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律觀瀾第25期
今天無意中看到一份15年前的判決書:被告人家中被盜5000元,,為多獲得賠償,向公安機關(guān)謊稱失竊65000元,,并請求鄰居作證證明自己家里有65000元現(xiàn)金,;檢察機關(guān)以偽證罪對被告人提起公訴,法院認為偽證罪的主體不包括被害人,,但被告人捏造事實意欲使他人受到更為嚴重的刑事處罰,,其行為構(gòu)成誣告陷害罪,最終以該罪判處被告人拘役四個月,。個人認為,,該案中有一些問題可以討論,。第三百零五條: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guān)系的情節(jié),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從法條上看,偽證罪的主體不包括被害人,。但有種觀點認為,,被害人屬于廣義的證人,故而可以成為偽證罪的主體,。這種觀點的具體理由是:第一,,刑訴法規(guī)定了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wù),被害人了解案件情況,,故而有作證義務(wù),,應(yīng)當屬于證人;第二,,根據(jù)相關(guān)司法解釋,,“暴力取證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以暴力逼取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的行為”,,這說明被害人陳述已在司法解釋層面被納入到了證人證言的范疇,。 我不同意上述觀點,個人認為,,在我國,,證人的外延不能涵蓋至被害人。首先,,在我國刑事訴訟過程中,,被害人與證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主體,其訴訟中的權(quán)利義務(wù)不同,,對案件情況所做的陳述分屬不同的證據(jù)種類,,相互之間沒有種屬關(guān)系,。如果在刑法上將被害人列入到證人的范疇中,超出國民對刑法條文的預(yù)期,,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其次,“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wù)”僅僅指證人,,因為被害人沒有陳述的義務(wù),。試想,案件的證人如果拒絕作證,,司法機關(guān)可以采取相應(yīng)強制措施,,但作為案件被害人,如果不報案或者不做陳述,,司法機關(guān)不能對其采取強制措施,。因此,用這一條款來論證被害人屬于廣義證人并不恰當,。最后,,個人認為,暴力取證罪的“證”應(yīng)當理解為“證據(jù)”,,而非“證言”,,司法解釋是對本罪中的“證據(jù)”類型進行了限縮解釋,不能據(jù)此認為被害人陳述屬于證人證言,,進而得出被害人屬于證人范疇的結(jié)論,。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這份判決書中,,法官闡釋了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構(gòu)成誣告陷害罪的理由,即被告人“意欲使他人獲得更為嚴重的刑罰處罰”,,故而以該罪對被告人判處了拘役四個月的刑罰,。這代表了一種觀點,即認為誣告陷害罪所要求的“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可以包括“意圖使他人受到更為嚴厲的刑事追究”的情況,。我不同意上述觀點,。個人認為,誣告陷害罪僅僅包括捏造不存在的犯罪事實,意圖使他人受到相應(yīng)的刑事追究的行為,,不能包括意圖使他人受到更為嚴厲的刑事追究的情況,,否則將使刑法條文失去明晰性,從而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因此被害人夸大事實報案是否可以構(gòu)成誣告陷害罪,,需要具體分析。具體而言,,夸大事實報案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第一,,被害人將違法事實夸大成犯罪事實報案。如被盜1000元(在非扒竊也非入戶盜竊的情況下,,盜竊1000元未達到盜竊罪的入罪標準),,卻向司法機關(guān)報案稱被盜5000元(5000元在全國各個地區(qū)均達到了盜竊罪的追訴標準)。這種情況下雖然也屬于夸大事實,,但這種夸大已經(jīng)將不構(gòu)成犯罪的事實變成了犯罪事實,屬于捏造犯罪事實,,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為,,符合誣告陷害罪的犯罪構(gòu)成。第二,,被害人在原有犯罪事實的基礎(chǔ)上虛構(gòu)其它種類的犯罪事實,。如被害人被搶劫,但在報案時卻謊稱犯罪嫌疑人在搶劫的過程中還實施了強奸行為,。即使搶劫行為也屬于犯罪行為,,應(yīng)當受到刑法的追究,但被害人虛構(gòu)的強奸事實也可以單獨被評價為犯罪,,進而使得犯罪嫌疑人受到相應(yīng)的追究,,故而被害人此種夸大行為屬于捏造犯罪事實,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為,,符合誣告陷害罪的犯罪構(gòu)成,。第三,被害人夸大犯罪行為導(dǎo)致的損害,。就如同本案這樣,,被盜5000元,卻虛假報案稱被盜65000元,。由于盜竊5000元的行為已經(jīng)達到了盜竊罪的入罪標準,,故被害人的夸大行為不屬于捏造犯罪事實,不符合誣告陷害罪的犯罪構(gòu)成,。有一種觀點認為,本案被告人請求鄰居作偽證證明其家中有巨額現(xiàn)金,,這種行為屬于教唆他人作偽證的行為,。如果鄰居成立偽證罪的正犯,,則被告人屬于偽證罪的教唆犯;如果鄰居缺乏明知,,則被告人也可以成為偽證罪的間接正犯,。總之,,檢察機關(guān)指控被告人的行為構(gòu)成偽證罪并無不當,。我不同意上述觀點。個人認為,,被告人請求鄰居作偽證的行為可以按妨害作證罪論處,。第三百零七條: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首先,妨害作證罪包括使用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其中“等方法”說明暴力,、威脅,、賄買并不是該罪僅有的表現(xiàn)形式,只要與這些行為具有相當性——即足以導(dǎo)致他人作偽證——的行為就可以構(gòu)成該罪,。因此,,請求、勸說他人作偽證的,,亦構(gòu)成妨害作證罪,,其次,將使用請求,、勸說等方式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認定為妨害作證罪,,符合該罪的立法精神。從共同犯罪的原理出發(fā),,威脅,、強迫、哀求,、勸說他人作偽證的行為都屬于偽證罪的狹義共犯,,可以按偽證罪論處。但刑法專門設(shè)立妨害作證罪,其處罰與偽證罪的處罰完全相同,,目的就是將這種狹義共犯行為正犯化,,用獨立的罪名予以評價。因此,,只要是采用了足以導(dǎo)致他人作偽證的方式妨害作證的行為,,都不宜再認定為偽證罪的狹義共犯,而應(yīng)當以妨害作證罪定罪論處,。這是該罪設(shè)立的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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