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資料圖) 一男子在上海把共享單車搬回家,獲刑3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把共享單車搬回家會被判刑! 12月6日,,記者從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該法院對閔行區(qū)首起摩拜單車失竊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韓某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據法院介紹,,中年男子韓某現年50多歲,,他從江蘇揚州農村來上海打工。經過多日觀察,,韓某發(fā)現自己租住房屋小區(qū)的門口,,有一輛摩拜單車多日無人問津,遂于2016年9月14日夜里11點多,,將該單車搬回自己的住處,。 四天后,該單車所屬公司員工通過裝在摩拜單車上的定位裝置進行精確定位,,并按照定位的地址找到了韓某家,,大門緊閉,該公司員工選擇報警,。 到案后,,韓某表示,他認為涉案單車外觀大氣,,顏色美觀,,比較“高大上”,,便動了將該單車據為己有的念頭。他不知道的是涉案單車價值18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韓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但其有坦白情節(jié),,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做出了如上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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