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戶與客戶(戶等制) 主戶與客戶(戶等制)名詞解釋:宋代為了便于征取賦稅,控制戶口,,把全國居民分為主戶與客戶,。主戶指占有土地,并承擔賦役的戶,,官戶與形勢戶亦包含在內(nèi),。客戶指住在農(nóng)村,,不占有土地,,租種土地耕種的農(nóng)人。主戶約占全宋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五左右,,其余則為客戶的平均數(shù),。為能完納賦稅,宋將主戶依資產(chǎn)高下分為五等,,“天下郡縣所定版籍隨其風(fēng),或以稅錢貫伯,;或以地之頃畝,;或以家之積財,或以田之受種,立為五等,?!保ā端螘嫺濉な池洝?5)。在主戶五等中一般稱第一,、二,、三等戶為上戶,第四,、五等戶為下戶,,有時第三等戶也被稱為中戶。第一等戶一般為三頃以上土地占有者,,超過三頃以上許多倍者為出等,,高強、無比,、極力戶,,所以一等戶中占有土地情況相差較多。二等戶約占土地二頃左右,,三等戶約占土地一頃左右,。第三等戶實際上是富裕戶與小地主的混存階層。第四,、五等戶占地在50畝至20畝以下,,在他們當中,有些人的土地實際已被兼并,,形成產(chǎn)去稅存的狀況,,稱無稅戶。第五等戶比例最高,,他們與客戶相加約為全宋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是社會生產(chǎn)的主要負擔者??蛻粢喾Q為浮客,,即為佃戶,他們不必向國家交納二稅,,但要擔負夫役與納身丁稅,。還要向地主納地租,但人身依附關(guān)系已減輕許多,,可以另擇田主,,所交地租約為收成的五成左右。宋代戶等制中還有坊廓戶,,指非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城鎮(zhèn)人口,,單列戶籍與分等,。真宗時依財產(chǎn)狀況劃分約十等。分等目的亦在于方便科買與征稅,。等的區(qū)分地區(qū)間相差較多,,財產(chǎn)依據(jù)的是房產(chǎn),地課稅與營造物力,,大體可以分為上五等與下五等,,上五等為坊廓上戶,下五等為坊廓下戶,。家財在六千貫至一萬貫的為第一等,,超過一倍以上的為富強戶,三倍以上為高強戶,,五倍以上為極高強戶,。也有主戶與客戶之分別,客戶亦稱浮客,,有時坊廓戶客戶在十等以外,。戶等制中的官戶主要為品官之家,享有特權(quán),,可免差役與勞役,,稅可免支移折變,以及科配等,。形勢戶包括州縣衙門公吏,、鄉(xiāng)里基層政權(quán)頭目的部分上戶與官戶。但形勢戶中吏戶無特權(quán),,另立版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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