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規(guī)定,,對于欺詐發(fā)行,,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對個人的罰金取消非法募集資金5%的上限限制,,對單位的罰金由非法募集資金的1%-5%提高至20%-1倍,;對于信息披露造假,相關責任人員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罰金數額取消20萬元的上限限制,。 上述規(guī)定是在遏制證券違法、打擊證券犯罪方面的一個大跨越,,是推動證券市場法制建設,、規(guī)范市場主體行為的有力舉措。近年來,,證券市場違法時有發(fā)生,,且相當一部分違法行為十分嚴重。一方面,,因為監(jiān)管力度加大,,使隱藏在證券市場的違法行為得以暴露和查處,帶來證券違法案件的增多,;另一方面,,因為對證券違法的處罰力度不夠,違法成本過低,,難以對證券違法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導致一些企業(yè)和個人總想通過違法獲取高額利益,且確實有一些違法主體通過違法獲得了很大的利益,。 有鑒于此,,必須對證券違法的刑罰內容進行調整,大幅提高對違法行為的刑罰力度,。只有“罰”的力度加大了,,違法需要付出的代價大了,,才有可能使市場主體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沖動得到遏制。 新的刑法修正案對證券違法的刑罰調整,,力度相當之大,,不僅對違法行為責任人的刑罰上限明顯提升,對違法主體及其責任人的經濟處罰幅度也大幅提升,,大多取消了處罰上限,。一旦違法,從違法責任人來講,,可能就會真的“一輩子完了”,。對違法主體和責任人,還可能會因為經濟處罰而傾家蕩產,。對違法者來說,,這樣的違法成本當然需要掂量掂量了。 總體而言,,發(fā)達國家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理就是一個字——嚴,。正是因為“嚴”,才使得多數市場主體和從業(yè)人員不敢輕易涉及證券違法,,而從內心里敬畏涉及證券市場的一切法律,,愿意主動規(guī)范和約束自己的行為。比如,,今年瑞幸咖啡在美國證券市場遭到重罰,,說到底就是不敬畏法律、不敬畏市場的結果,。 再看近年來國內多起欺詐發(fā)行案例,,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違法成本太低,法律難以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包括上市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中介機構及其從業(yè)人員、發(fā)行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等,,特別是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這個最大的利益主體,,大多沒有在違法后受到最有力的懲罰。在這樣的情況下,,調整證券違法的刑罰內容顯得極其重要,。 經審議通過的新的刑法修正案,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屆時再發(fā)現證券違法行為,,將按照新的刑法修正案執(zhí)行,證券違法主體和責任人需要付出的代價將大幅提高,。 執(zhí)法主體一方面要更加嚴謹地梳理違法線索,,調查犯罪事實,,提供違法證據,以便于司法部門能夠更好地對違法主體和責任人追究責任,。特別是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極有可能因為自己的違法而面臨很長的牢獄之災和經濟處罰,出現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的現象,。另一方面,,要真正說干就干、說做就做,,不能有任何惻隱之心,,而是嚴格依法查處、依法懲罰,,切實讓違法者感受法律的尊嚴,,讓其他正在違法或想違法的人能夠歇手,,真正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讓證券市場能夠更加健康有序的發(fā)展。 管理層反復強調,,要提高直接融資占全部融資的比重,。證券市場是直接融資最好的平臺之一,也是支持實體經濟發(fā)展最重要的手段之一,。通過依法嚴厲打擊證券違法行為,,大幅提高證券違法成本,一個真正健康有序的證券市場必將呈現在投資者面前,,更加有力有效地為市場主體提供融資和展示形象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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