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靜坤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原法官,,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參與中央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改革,、庭審實質化“三項規(guī)程”等重大改革項目,,曾掛職云南省公安廳廳長助理,,靖霖(北京)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 一,、物證書證的審查判斷:其一,,審查來源和收集過程;其二,,審查是否原物或原件,;其三,審查證據的動態(tài)變化,;其四,,審查與待證事實關聯;其五,,審查證據收集全面性,;其六,審查補查補正必要性,。 二,、證人證言的審查判斷:其一,審查證人證言的內容來源,;其二,,審查證人是否有作證資格,關注兒童及醉酒證人,。其三,,審查證人是否有利害關系;其四,,審查證人證言的收集程序,,收集時間,時間越長越不可靠,。其五,,審查證人證言的實質內容:猜測性、評斷性的意見性證言不能采納,。要評估證人證言是否具有穩(wěn)定性,,證人有翻證情形,評估哪睦證言可以與案情相互印證,。其六,,審查證人證言的印證關系,和現場物證,、鑒定意見,、被告人供述相矛盾的情形。 三,、被害人陳述審查判斷:其一,,審查虛假報案風險,;其二,審查夸大損失風險,;其三,,審查被害人的過錯。 四,、被告人供述審查判斷:其一,,審查訊問程序是否有合法性;其二,,審查供述梯次證明證據材料,;其三,審查供述與辯解的實質內容,;其四,,審查庭審供述與辯解真實性;其五,,審查同案被告人供述的價值,;其六,審查被告人供述的印證關系,。 五,、鑒定意見的審查判斷:其一,審查鑒定人的資質,;其二,,審查鑒定委托程序;其三,,審查鑒定基礎材料:基礎材料是否充分,。其四,審查鑒定實質內容:肯定,、否定,、傾向性鑒定意見,。如果辦案機關提出傾向性鑒定意見,,則不能作為定案依據,但可以作為偵查方向參考,。其五,,審查專家質證意見:不能將專家輔助人的意見單獨作為定案的依據。DNA的數據比對結論價值很高,。 六,、勘驗檢查的審查判斷:其一,審查勘驗檢查的合法性,,偵查人員適格的主體,,法定的規(guī)定程序,,規(guī)范的勘驗筆錄。現場包括宏觀現場和微觀現場,。其二,,審查勘驗檢查的科學性;其三,,審查復驗或復查的結論,,有些案件需要對現場進行重新復驗。如果在犯罪現場發(fā)現了新證據,,有助于查清全案的事實,。 七、辨認筆錄的審查判斷:其一,,審查辨認人的辨認能力,;其二,審查辨認程序的合法性,;其三,,審查辨認筆錄實質內容,辨認筆錄的審查是核心,。訊問筆錄所記載的細節(jié)信息,。 八、實驗筆錄的審查判斷:其一,,審查偵查實驗的必要性:關注三個方面,,第一確認某個人的關聯;第二確定證據的客觀性,;第三確認證言的可行性,。其二,審查偵查實驗的科學性,,原始地點,、類型情況下、相關參數保持一致,。其三,,審查偵查實驗證明價值:由于偵查實驗的科學性影響著可靠性。 九,、視聽資料的審查判斷:其一,,審查視聽資料具體來源,這影響乃至決定了真實性和可靠性,。如果是公共場所的,,則要重要審查保管環(huán)節(jié),如果是私人制作,,則要關注刪減情況,。其二,,審查視聽資料制作過程;其三,,審查視聽資料的真實性,;其四,審查視聽資料的關聯性,,時間的因素,,時間段能否與案發(fā)時間段相吻合。顯示的證據與現場證據核對無異議,。 十,、電子數據的審查判斷:其一,審查電子數據不同來源,;其二,,審查電子數據提取程序;其三,,審查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其四,審查電子數據的關聯,。 十一,、技偵證據的審查判斷:其一,審查技偵證據的合法性,;其二,,審查技偵證據的關聯性;其三,,審查技偵證據實質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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