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種情況下離職,用人單位必須支付你經(jīng)濟補償金,。 如果單位拒不支付,,你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仲裁。用人單位與員工所簽合同到期,雙方都會自然而然地考慮要不要繼續(xù)簽約,。如果最后彼此友好“分手”的,,用人單位需支付補償金。這一點,,很多員工在離職時都忽略了,。 有些用人單位由于合同規(guī)則尚在制訂中,,還沒有最后“拿出手”,,與員工約定在以后補上合同。當(dāng)合同出臺后,,需要簽訂時,,有些員工不愿意簽訂,單位只好將其解約,,這種情況,,補償費是少不了的。 有些用人單位由于工種不同,、工作內(nèi)容不同,,與員工不是按時按日計算,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當(dāng)員工離職時,,必須支付補償金。 很多人也許會感覺匪夷所思,,員工被迫離職,用人單位還要向您支付一筆補償款,?是的,,沒錯!不要謝天謝地,,《勞動合同法》里就明確規(guī)定,。但前提是,您被迫離職是因為用人單位存在違法情形,,您實在看不下去,、干不下去了。 員工與用人單位就像是男女交往的兩個自然人,,合作的前提是“你情我愿”,。在簽訂合同后,合同還沒到期的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提出解約,,那毫無疑問,用人單位必須要支付您補償費,。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用人單位依法裁員,,都必須支付員工補償金,。員工不要覺得既然是“依法”,給不給補償費都沒什么,。其實不然,,就算是依法裁員,該欠您的還是不能拖,。 何為“用人單位非過失性”?就是并非公司的過失,,而是員工個人的原因造成的失誤,,用人單位認為不再有必要與您合作了,從而提出解約。 任何用人單位都有得意與失意時,,當(dāng)單位因業(yè)績下滑、破產(chǎn)等原因不得不與員工解約了,,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員工一定的補償費,。
二、離職時,,別忘了算清這幾筆工資
①雙倍工資
雙倍工資是對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懲罰性規(guī)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yīng)當(dāng)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雙倍工資的起點時間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后,,終結(jié)時間是用工時間起1年,最長計算時限為11個月,。派遣單位是用工單位,,應(yīng)承擔(dān)不簽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支付責(zé)任。
②加班費,、節(jié)假日工資和帶薪休假工資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用人單位或用工單位應(yīng)支付給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對職工應(yīng)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yīng)當(dāng)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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