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面從嚴治黨的不斷深入,,“懲治極少數”不放松的同時,,“管住大多數”的要求和工作越來越細、越來越實,。函詢,,作為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第一種形態(tài)的一個重要方式、最常見的方式,,日益為越來越多的黨員干部所“接觸”,、所熟知。然而,,如何正確認識,、對待函詢,并不是每個人都能把握好,、做得到的,。“最常見”的函詢里,,有大政治大紀律,,也有大文章。 函詢考驗著對黨組織的忠誠,。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是黨內監(jiān)督的重要原則,,體現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也體現對每個黨員干部的關心和愛護。黨內監(jiān)督條例中明確規(guī)定,,函詢和談話提醒,、約談等方式,是組織“接到對干部一般性違紀問題的反映,,應當及時找本人核實”“讓干部把問題講清楚”,。從這一規(guī)定可以看出,函詢不僅僅是一個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它承載著組織對同志的信任、期望,,也承載著對黨員干部“忠誠老實”的嚴格要求和紀律的嚴肅性,。 講清楚,,就是要把所反映的問題和情況,對組織實事求是,、一絲不茍地講全講清,,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是什么事就是什么事,。有了問題,不能有所保留,、遮遮掩掩,,不能避重就輕、刻意開脫辯解,,更不能編造謊言和假象欺騙組織,、應付或對抗組織的監(jiān)督。如果這種時候對組織不說實話,、不交心,,甚至說謊蒙騙,就可以看作是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的政治問題,。這,,就是大政治大紀律。 函詢考驗著對紀律的敬畏,。黨員干部接受函詢是一項嚴肅的工作,,也是個人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每個環(huán)節(jié),、每項要求的背后,,都有明確而嚴格的紀律規(guī)范。黨內監(jiān)督條例中明確規(guī)定,,“被反映人對函詢問題的說明,,應當由其所在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上級紀委”“對不如實說明情況的給予嚴肅處理”。黨紀處分條例將“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列入違反組織紀律行為,并作出了明確的處分規(guī)定,。黨的紀律是剛性的,,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guī)則。 黨員干部必須深刻認識函詢工作的政治性和紀律性,,把握住組織給予的說清問題的機會,,將函詢作為檢驗自己操守品格、紀律和規(guī)矩意識的“試金石”,認真對待,、如實說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決不能做出故意隱瞞,、欺騙組織等更為錯誤的事情,把接受監(jiān)督,、改正錯誤,、汲取教訓的極好機會變成錯上加錯、一錯再錯的情形,。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更為組織所不能容忍,、更令人痛惜。 信任不能代替監(jiān)督,,嚴管就是厚愛,。函詢的背后是黨組織莫大的信任,寄希望同志“把問題講清楚”,,同時也是對干部忠誠與否,、能否遵規(guī)守紀的監(jiān)督和考驗。黨員干部如果不珍惜這種信任,,就會錯失組織關心愛護的機會,。只有不斷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紀律和規(guī)矩意識,,知敬畏,、有戒懼、守規(guī)矩,,養(yǎng)成在監(jiān)督下開展工作的習慣,,老老實實、坦坦蕩蕩地向組織交心交底,,才是正確的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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