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學習刑法的朋友,一定都被4個概念折磨過。哪4個概念呢,?分別是:行為犯,、結(jié)果犯、危險犯,、實害犯,。很多人傻傻分不清,甚至做了多年法律工作的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律學者朋友,,都可能會混淆這些概念,。 今天就跟大家聊一聊這4個基礎的刑法概念。弄清楚它們以后,,一定能夠更好的幫助我們理解罪名,、適用法律。 空談理論,,太枯燥了,。所以,我一般喜歡通過舉例子來說明問題,。下面,,就以一個罪名為例進行介紹: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 一,、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的變化過程《刑法》整體是比較穩(wěn)定的,,但個別法律條文,,隨著社會發(fā)展會有一些修改變化。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這個罪名,,就變化過幾次。
二、某法律學者的評價看到上面的法律變化,,有的法律學者給出了這樣的評價: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由結(jié)果犯或者實害犯,變成了危險犯,,最后又變成了行為犯,,大大降低了入罪門檻,體現(xiàn)出國家對這種犯罪的打擊力度在逐步加強,。 我覺得,,這位學者的評價,是存在邏輯問題的,。他沒有搞清楚行為犯,、結(jié)果犯、危險犯,、實害犯這4對概念,。所以,他胡亂使用它們,,任意把它們放在一起比較,。這是大錯特錯的。 三,、幫助大家正本清源,、正確理解4對法律概念這4對法律概念,在邏輯上分為兩組,,就像是兩對恩愛的夫妻,,不能交叉比較,更不能胡亂拆分,、組合,。 1、實害犯,、危險犯是一對 把它倆劃歸為一對,,是為了解決犯罪成立與否的問題。所有的罪名,,不是實害犯,就是危險犯,。 兩者有什么區(qū)別呢,?區(qū)別就是,犯罪成立的標準不同,。對實害犯來說,,必須產(chǎn)生某種特定的危害結(jié)果,,才能成立犯罪,如果沒有產(chǎn)生危害結(jié)果,,就壓根兒不構(gòu)成犯罪,。對危險犯來說,只要造成了某種現(xiàn)實緊迫的危險,,不必出現(xiàn)實質(zhì)的危害后果,,就能成立犯罪。 常見的危險犯,,比如放火罪,、故意殺人罪。只要造成了某種現(xiàn)實緊迫危險,,就成立犯罪,。 常見的實害犯,比如過失致人重傷罪,、濫用職權(quán)罪,、非法拘禁罪。必須造成法定的危害結(jié)果,,才能成立犯罪,。 2、行為犯,、結(jié)果犯是一對 為什么它倆是一對呢,?把它倆劃歸為一對,是為了解決犯罪既遂標準的問題,。所有的罪名,,不是行為犯,就是結(jié)果犯,。 行為犯和結(jié)果犯有什么區(qū)別呢,?區(qū)別就在于,既遂標準不同,。對行為犯來說,,行為實施完畢,危害結(jié)果立即出現(xiàn),,犯罪就既遂,。對結(jié)果犯來說,行為實施完畢后,,危害結(jié)果不一定馬上出現(xiàn),,只有當結(jié)果出現(xiàn)時,犯罪才算既遂,。 常見的行為犯,,比如強奸罪,。只要實施了強奸行為,犯罪就既遂,。 常見的結(jié)果犯,,比如故意殺人罪。雖然實施了殺人的行為,,但被害人并沒有被殺死,,犯罪屬于未遂。 四,、犯罪的成立與否,,跟犯罪的既遂與否,不是一碼事有的朋友,,把犯罪的成立跟犯罪的既遂劃等號,,這是不對的。犯罪不成立的話,,刑事案件就不存在了,,要么不立案,即使立案了也要撤案,。犯罪不既遂的話,,犯罪事實仍然成立,犯罪嫌疑人仍然成立犯罪,。 講到這里,,多說一句:大家知道哪類人最喜歡實害犯嗎?律師最喜歡,,幫當事人辯護起來,,很有用。因為實害犯的概念,,能從根本上解決罪與非罪的問題,。(這句話,希望讀者仔細品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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