用;甘遂半夏湯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腫潰堅湯,、海藻玉壺湯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將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絡丹烏頭與犀角同用等等?,F(xiàn)代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實驗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兩種藥合用時,,毒性的大小主要取決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劑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較大;又如貝母和半夏分別與烏頭配伍,,未見明顯的增強毒性。而細辛配伍藜蘆,,則可導致實驗動物中毒死亡,。由于對“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還有待進一步作較深入的實驗和觀察,,并研究其機理,,因此,目前應采取慎重態(tài)度,。一般說來,,對于其中一些藥物,若無充分根據(jù)和應用經(jīng)驗,,仍須避免盲目配合應用,。 |
|
來自: 三教九流369等 > 《中醫(yī)經(jīng)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