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庫雅拉 少奎 取燈兒,、起燈兒 北京前門外有“取燈兒胡同”,據(jù)說早年那里曾是制造,、買賣引火物“取燈兒”的地方兒,。單從字面兒上看,將引火物稱為起燈兒更為合理一些,,取燈兒的取字疑似讀音轉訛,。但事實上這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早年的京師城里貧苦老百姓是大多數(shù),,燧石,、火鐮普及到家家戶戶以前,做飯和照明用火種是要以最低成本(長明燈)保存的,。 窮老百姓無力每晚自存火種,,于是乎 許多人家一商量,“輪流保存火種”的方法就成了那個時代司空見慣的事情,。等到天明早炊之際,,哪家的煙囪先冒了青煙,大家就去他家里取火種,。大街小巷中提著燈,、舉著引火棒的匆匆忙忙絡繹不絕,與奧運會前的“傳遞火種”同理——火神需要每天一大早兒就向天下“播火”,。 一家存火,,千家相傳。取別人家的火,,點燃自己家的燈和灶,,簡稱“取燈”。當然這種取燈只存在于平民老百姓當中,,一些富戶大宅則不需要去別人家里取燈,。但由于這個詞應用廣泛和時間的久遠,,取燈就成了引火的代稱。今天我輩手拿電子打火裝置玩耍的時候,,很難想像昔日“取燈”的艱辛,。 “起燈兒”則是后來的事情了,清人阮葵生在《茶余客話.取燈發(fā)燭》中說“京師人掰草麻梗為片,,涂硫磺于其末,,呼之曰取燈(仍沿襲舊稱)......”其實,這種比較燧石和鉆木取火進化了的引火物,,才該叫“起燈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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