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最新規(guī)定 一,、探親假條件 1、主體條件 只有在國家機關(guān),、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 職工必須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 ①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②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guī)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備注: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xué)徒、見習(xí)生,、實習(xí)生在學(xué)習(xí),、見習(xí)、實習(xí)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二,、探親假期限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jù)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jù)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日在內(nèi)。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xué)校的教職工),,應(yīng)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shù),。 三、探親假探親對象規(guī)定 1,、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四,、探親假待遇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nèi)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顯示全部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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