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fā)生性交的行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婦女的性自由權。 1,、行為對象:婦女和幼女,。婦女和幼女的界限在刑法上是14歲為限。 2,、行為方式: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 (1)暴力,、脅迫手段必須達到使婦女明顯難以反抗的程度,。 (2)其他手段,指與前手段具有同樣的強制性質的手段,。 (3)暴力必須針對婦女本人實施,。如果行為人實施暴力,對阻止其實施強奸行為的第三者實施暴力,,另成立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 3、如何理解“違背婦女意志”: (1)脅迫:可以是暴力脅迫,,也可以是精神脅迫,。 (2)其它手段:利用婦女患病或者熟睡之機進行奸淫、冒充婦女丈夫等,。 (3)明知婦女是精神病患或者癡呆者(程度嚴重的)而與其發(fā)生性行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應以強奸罪論處。 注意:女性發(fā)生性行為的動機錯誤,,不定強奸罪。 (4)暴力,、脅迫或者其它手段必須達到使婦女明顯難以反抗的程度,。 4、奸淫幼女 無論被害幼女是否同意,,只要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為幼女并且與之發(fā)生性行為的,,以強奸罪論處。 5,、強奸罪的加重處罰情節(jié) (1)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 (2)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奸的,;(注意:如果一個16周歲的人與一個12周歲的人輪奸婦女的,,成立輪奸。即只要客觀上有輪奸行為即可)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它嚴重后果的,。 6、罪數 (1)行為人在強奸的過程中,,因為使用暴力壓制反抗或者因為強奸行為粗暴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它嚴重后果的,屬于強奸罪的結果加重犯,,以強奸罪一罪定罪處罰,。 (2)行為人在強奸之后為了殺人滅口或者泄憤報復或者滿足變態(tài)心理,而又對被害人實施殺害,、傷害行為的,,應當以強奸罪與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行為人出于報復,、滅口等動機,在實施強奸的過程中,,將被害人殺死后,,強奸尸體的行為,應以強奸罪,、故意殺人罪與侮辱尸體罪并罰,。 (3)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后實施強奸行為的,,應當數罪并罰。 (4)其他犯罪中能包容強奸罪的情形:拐賣婦女,、兒童過程中奸淫被拐賣的被害人的,,只定拐賣婦女兒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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