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以來 建筑業(yè)納入“營改增”試點 為建筑企業(yè)的增值稅會計核算與申報表填寫 帶來了歷史性變革 但是 如果會計處理發(fā)生錯誤 風險將不容小覷 所以我們也應該學會合理進行會計處理,、核算 將風險隔的遠遠的 o( ̄▽ ̄)o 建筑服務業(yè)實行營改增的過程中,,既實現(xiàn)了計稅原理的根本性改變又保留了大量的過渡政策,特別是對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納稅人,,允許其從全部收入中扣除分包款的差額征稅政策,。 營改增后試點納稅人進行增值稅的相關會計處理時需要按照《財政部關于增值稅會計處理的規(guī)定》和《財政部關于印發(fā)〈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yè)會計處理規(guī)定〉的通知》執(zhí)行。 但是 在建筑服務業(yè)的增值稅會計核算 情況會比較特殊 具體表現(xiàn)為 ▼ 1.工期通常較長,,耗費較高,,需要設置工程施工,、工程結算科目;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附件1對建筑服務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做了特殊規(guī)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3.建筑服務業(yè)小規(guī)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發(fā)生的特定項目可以選擇簡易征收,,并從銷售額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實際等于采取差額征稅的方式。 小編分別列舉了 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的會計處理 供大家參考 ▼ A企業(yè)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提供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建筑服務會計處理如下:(單位:元,,下同) 1.購進原材料/周轉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含稅價15000元,,應在這一步驟進行價稅分離: 借:原材料/周轉材料 12820.51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179.49 貸:銀行存款 15000 2.將原材料/周轉材料投入工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2820.51 貸:原材料/周轉材料 12820.51 3.接受采用簡易征收方式計稅的C公司提供的建筑服務,價值12000元,,款項已支付,,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1650.49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9.51 貸:銀行存款 12000 4.按建筑承包合同約定的日期收到預收賬款36000元,開具發(fā)票,,此時發(fā)生納稅義務,,雖然未確認營業(yè)收入,但應計提銷項稅額: 借:銀行存款 36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567.57 工程結算/預收賬款 32432.43 5.期末結轉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1038.57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038.57
B企業(yè)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提供一項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建筑服務,,會計處理如下: 1.購進原材料/周轉材料時,無需價稅分離,,不計算進項稅額。 2.接受簡易征收方式計稅的D公司提供的建筑服務價值12000元,,款項已支付,,取得普通發(fā)票,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專欄,,用于記錄該企業(yè)因按規(guī)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1650.49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 349.51 貸:銀行存款 12000 3.按建筑承包合同約定的日期收到預收賬款36000元,,開具發(fā)票: 借:銀行存款 36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48.54 工程結算/預收賬款 34951.46 4.期末結轉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699.03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699.03 來源:中國稅務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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