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條的規(guī)定,,建設工程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這是少數(shù)的幾個法律明確應采取書面形式的要式合同之一,。因此有的甲方就揚言:你連書面合同都沒有,,到哪告也贏不了的。 霸特,,法徒告訴你,,其實這工程款是可以要來的,,這官司是可以打的,。 我們先來看遼寧地區(qū)兩個最新出爐的,結果卻完全相反的真實案例,。 Case1 江蘇新世紀公司與翟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 為方便起見,,我們將當事人簡稱為新世紀公司和翟某,并對案情進行合理簡化,,有興趣讀者可以檢索全案,,案號為(2019)遼08民終2201號。 原告翟某訴稱:2011年,,新世紀公司將營口山海公館的消防工程交給翟某施工,,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該工程經(jīng)消防驗收合格,。后因工程款不能給付,,翟某將新世紀公司起訴至法院,索要工程款131萬元,。 新世紀公司則辯稱:雙方無書面合同,,原告不能證明案涉工程是其實際施工,更無法確認實際工程量,。 原告翟某在舉證時主要提供了兩份證據(jù): 一是工程施工期間新世紀公司的負責人顧某給翟某出具的一張“欠條“復印件,,內容為“山海公館人工費1,357,600.00元×70%=950,320.00元,豐華小區(qū)人工費若干元等等……” 二是提供了新世紀公司的員工施某簽字確認的工程量統(tǒng)計單,。 原告翟某還申請了兩位證人出庭,,兩位證人都是被告新世紀公司的員工,,證明了工程量統(tǒng)計單的真實性和原告施工的范圍。 被告新世紀公司則質證稱欠條不真實,,并申請進行司法鑒定,,但由于不符合鑒定條件未能進行。 被告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營口中院,。營口中院認為,,新世紀公司與翟某雖未就案涉的建設工程簽訂了書面的施工合同,但其負責人顧某為翟某出具了相關的欠條,、協(xié)議,、部分付款收據(jù),。同時,新世紀公司雇用的周某,、施某亦出庭證實翟某為實際施工人的事實存在,,與新世紀公司在消防部門的備案合同確實能夠形成證據(jù)鏈條,一審法院據(jù)此認定翟某系案涉消防工程的實際施工者并無不當,。案涉“欠條”雖系復印件,,但顧某已對欠條內容予以確認,可認定屬實,。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原告王某訴稱,,其與被告楊某洽談并從楊某處承包了某樓盤的抹灰工程,并與楊某進行結算,,楊某出具了工程款結算單,,工程結算單總款項為2549000元,被告已經(jīng)現(xiàn)金支付了235萬元,,剩余20萬,,另有10萬元由被告在農(nóng)民工維權中心替原告支付工人工資,故工程款還欠10萬元未付,。 被告則辯稱,,與原告之間不存在建設工程合同關系,,也未向原告支付過工程款,。與原告有關系的是案外人王某甲。 原告在庭審中舉出一份工程結算單的復印件,,內容為原告抹灰工程款為2549000元,,已付235萬元,還差20萬元,,落款人簽字為“楊某甲”,,原告主張,這個簽字的“楊某甲”就是被告楊某,。 一審法院經(jīng)過審查,認為原告王某提出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其與被告存在建設工程合同關系,,故對其要求給付工程款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原告王某不服上訴至沈陽中院,,并在二審中提交了一份從鐵西區(qū)勞動局調取的另案欠薪執(zhí)法筆錄一份,,上面有楊某以“楊某甲”名義的簽字,以證明楊某甲就是被告楊某,。 沈陽中院審查認為,,一審原告提交的 “工程款結算單”、執(zhí)法筆錄等證據(jù),,均為復印件,,被上訴人對“工程款結算”的真實性是不認可的。二審上訴人雖向法庭提交了鐵西區(qū)勞動行政執(zhí)法卷宗,,以此證明“楊某甲”就是被上訴人,,但該卷宗未對本案爭議的涉案工程予以記載,且上訴人在該卷宗的執(zhí)法筆錄中,,亦未對本案爭議的涉案工程予以陳述,,故根據(jù)該卷宗,還不足以證明上訴人主張的其與被上訴人之間對于本案爭議的工程存在合同關系,。由此,,根據(jù)上訴人提交的現(xiàn)有證據(jù),還不足以證明其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事實成立,,一審以證據(jù)不足為由,,駁回其訴訟請求,并無不當,,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徒解讀 兩個案件,都是索要工程款,,都是沒簽書面合同,,都經(jīng)過兩級法院判決,但最終結果截然不同,,一個得到了法院支持,,一個則被法院駁回,這是為什么呢,? 平心而論,,我個人覺得,這兩個案子,,是大有文章的,。比如第一個案子,,其實是有著一個新世紀總公司和分公司參與的,實際和翟某接觸的是分公司,,這種情況在建設工程領域也十分常見,,實際上這個分公司就是個人,無非是借總公司的名號和資質,,給總公司點好處,,除了名頭之外,與總公司半點關系都沒有,。最后法院是根據(jù)《公司法》第14條的規(guī)定,,判總公司和分公司共同承擔給付責任的。法徒猜測,,總公司著實是被分公司和翟某坑了一把,,分公司的兩名關鍵員工,都出庭給翟某作證,,可見一斑,。但話又說回來,誰讓總公司貪圖小利,、輕信他人,、法律意識淡薄,還沒有靠譜的律師給把關呢,? 有點說遠了,,本文的目的不是要追查真相,而是要分析翟某因何可以勝訴,。 證據(jù)是訴訟之王,,無證據(jù)即無裁判。翟某雖然沒有書面建設工程合同,,但其能夠舉出工程款欠條,,能夠得到被告負責人確認欠條的真實性,還能夠舉出工程結算單,,并能夠找到被告的兩個證人佐證結算單的真實性。請注意,,翟某舉出的欠條是復印件,,但由于得到了欠條簽字者的確認,故產(chǎn)生證據(jù)效力,;至于兩名證人證言,,由于是被告方的員工作原告的證人,其證明效力是相當高的,,并且能夠和結算單相印證,,再加上案涉工程已經(jīng)驗收合格,,有備案,就已經(jīng)能夠使法官形成內心確信,,確信工程是翟某做的,,故此支持了翟某索要工程款的主張。 至于Case2王某敗訴,,法徒覺得也是內有文章,。真實情況極有可能是,在工程結算單上簽署“楊某甲”的人,,就是被告楊某,,楊某就是case2的甲方。結果楊某來個一推二六五不認賬,,原告王某大概率是被楊某坑了,,若果真如此,還確實挺冤,。 但還是那句話,,老百姓認為的你有理和你官司能打贏,是兩回事,。有很多人面對較復雜的法律糾紛,,依然舍不得請律師,自己在百度上搜一頓,,就覺得自己戰(zhàn)神附體,,明白透了,結果一頓操作下來,,不是案子立不上,,就是官司贏不了,末了一句話:“這社會真黑”,。 我只想說,,網(wǎng)絡上原子彈的制造方法清清楚楚,也沒見誰在家造出原子彈,。網(wǎng)上看病的一大堆,,亂吃藥出毛病的也不在少數(shù)。專業(yè)的事,,還是要交給專業(yè)的人,。 關于Case2,法院最終判決合不合理,,我們不討論,,這是法官內心確信的事。但其實王某本來可以找出更多的證據(jù)佐證的,只要證據(jù)充分,,不由得法院不判贏,。不過或許王某覺得10萬元是小錢,無所謂了,。是的,,這10萬元只是小錢,那么100萬呢,?1000萬呢,? 結合這兩個case,法徒就來討論一下,,對于無書面合同的建設工程糾紛,,主張工程款,應當要找哪些證據(jù),,才可能打贏官司呢,? 首先必須說明,沒有書面合同不要緊,,《合同法》第三十六條早就說了,,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就是說,,合同雖然沒簽書面的,但活干了,,成果對方接受了,,那么合同就是事實上成立的,索要工程款就有了法律依據(jù),。 至于證據(jù),,建議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去找: 1與甲方的溝通、洽談記錄 每一項工程,,都不是天上憑空掉下來的,,都是有著一系列的接觸、洽談,、溝通過程,。在溝通中,雙方會把工程情況,、工期、價款、承包方式,、付款時間等等確定下來,,這些就構成了合同的主要內容。即便這些內容是面談達成的,,也可能會存在雙方的電話溝通,、微信溝通等記錄,這些蛛絲馬跡,,就極有可能成為日后的關鍵證據(jù),。 所以,干工程的,,請別總換手機,,請學會用微信。 2材料,、機械,、人工購買憑證 羅馬非一日建成,哪一項工程都要雇工人,,都要支付人工費,,至于材料購買,機械租用,,這些都再正常不過,,都是實際施工的證據(jù)。材料進場的送貨單據(jù),、購買發(fā)票,,與材料商的溝通洽談記錄等,都請妥善保留,。 3設計圖,、施工圖、效果圖等圖紙 建設工程一般都會有設計圖,、施工圖,,裝修工程還會有效果圖等,這些圖紙是因工程而出現(xiàn),,與工程相對應,,對于這些圖紙,盡量請甲方人員簽字,,或者起碼保留發(fā)送給甲方人員知曉的證據(jù),。 4施工現(xiàn)場影像資料 這個是最容易取得的,現(xiàn)在多媒體短視頻這么發(fā)達,,許多建筑工人都會在某音,、某手、某山上發(fā)自己工地的小視頻,甚至還會有直播,,這些都可以作為將來證明實際施工的證據(jù),。另外,工程進行到哪一步了,,拍個照片,、小視頻給甲方發(fā)過去匯報一下,也是應有之義,,將來亦是證明實際施工的證據(jù),。 5結賬單、對賬單等 一般工程完工,,都要找甲方進行工程結算,。工程結算單,對賬單,,確認單等,,均是證明工程價款的直接證據(jù)。有了結算單等,,工程款就確定了,,就不必非得走上司法鑒定這一步。 6交,、竣工報告,、投入使用的證據(jù) 對一些小工程、邊角工程,、輔助工程來說,,可能沒有竣工資料,干完活就撤場,,管理松散的也沒有什么交工撤場程序什么的,。但我們還是必須要保留有能夠證明“工程我干完了”這樣的證據(jù),為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jīng)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因為根據(jù)《合同法》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應簽訂而未簽訂書面合同,,一方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才能成立,。所以必須得告訴對方:活我干完交給你了啊,。 另外,,根據(jù)建設工程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施工合同無效(小工程一般沒資質,,而沒資質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應當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所以,活干完了得讓甲方來驗收,,說活干的沒問題,,這才行?;蛘咂鸫a要通知甲方:活干完了,,并請甲方驗收。甲方如果拖著不驗收,,經(jīng)過一段時間就視為甲方已經(jīng)驗收合格了,,工程沒問題了。這“一段時間”,,法律上沒有明確的界定,,但參照2017版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相關條款,是28天,??紤]到28天是總承包,至于小工程或層層分包的,,時間應當更短些才合理,。 現(xiàn)實中也會有甲方不表態(tài),而是直接將工程投入使用的,,也可以視為工程已經(jīng)通過竣工驗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二)承包人已經(jīng)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fā)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三)建設工程未經(jīng)竣工驗收,發(fā)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所以這一部分的證據(jù),圍繞是否通知甲方驗收,、甲方驗收結果,、工程是否投入使用這三點來尋找證據(jù)。 7證人 證人證言是十分重要的一種證據(jù)形式,,在其他證據(jù)缺乏的情況下,,證人證言可以起到很大作用,,但證人證言容易被忽略。很多人會認為,,我找的證人,,肯定向著我說話啊,跟我關系好啊,,法院也不能信?。磕遣话壮秵?? 法徒糾正一下這種錯誤觀念:證人是了解案件客觀情況的人,,他與案件當事人是否有利害關系,不影響他成為證人出庭作證,,利害關系只影響他的證言證明效力高低而已,。孫楊仲裁案,孫母不也是作為證人出庭作證了,?雖然效果一塌糊涂…… 再者說來,,你其他證據(jù)都十分貧瘠慘淡了,有證人還不用,,坐等官司輸?shù)裘矗?/span> 但證人證言也有個弊端,,就是證人必須出庭接受質證詢問,許多證人根本沒進過法庭,,證人席上一站,,有人就蒙圈了,話都說不利索,。而有經(jīng)驗的律師通過交叉詢問證人,,可以否定掉證人證言的效力,甚至可以將對方證人作為己用,。故若無專業(yè)律師指導出庭,,不建議輕易使用證人證言。 8鑒定結論 如果工程沒有結算單,、欠條之類,,也無法通過其他途徑確認工程價款,那么可能想確認工程款,,只怕就只能進行司法鑒定了,。 最后,再提示兩點 壹 養(yǎng)成保留一切工程資料的習慣,,否則到最后一旦涉訴,,什么證據(jù)都拿不出來,誰也幫不了你,。Case2中的王某,,但凡能舉出一個證明力高的證據(jù),,哪怕申請個證人出庭呢,也不至于最后徹底敗訴,。 貳 一定要注意甲方的一致性,,也就是說,工程的對接方,、發(fā)包方,、驗收方、結算方,、打官司方,,應當是同一方,從A手里接的活談的價,,結果去找B結算要錢,這事恐怕不行,,除非有兩點:其一,,A、B之間存在明確的授權,;其二,,B是建設工程發(fā)包方,你是實際施工人,。但實際施工人的認定同樣涉及到很多法律問題,,沒那么簡單。 所以,,一定確保甲方的一致性,,如果中途的簽字人員、結算人員,、對賬人員有變化,,請一定設法取得甲方的明確指示、授權,。至于具體方法,,那就見仁見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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