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程序與一審程序解決的實體法律關系或者訴訟標的是相同的,,在時間上是相繼關系。二審程序分為四個階段:當事人提起上訴,、法院審查,、法院審理、審理結果,。 一,、當事人提起上訴 上訴期限: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nèi);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nèi)。 上訴法院:上一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只能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不得越級上訴。 提交上訴狀:內(nèi)容包括(1)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2)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3)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上訴狀提交方式: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原則上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狀,法律也不禁止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 上訴案件受理費的繳納:應當在上訴期滿后7日內(nèi)繳納,,逾期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各方當事人應當分別預交上訴費,。 下面以兩個案例來說明在二審中當事人的地位: 案例一:甲向乙借款100萬元,丙作保證人,,在債權到期后,,甲拒絕還債,乙將甲,、丙作為共同被告起訴,,法院一審判決保證人丙先行返還乙20萬元。丙認為自己只負一般保證責任,,應由甲履行債務,,丙若以此為由提起上訴,則甲為被上訴人,,乙按原審地位列明,,即為乙為原審原告。 案例二:齊大與齊二兩兄弟將其共同共有的房屋出租給王某,,后因房屋一角坍塌砸壞王某的東西,,王某向區(qū)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齊大與齊二兩兄弟賠償給自己造成的損失2萬元,區(qū)法院審理后判決兩兄弟共同賠償給王某造成的損失2萬元,。齊大不服提出上訴,,認為房屋出租前一直由齊二居住,自己不了解房屋的情況,,給王某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齊二承擔賠償責任,。此案中,二審法院應當列齊大為上訴人,,齊二為被上訴人,,王某為原審原告。 二,、法院審查 (一)審查內(nèi)容 法院審查三點內(nèi)容: (1)必須是由享有上訴權或者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上訴。 (2)提起上訴的對象必須是依法允許上訴的判決或裁定,。 (3)必須在法庭期限內(nèi)提起并繳納上訴案件受理費,。 法院對上訴的處理:認為上訴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決定立案審理;認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裁定不予受理,,已經(jīng)受理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 (二)申請撤回上訴 在第二審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過程中,,如果上訴人不愿繼續(xù)進行訴訟,或者愿意接受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可以申請撤回上訴,。上訴人撤回上訴,應當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該申請既可以用書面的方式,,也可以用口頭的方式,口頭申請撤回上訴的,,應當記入筆錄,。 第二審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出不準撤回上訴的裁定: (1)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卻有錯誤的; (2)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的,。 第二審人民法院一旦作出準許撤回上訴的裁定,,立即產(chǎn)生以下法律效力: (1)第二審程序終結; (2)當事人不得再行上訴; (3)原審裁判生效。 各方當事人均為上訴人時,,一方當事人申請撤回上訴,,另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撤回上訴的,第二審程序就不能終結,。 三,、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的要點:(1)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2)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3)經(jīng)過閱卷、調(diào)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jù)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一)審查范圍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即民事上訴案件的審理范圍受上訴人上訴請求范圍的限制,。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圍繞當事人的上訴請求進行審理,,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法院不予審理,,但一審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除外,。 下面以一則案例來說明: 王某訴劉某借款糾紛一案由S市H區(qū)人民法院審理終結。一審法院判決劉某返還王某借款本金1500元,,駁回了王某要求劉某支付利息的請求,。判決書向雙方送達后,劉某上訴,,王某未上訴,,但他在答辯狀中向二審法院提出了讓劉某支付借款利息的請求,二審法院對王某的該請求可以不予審查,。 (二)審理方式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jīng)過閱卷,、調(diào)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jù)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秾徟懈母镆?guī)定》第37條規(guī)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審理上訴案件時,,需要對原證據(jù)重新審查或者當事人提出新證據(jù)的,,應當開庭審理;對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和事實清楚,只是定性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案件,,可以在詢問當事人后徑行裁判(即不開庭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下列上訴案件,依照民事訴訟法可以不開庭審理:(1)不服不予受理,、管轄權異議和駁回起訴裁定的;(2)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3)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的;(4)原判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需要發(fā)回重審的。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fā)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三)新的證據(jù) 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jù),,新的證據(jù)包括:一審庭審結束后新發(fā)現(xiàn)的證據(jù);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人民法院調(diào)查取證未獲準許,,二審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應當準許并依當事人申請調(diào)取的證據(jù)。當事人舉證期限屆滿后提供的證據(jù)不是“新的證據(jù)”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納,。 上訴案件舉證期限僅對“新的證據(jù)”具有約束力。根據(jù)《證據(jù)規(guī)定》第42條,,當事人在二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jù)”的,,應當在二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二審不需要開庭審理的,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nèi)提出,。 (四)調(diào)解 上訴案件調(diào)解的范圍不受上訴請求范圍的限制,,也不受第一審訴訟請求范圍的限制,也不受第一審裁判是否正確的影響,。經(jīng)調(diào)解達成協(xié)議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diào)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diào)解書送達后,,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即視為撤銷,。 (五)和解 當事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后,請求人民法院根據(jù)和解協(xié)議的內(nèi)容制作調(diào)解書,,第二審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當事人的和解協(xié)議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不損害國家,、集體,、社會的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制作調(diào)解書。 當事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后申請撤訴的,,經(jīng)審查符合撤訴條件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四,、審理結果 (一)裁判結果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在下列三種情況下,,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自愿的原則進行調(diào)解,調(diào)解不成的,,發(fā)回重審:(1)對當事人在第一審程序中已經(jīng)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2)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或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在一審中未參加訴訟的;(3)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fā)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fā)回重審。 (二)審結期限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裁定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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