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 H. Goldman ( 威廉瑪麗學院哲學名譽教授 ) 譯者:Jacob Liang 關(guān)于性本身的道德是不存在的?;蛘邠Q句話說,,性本身并沒有什么特殊的道德,沒有一種行為僅僅因為它涉及性就錯了,。我們印象中對性的偏見來自于與性相關(guān)的事情的道德含義,。恰當?shù)男孕袨樵诘赖律鲜侵辛⒌摹P孕袨槭菨M足性欲的行為,。性欲在其基本意義上可以被定義為與他人身體接觸的欲望,,以及對這種接觸帶來的愉悅的欲望。手淫或觀看色情作品的欲望也是一種性活動,,只不過相比與性愛的欲望來說它是一種次要的欲望,,是正常的性的替代品。性本身不是一個道德范疇,,盡管它經(jīng)常把我們置于道德考慮之中,。這主要是因為,性的行為在現(xiàn)實里經(jīng)常與不道德的事情同時發(fā)生:比如違背他人意愿地傷害,、欺騙或操縱他人,。 正如哲學家所說,快樂是一種副產(chǎn)品,,經(jīng)常在你成功地做了一些不直接以快樂為目的的事情時出現(xiàn),。而性欲則不同,它的直接目的就是從身體接觸中獲得快樂,。其他情況下對身體接觸的渴望并不屬于性的范疇,,例如一些體育運動,因為它們有其他動機(勝利,,顯示地位等),,但性欲本身沒有其他動機。它不是生殖或者表達愛等情感的欲望,,盡管性行為和其他活動一樣具有表達包括愛在內(nèi)的各種情感的功能,。 性行為在現(xiàn)實中受到很多道德限制,,這是因為人們常常錯誤地將無關(guān)的動機構(gòu)建到性的概念之中。從我們對性的定義可以得到兩個含義:1,、關(guān)于性,,除了身體接觸之外,其他任何目都不是道德中立的,,這意味著任何不道德的行為都不應該因為它有關(guān)性而被原諒,;2、更重要的是,,性行為中沒有什么是不道德的,,除非它和其他不道德的行為有關(guān)聯(lián)。沒有愛的性經(jīng)常遭到譴責,;而沒有身體接觸的性行為在其基本意義上根本不是性,,在這一點上不應受到譴責。 那么,,從道德角度來看,,什么樣的性行為是錯誤的呢?答案是未經(jīng)他人同意的情況下強加給他們的性行為,。強奸是最明顯的例子,,它不僅涉及人身攻擊,還涉及羞辱,、侵犯隱私,,以及很長時間的心理傷害,所有這些都是不道德的行為,。在這一類例子中,,與未成年人的性行為的不道德性稍微不那么明顯,似乎可以用來反駁我關(guān)于性中立的立場,。但實際上,,這種行為涉及到的也是強迫,因為兒童還不具有理性同意的能力,,而且從長期來看對兒童的心理有害,,強迫和傷害在任何行為中都是不道德和錯誤的,所以與未成年人的性行為是不道德的,。以此類推,,這樣的行為還包括上級與下屬的性行為、醫(yī)生與病人,、律師與客戶、老板與員工,、教師與學生,。這樣的關(guān)系都涉及到身份上的不平等,,以及稍微不那么明顯的強迫。所以它們都存在不道德的因素,。在這一類別中也有一些模棱兩可的案例,,比如在酒精或毒品影響下發(fā)生的性行為,或者與妓女發(fā)生性行為,,這些行為經(jīng)常是錯的(但不總是),,這取決于在語境中是否涉及到強迫。 更有爭議的是,,伴侶之間的兩廂情愿的性行為是否都是錯誤的,。天主教會認為,在婚姻之外的任何性行為都是錯誤的,,而我們生活于其中的世俗社會則認為,,在愛的承諾之外的任何性行為都是錯誤的。性愛具有生育功能,,而孩子應當由雙親撫養(yǎng),,所以長期以來人們將性限制在婚姻之中。我們拋開宗教信念不談,,在現(xiàn)代社會,,避孕方式的出現(xiàn)實際上消除了這種限制。如今,,更有可能成為限制性的道德理由是人們心中認為的性與愛之間的聯(lián)系,,即性必須是愛情的一部分。 同樣,,追溯歷史,,我們回到到希臘哲學家柏拉圖那里,他認為沒有愛的性表達的是人類的低等動物的本性,,這種本性是高級的理性的敵人,。我們確實可以對性行為有這樣的譴責:在性行為中失去理性可能會導致隨意的性行為,甚至導致成癮而發(fā)生性亂交,。但是,,從現(xiàn)代的意義上來說,在性行為中失去對自我的控制也可以被理解為一件好事,,因為我們從日常被壓抑的自我和世俗社會中掙脫出來了,,我們與另一個人達成了最緊密的聯(lián)系。實際上,,在激情里失去自我控制不同于對性行為失去自我控制,,能夠在激情里放縱反而能夠讓我們明白——并不應當對性上癮。就像我們可以為了快樂而吃東西但并不放縱食欲一樣,可以享受賺錢而不成為吝嗇的囤積者一樣,,我們可以為快樂而做愛而不上癮,。 反對為了快樂而發(fā)生性行為的主要理由其實是,它物化了伴侶,,把伴侶簡單地當作了性對象,,性伴侶僅僅成為了一種獲得自己快樂的手段。人們會說,,這種物化否認了伴侶的主體性,,把伴侶當作一種人之下的存在,沒有給伴侶作為一個人應有的尊重,。在許多哲學家看來,,僅僅把他人當作享樂的手段是一種惡行的典范,是對康德道德基本原則的違背,。在面對這一指責時,,我們必須承認,性欲確實讓我們將對方視為了性對象,,關(guān)注的是對方的肉體,。但是,通過征求對方的理性的同意,,我們其實已經(jīng)將對方的愿望和利益納入了考慮之中,,這樣就不涉及對主體的否定了。實際上,,我們花在香水,、化妝品、漂亮衣服和整形手術(shù)上的巨額的錢財都表明,,我們不僅同意成為性的客體,,還希望被視為有魅力的性客體。 對這些道德因素的考慮讓我們得到的結(jié)論是,,康德所反對的以他人為手段并不總是錯誤的,。許多人際關(guān)系都涉及以他人為手段,比如說大多數(shù)經(jīng)濟交易,。當我想買汽車時,,我把汽車推銷員當作我達到目的的手段。我并不在乎汽車推銷員的幸福,,我當然也不愛他,。所以,在征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另一方作為手段是可以被允許的,,尤其是在雙方都受益的情況下,。比如我讓我的丈夫來做一頓我做不出來的豐盛的晚餐,如果使用他人作為手段是錯誤的,這種發(fā)生在兩人相愛的婚姻里情況也是不道德的,。所以我要再次強調(diào)理性同意的重要性,,用康德的話說就是普遍理性意愿的可能性,??档滤f的也同樣適用于性。 性欲和愛情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心理狀態(tài),。愛是指向他人的,,是對所愛之人的幸福的關(guān)注,以及對他的幸福的長期承諾,。它具有相對的排他性:我們可以同時愛幾個人(包括父母朋友),,但不會很多。相比之下,,性欲雖然關(guān)注于他人的身體,,但本質(zhì)上是自利的,是一種對自己身體愉悅的渴望,。我們可以對很多人有短暫的性欲望,,但不會存在短暫的或隨意的愛。那么,,為什么這性欲和愛經(jīng)常被混淆在一種單一概念的愛情下呢,?這種混淆的產(chǎn)物實際上是兩種狀態(tài)的聚合,即對所愛之人的性欲,。這種混淆可能會導致許多失敗的婚姻,,因為在缺乏真正的愛的情況下,性欲一旦消退婚姻就要面臨危機,。但是要承認,,愛和性有一些共同的特征能夠抵消這些差異,帶來這兩種狀態(tài)的結(jié)合,;兩者都涉及親密,、暴露的脆弱和由此而來的共享的隱私。隱私又意味著排他性,;因為秘密既是私有的,,又是排外的。 這里就出現(xiàn)了不道德的兩廂情愿的性行為的可能,。因為性和愛很容易因為上述原因(隱私的排他性)而混淆,,或者不那么帶有貶義地說,它們經(jīng)常自然地結(jié)合在一起,,所以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么很多時候,,愛的承諾經(jīng)常包括了性的承諾。事實上,人們通常就是這樣理解婚姻誓言的,,盡管從未如此明確地表述過,。有些人可能認為,伴侶要求的這種承諾表現(xiàn)出了占有欲和嫉妒心,,剝奪了其伴侶獲得更大快樂的可能,。但是,如果由性接觸導致了愛的感覺,,加上愛是排他的,,那么這樣的性接觸經(jīng)常不能帶來婚姻的長期穩(wěn)定,或是長期的愛的承諾,。要求排他的性性行為并不是非理性的或錯誤的,,但如果存在這樣的理解或兩人之間隱晦的承認,違背它就是錯誤的了,,因為這是兩個人嚴肅的承諾,。 這一結(jié)論并不意味著所有在愛之外的性行為是錯誤的。帶著愛的性愛可能是理想的,,是身體和精神的結(jié)合,。但是,缺乏理想性的行為也并不錯誤,。牛排當然比漢堡包好,,龍蝦比蝦米好,但是第二好的東西也可以是非常好的,,而在性行為中,,則是非常愉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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