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假如某人(非外籍)在A企業(yè)取當月工資薪金4000元收入,當月又在B企業(yè)取得勞務收入1000元,、在C企業(yè)取得勞務收入2000元,,這種情況應如何繳納個稅?年終稅局有什么要求,? 專家回復: 1,、當月分別納稅,甲企業(yè)減3500交個稅,,乙企業(yè)由于未超3500不用交,,勞務報酬所得扣800后按照20%計算個稅。 2,、年末自行申報,,將甲乙企業(yè)所得的工資薪金合并計算按照5000元計算應納個稅減去工資薪金以納稅款補稅,勞務報酬所得申報,,由于當時已納稅,,不用補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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